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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版| 适老版 | 繁體版 | English 一网通办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您的位置: 首页 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执行公开 公益事业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正文 嘉定南翔众仁路以西、金迈路以南地块新建项目“9·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次 2024年9月27日22时50分许,位于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以西、金迈路以南地块新建项目工地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50万元。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4年12月3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嘉定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估组,于2025年10月对相关单位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一、基本情况按照“谁牵头调查、谁组织评估”原则,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公安嘉定分局、区建管委、区总工会、南翔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专家组成嘉定南翔众仁路以西、金迈路以南地块新建项目“9·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委托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参与评估。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开展现场查验工作,由于该项目工地已竣工完成,当前现场已彻底改变,故于10月14日走访嘉定区建管委,调阅事故后建设工程复工安全检查整改资料文件,核实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工作。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1.2025年1月21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设计总院”)项目部项目经理谈顺富给予行政处罚。2025年1月27日,谈顺富缴纳了行政处罚款。2.2025年1月21日,嘉定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南通德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025年1月25日,南通德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缴纳了行政处罚款。(二)企业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落实情况南通惠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根据《嘉定南翔众仁路以西、金迈路以南地块新建项目“9·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对黄金鑫给予处罚:暂停黄金鑫的总工职务三个月、暂停黄金鑫1个月的工资发放及年终奖的发放、责令黄金鑫认真学习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条例。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事故发生后,南通德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南通惠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不在此地经营,评估时两家单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无生产现场,暂不予现场核查。2.事故发生后,建工设计总院项目部围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整改指令单要求,开展了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安全自评安全督查整改等方面的复工整改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安全检查情况。1.2号楼外脚手架与主体结构间隙已按要求调整。2.2号楼排架支模体系现场已与方案相符。3.分电箱浸水和照明绝缘已整改。4.钢丝绳编制长度已符合要求。(二)安全自评情况。建工设计总院项目部从业务范围、安全管理运行、整改措施落实等3方面开展了自评工作。1.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整治重点》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2.实施制度一体化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特别是对工程总承包板块的7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3.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审查,梳理出合规人员证书63人,其中A证17人,B证24人,C证2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3人。4.根据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严格工地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门卫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针对非正常作业时段,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和门卫进出报告登记措施。(三)安全督查整改情况。1.事故发生后,项目所有施工面停工整改,从施工现场和管理行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制定落实7项应急管控措施。2.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召开4类事故专项处置安全会议。3.组织各家分包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14项安全隐患,已落实整改闭环。四、评估结论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专业评查,对该起事故处理、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一)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已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二)南通德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履行行政处罚。因该事故单位已不在此地经营,评估时该单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无生产现场,事故单位整改措施暂不予现场核查。(三)南通惠雅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因该事故单位已不在此地经营,评估时该单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无生产现场,事故单位整改措施暂不予现场核查。(四)建工设计总院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已履行行政处罚,事故单位整改措施已落实。五、工作建议建工设计总院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强化安全观念、提升安全素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根据施工现场动态,提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为底线,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原则,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制度与自身生产作业活动匹配并落地执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 嘉定南翔众仁路以西、金迈路以南地块新建项目“9·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2026年3月10日嘉定南翔众仁路以西、金迈路以南地块新建项目“9·2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 ); 【打印】【关闭】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3717号 ICP备案号:沪ICP备13001862-1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1140038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管主办 网站联系方式:021-6998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