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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 /委办局 /徐汇区应急管理局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索引号 : YS7456383750202600055 主题分类 : 其他类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徐汇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 : 网站 徐汇华泾美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7·12”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8-03 点击数: 241 状态查询(撤销/补正) 申请人姓名/法人名称: 流水号: 查询 徐汇华泾美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7·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7月12日11时57分许,上海美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在徐梅路7弄55号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徐浦基地垃圾中转站维修设备时,一名工人被设备挤压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3万元。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港航分局、区总工会、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绿化市容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徐汇华泾美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7·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经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沪安委会〔2024〕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区应急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评估工作组,对相关单位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一、基本情况按照“谁牵头调查、谁组织评估”原则,区应急局会同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港航分局、区总工会、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绿化市容局组成徐汇华泾美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7·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同时委托相关专家参与评估。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要求,听取上海美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迅公司)、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工作情况,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座谈问询、实地抽查,逐项核查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并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了综合评估并提出工作建议。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区应急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美迅公司,事故责任人员美迅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涤华分别给予行政处罚。以上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完毕。(二)企业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落实情况美迅公司对总经理徐勇、售后分管经理程全军、售后主管冯平军、徐浦基地现场负责人陈伟分别给予了处罚。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对总经理刘华海、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朱建斌、安全分管副总经理沈聪、资产建设部经理张大伟、安全管理部经理付广杰、一分公司总经理倪烽峰、设备主管副总经理张明、安全运营主管副总经理陈伟佳等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倪烽峰、设备主管副总经理张明、安全运营主管副总经理陈伟佳、安全部经理凌超、资产管理部经理秦荣峰、安全管理部李红强、王佳俊给予处罚。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上海美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1、举一反三,对事故深刻反思。公司组织召开“7.12”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剖析了公司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参加了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召开的安全工作专题会及事故“四不放过”专题会。2、对各类维保设施设备开展深入排查。全面厘清安全风险点,通过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其关键环节进行管控。编制了《压缩设备安全风险排查及应对措施作业方案》,针对排查风险点明确维修方式和安全保障措施。聘请第三方公司每月对作业现场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 (二)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1、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事发后,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危险作业与日常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工作提示》,加强对8大类危险作业许可的管理。组织召开专题会,对事故进行通报,要求一分公司对事故开展事故调查,并举一反三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2、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对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重新与监控维保单位签订监控维保合同,要求监控维保单位上海大浦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每月对监控设施进行一次维保,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了设备维修过程中控室监控职责,要求设备维修期间监控人员将监控画面放大,并进行密切监控。3、进一步强化对设备维保等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一是编制了《外包单位积分制管理办法》,明确外包单位准入条件,要求外包单位(重点是设备维保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管理制度、人员保险、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安全承诺书等方可进场作业。二是编制了《相关方安全管理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外包单位准入门槛和相关要求。(三)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1、开展了事故内部调查。事发后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形成“7.12”事故内部调查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建议。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会上观看了“7.12”机械伤害事故视频回放,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事故教育会。2、进一步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一分公司结合事故教训,重新对公司各业务版块安全风险进行针对性评估,形成《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对原有《设备保修单》进行完善,新增了“修理安全管控措施”一栏和管控措施验收栏。编制了《设备故障报修流程图》,明确了各个作业点报修流程,及每个报修点的管控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四、评估结论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专业评查,对该起事故处理、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7·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各涉事单位在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举一反三事故预防等方面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一)区应急局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行政处罚。(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单位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已落实。(三)事故相关单位已实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五、工作建议(一)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作业规范管理,安装必要的报警、联锁、光电等安全防护装置,强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切实履行公司领导带班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分包单位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美迅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对外派人员安全管控,加强对外派人员安全培训,坚持设备维修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原则,加强外派人员登高作业管理,确保人证相符,登高手续齐全。 徐汇华泾美迅环境设备有限公司“7·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2026年7月21日 分享: 收藏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