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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桃浦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1·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pdf

来源: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 地区:上海市 发布:2024-04-23 等级:一般 类型: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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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11时许,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在普陀区红柳路355号西侧厂房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发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及《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3〕5号)有关规定,普陀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总工会、桃浦镇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形成《普陀桃浦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1·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于2024年3月25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沪安委会〔2024〕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普陀区应急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成立评估组,于2025年2-3月对相关单位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了《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1·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谁牵头调查、谁组织评估”原则,普陀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总工会、桃浦镇成立了评估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委托相关专家参加评估。 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制定评估计划,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走访事发现场、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逐核查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追究、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并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了综合评估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普陀区公安分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王光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已经法院宣判。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普陀区应急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因企业逾期未缴纳罚款,普陀区应急局于2024年11月20日向普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普陀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1日出具裁定书准予执行。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上海东奇印务有限公司未提交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且均已搬离普陀区红柳路355号厂房,不在普陀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具备评估条件。 区印刷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行业监管,督促全行业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整改和防范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有效遏制同类事故发生。桃浦镇加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执行,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清晰、措施到位。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资料核查、现场走访、文件调查等形式,对该起事故处理、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 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除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上海东奇印务有限公司因不具备评估条件外,其他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措施建议已落实。 五、意见和建议 一是相关企业应要加强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二是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明确双方管理责任,并加强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是相关政府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抓不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普陀桃浦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 “1·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3月 相关附件 普陀桃浦上海晋沪印务有限公司“1·2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pdf 分享: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