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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 /委办局 /徐汇区应急管理局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索引号 : YS7456383750202600057 主题分类 : 其他类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徐汇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 : 网站 徐汇区龙水南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6·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8-03 点击数: 194 状态查询(撤销/补正) 申请人姓名/法人名称: 流水号: 查询 徐汇区龙水南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6·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6月21日晚21时05分许,在龙水南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Ⅰ标项目工地,上海靖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进行雨水管沟槽混凝土垫层作业时,沟槽内一根钢支撑突然坠落砸中下方作业工人,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及《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有关规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市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区纪委监委机关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开展调查,形成《徐汇区龙水南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6·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经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沪安委会〔2024〕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区应急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评估工作组,对相关单位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评估报告。一、基本情况按照“谁牵头调查、谁组织评估”原则,区应急局会同市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组成徐汇区龙水南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6・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听取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靖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隧道公司、靖丰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通过座谈问询、走访事发现场,逐项核查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结合现场核查意见,进行了综合评估并提出工作建议。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按照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区应急局对事故责任单位靖丰公司、事故责任人员靖丰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俊才分别作出罚款行政处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对事故责任人员项目经理陈文峰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完毕。(二)企业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落实情况1.靖丰公司责令项目经理陈文峰、专职安全员王诗林作出深刻反思检讨,对两人各处以 1 万元罚款。2.隧道公司对龙水南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Ⅰ标项目经理谈晓亮处以2万元罚款,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对大盾构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袁凤波处以1万元罚款并进行诫勉谈话;对大盾构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杨景雯处以2万元罚款并进行诫勉谈话;对大盾构分公司总经理凌宇峰处以2万元罚款并进行诫勉谈话;根据公司《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2025版)》,对大盾构工程分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成绩扣除10分,责令分公司深入分析事故责任,对分公司及项目部相关其他责任人作出处理,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三、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靖丰公司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与项目经理重新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2.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所有在建项目停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重新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3.深化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由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带队,针对施工现场各工序、各作业环境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同步强化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力度。4.严格施工现场关键工序管控。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带队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增派施工管理及安全管理人员进驻现场强化一线管控;后续沟槽、基坑施工期间,指派专职质量人员对钢板桩、钢支撑焊接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专项检查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二)隧道公司1.开展事故反思与警示教育。组织召开“6・21”事故反思会,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深度调查;部署所有在建项目停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要求各分公司主管领导带队,对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层面同步开展监督抽查。2.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升级。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全面隐患排查治理。3.细化施工技术与验收管理。重新明确相关设计要求,细化专项方案交底流程与现场验收程序。4.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控。落实危大工程作业面24小时视频监控与专人现场监督,严格执行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审批制度。四、评估结论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对该起事故处理、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一)区应急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已依法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行政处罚,所有处罚决定均已执行完毕。(二)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已全部履行行政处罚;各单位对内部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已全部落实到位。(三)事故相关单位已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四)经现场核验,龙水南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Ⅰ标项目安全生产总体受控;靖丰公司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实现举一反三,安全生产总体受控。综上,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五、工作建议(一)建议隧道公司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公司领导带班检查、隐患闭环排查制度,持续加强分包单位全流程管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建议靖丰公司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设备设施与安全防护管理,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的针对性,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项目施工安全持续受控。 徐汇区龙水南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6·2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6年7月21日 分享: 收藏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