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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湖塘镇凤林路“9·11” 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常州市武进区·事故调查(搜索)(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地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发布:2024-01-30 等级:一般 类型:起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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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位于武进区湖塘镇凤林路立天足浴浴室门口处,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武进区委、区政府(武发〔2019〕20号)文件及武进区政府(武政复〔2007〕82号)文件的要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总工会,并邀请区监察委、区检察院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具体名单附后),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武进区湖塘康霞推拿店(以下简称:康霞推拿店),成立于2015年6月8日,经营者:王桂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412MA1TL49H7C,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武进区湖塘镇晓柳花苑一期门面房,经营范围:非医疗推拿、按摩,足浴服务。王桂霞于2016年左右买下武进区湖塘立天足浴店后,延用“立天足浴浴室”招牌经营至今。 (二)事故相关施工情况 王桂霞因要更换店铺三楼门头玻璃,需使用汽车起重机,经人介绍后汽车起重机司机张大凯(个人)从王桂霞处承接了该业务,2023年9月11日上午,张大凯驾驶汽车起重机到凤林路立天足浴浴室门口开展作业。 (三)涉事设备情况 涉事设备: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汽车起重机);车牌:苏DBK907;所有人:张大凯;车辆识别号:LGHXED1L5N6115504;品牌:徐工牌;制造日期:2022年12月;购买日期:2023年2月1日。事发前,为方便副钩拆装,张大凯拆除了该汽车起重机副钩钢丝绳绳卡。 二、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简要经过 2023年9月11日上午,汽车起重机司机张大凯操作汽车起重机进行起重作业。上午10时33分53秒,张大凯操作汽车起重机展臂时副钩突然掉落,砸伤正在吊臂下方扫地的康霞推拿店经营者王桂霞。 (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张大凯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叫店铺周围的人员协助拨打110和120电话,王桂霞经120救护车急送常州二院阳湖院区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湖塘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应急处置,要求事故相关人员全力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截止2023年10月11日,事故相关人员和死者家属就善后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三)事故应急救援评估 事故发生后,张大凯立即安排周围的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伤者因伤势严重,经120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虽然事故应急救援未能挽救生命,但救援相对及时,应急措施基本到位。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1.死者简况 王桂霞,女,43岁,康霞推拿店经营者,安徽省合肥市人。 2.直接经济损失:141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汽车起重机司机张大凯违反汽车起重机《操作手册》拆除副钩钢丝绳绳卡,强行开启汽车起重机力限器强制解除开关,进行起重作业,在操作起重机展臂时未充分下降副钩,致副钩楔块触顶松动,造成钢丝绳从楔块内滑脱,副钩掉落,砸伤王桂霞。张大凯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汽车起重机司机张大凯,作业前未设置起重作业警戒区域,防止非作业进入危险区域,也未及时制止王桂霞进入吊臂下方危险区域。 2.康霞推拿店经营者王桂霞,组织维修作业时,对作业现场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忽视汽车起重机吊臂上的警示标语,在起重作业时,冒险进入起重机作业区域并在吊臂下方停留。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在武进区湖塘镇凤林路立天足浴浴室门口处发生的“9·11”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汽车起重机司机张大凯违反汽车起重机《操作手册》,拆除汽车起重机副钩绳夹,强行开启汽车起重机力限器强制解除开关,进行起重作业,在操作起重机伸臂时未充分下降副钩,且作业前未设置起重作业警戒区域,也未及时制止王桂霞进入吊臂作业下方危险区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 康霞推拿店经营者王桂霞组织维修作业时,对作业现场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忽视汽车起重机吊臂上的警示标语,冒险在吊臂下方停留,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这起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汽车起重机司机张大凯作为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必须严格执行汽车吊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行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湖塘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切实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武进区“9·11”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