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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应急局关于《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 地区:上海市 发布:2020-12-22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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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下午15时13分许,位于长宁区清池路74-7号,由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包,上海天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的北新泾(北)雨水泵站迁建工程泵房I期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8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及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长府〔2007〕办字109号)要求,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北新泾街道并邀请区监察委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调查组形成了《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现将《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呈上,请予批复。 附件: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1·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