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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8·4”触电 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上海市宝山区 发布:2020-09-30 类型: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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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政务公开 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8·4”触电 事故调查报告 办 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8·4”触电 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9-30 【字号 大 中 小】 所属类目: 调查报告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 裁: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9-30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09-30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20时50左右,位于宝山区罗北路7号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B区车间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宝山区应急管理局、宝山公安分局、宝山区总工会、月浦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因机构体制改革,宝山区监察局、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暂不参加事故调查)。现将事故调查、分析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310号F西H346室;法定代表人:吴伟红;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245087082;经营范围:船舶配件、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加工等。 (二)厂房办公楼、场地设备租赁情况 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从2015年7月1日起,租赁上海浩滂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宝山区罗北路7号厂房、办公楼、场地设备等设施从事金属加工及仓储,年租金634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B区车间生产设备有一台纵剪机组和二台开平机组,根据生产任务,开平班组安排二班工作制,日班6时至18时,夜班18时至次日6时,纵剪班组原安排仅上白班,8时至16时,因C区车间一台纵剪机组有故障,故该班组临时安排到B区车间上中班,16时至24时。2020年8月4日16时,纵剪班组沈某某、陆某、封某某3人上中班,工作分工:沈某某为主操,负责纵剪生产;陆某为副操,负责排刀;封某某负责打包。当班任务加工3个同牌号热轧钢卷(SPHC-JG3),26.47吨/卷,要求纵剪分成6条带钢,其中5条宽196.5毫米,1条276毫米。工作至20时50分左右,快要纵剪分条完成第2个钢卷时,封某某到收卷处做打包准备工作,拉扯打包钢带时突然大叫一声,在车间南侧开平机组工人陶某某听到叫声后,看到封某某倒在地上,于是陶某某叫现场其他工人快点救人,并意识到封某某可能触电了,就去关闭纵剪机组电源开关。现场工人看到封某某躺倒在地上,已失去知觉,就立即打120电话急救,并向公司生产部经理沈某某报告。10分钟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封某某送往上海中冶医院抢救,封某某因电击伤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封某某,男,江苏省盐城市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50万元。 四、事故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情况 (一)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发生在宝山区罗北路7号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B区车间内,该车间仅设置简易活动屋顶,东西两侧敞开。纵剪机组东西向布置在车间中间,东面上料,西面为出料打包。事发当时,纵剪班组封某某在出料处准备为第2个钢卷纵剪分条后打包,在拖拉打包钢带放到收卷处过程中,突然向外侧倒在地面上,旁边有一根金属照明灯柱,因当天“黑格比”台风正在下暴雨,车间东西两侧设备设施受台风暴雨入侵影响,事故地面上有积水。 (二)技术鉴定情况 为查清事故原因,调查组委托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对事故现场照明电杆及灯具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查分析:事发现场金属灯杆上照明灯具带电部件与安装表面之间绝缘电阻不符合标准要求(应大于等于2MΩ),照明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未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检查结论:在金属灯杆上照明灯具通电情况下,操作者拉扯打包钢带,如身体或双手握持的打包钢带触及金属灯杆外壳,将发生触电事故。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纵剪机组出料打包区域照明灯具受台风暴雨影响,引起金属灯杆外壳带电,工人封某某在旁拉扯打包钢带触碰到金属灯杆后,导致电击死亡,是事故发生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照明灯具安装在金属灯杆上未采取接地保护,不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2.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不严,照明电器安装不规范,安全用电检查不到位。 3.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防风险意识不强,未根据B区车间厂房实际情况和当日“黑格比”台风暴雨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针对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事故的性质 综合上述分析,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8·4”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 1.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毛某某,对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督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2.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沈某某防汛防台安全意识不强,未针对当日“黑格比”台风暴雨的不利影响而采取针对性安全防护措施,建议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3.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按企业相关规定,对涉及本起事故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上报宝山区应急管理局。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用电安全管理不严,照明电器安装不规范,电气设备安全使用检查不到位,防范恶劣天气安全意识不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宝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应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召开事故专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切实采取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2.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生产场所事故隐患,特别是电气设备和重要生产设备,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落实整改,同时加强风险管控,针对本企业实际情况,切实落实有效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3.属地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有效落实措施,推进风险管控,防范事故发生。 上海淞铁实业有限公司“8·4”触电事故调查组 2020年9月18日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 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 手机号码* 姓  名* 邮  箱 标  题* 内  容* 请先登录,再填写详细内容 验证码* 是否公开 是 否 确认提交 重 置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