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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长桥森创园艺有限公司“7·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市徐汇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上海市徐汇区 发布:2025-09-29 等级:一般 类型: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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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 /委办局 /徐汇区应急管理局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索引号 : YS7456383750202500062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 应急局 发文字号 :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公开渠道 : 网站 徐汇长桥森创园艺有限公司“7·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9-29 点击数: 2365 状态查询(撤销/补正) 申请人姓名/法人名称: 流水号: 查询 徐汇长桥森创园艺有限公司“7·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7月31日上午11时26分许,上海森创园艺有限公司在长桥四村小区进行树木修剪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委、区房屋管理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调取书证等方式,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徐汇长桥森创园艺有限公司“7·31”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上海安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物业),法定代表人:黄振荣,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770号,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等。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物业服务资质证书(编号:(建)114080),资质等级为一级。 安得物业负责长桥四村小区物业管理。 2.上海森创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创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顺兴,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工业路1390号4幢4286室,经营范围为绿化养护、景观设计等。 安得物业与森创公司签订《绿化养护管理承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约定由森创公司承包安得物业管理住宅区内街坊绿化的养护管理。事发前,长桥四村业委会、安得物业和森创公司针对小区树木修剪召开协调会,约定了树木修剪费用及时间安排。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7月31日,森创公司受长桥四村业委会、安得物业委托对长桥四村小区内树木进行修剪作业。早上8时左右,森创公司工人宋献民、范中宇、马松涛三人到达长桥四村。中午11时左右,森创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顺兴带了油锯、安全带等作业工具来到长桥四村与三名工人碰头,约定等他吃完饭后一起进行树木修剪作业。安得物业管理员徐培军带领宋献民、范中宇、马松涛三人察看83号楼前需修剪的香樟树,宋献民为尽快结束工作休息决定提前作业。 11时30分左右,宋献民拿着油锯爬上梯子锯树枝,马松涛扶着梯子,范中宇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当树枝被锯约三分之一时突然折断,断枝击中宋献民,导致宋献民从梯子上摔落至地面,头部着地受伤。 应急救援情况 事发后,马松涛、范中宇立即拨打120。120到场后将宋献民送往徐汇区中心医院急救。接报后,区应急管理局、长桥街道赶赴现场处置。8月3日宋献民出院转回老家江苏睢宁县,并于当日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情况 宋献民,男,江苏睢宁人,系森创公司工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7万元。 四、现场勘查情况 1.事故现场位于长桥四村小区83号楼前绿化区域,绿化区域内有一棵事发时工人修剪的香樟树,树上存在修剪横切口,高度距地面约4米。 (事故现场树木情况) 2.地面上有一根断枝,长度约6米,直径约11厘米,断枝一端的截面与树上的修剪横切口相吻合。 (现场断枝) 3.现场作业照片显示,宋献民站在梯子上操作油锯锯上方的树枝,未系挂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事前作业情况)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宋献民违反操作规程,在未系挂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的情况,站在梯子上修剪树枝被断枝击打摔落,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森创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能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2.森创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不力,对作业现场失管,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安得物业对森创公司管理不力,未严格督促森创公司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宋献民,森创公司工人。违反操作规程,在未系挂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的情况,站在梯子上修剪树枝被断枝击打摔落,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刘顺兴,森创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森创公司未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能有效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森创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三)其他处理建议 安得物业对森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建议区房屋管理局对其进行处理。 七、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森创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安得物业要加强小区施工作业管理,督促分包单位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日常巡检力度和频次,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范化解小区内各类安全风险。 徐汇长桥森创园艺有限公司“7·31”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5年9月2日 分享: 收藏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