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雷州市“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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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湛江雷州市“1·15”较大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湛江雷州市“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编制时间:2025 年 7 月 22 日 - 2 - 目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5 - (一)涉事车辆情况...........................................................................................- 5 - (二)涉事车辆驾驶人情况...............................................................................- 7 - (三)涉事个体运输户基本情况.......................................................................- 8 - (四)事故发生经过...........................................................................................- 9 - (五)事故现场情况...........................................................................................- 9 - (六)天气情况.................................................................................................- 11 - (七)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1 -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11 -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情况.............................................................- 11 - (二)医疗应急和救治情况.............................................................................- 12 - (三)善后工作情况.........................................................................................- 13 - (四)应急处置评估.........................................................................................- 13 -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14 - (一)事故直接原因.........................................................................................- 14 - (二)鉴定情况.................................................................................................- 14 -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5 - (一)涉事单位及相关人员.............................................................................- 15 - (二)有关监管部门.........................................................................................- 16 - (三)属地党委政府.........................................................................................- 18 -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9 -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 人)..........................................................- 19 - (二)建议予以行政处罚的个体户.................................................................- 19 - (三)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的公职人员、党员.........................................- 19 - (四)其他处理建议.........................................................................................- 20 - 六、事故主要教训....................................................................................................- 20 - (一)经营交通运输的个体户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0 - - 3 - (二)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20 - (三)基层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认识不足.............................................- 20 - (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协调沟通机制不完善.........................................- 21 - (五)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建设和养护不到位.............................................- 21 -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21 -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政治自觉.....................- 21 - (二)强化责任担当,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 22 - (三)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22 - (四)加强“私家车”安全监管,防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2 -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联网联控发挥动态监控作用.................- 23 - - 4 - 湛江雷州市“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 2025年1月15日01时58分许,在县道X690线34KM+500M 雷州市英利镇禁山西村路段发生一起悬挂粤 GA2400 号牌重型 自卸货车与粤 GY8871 号牌小型轿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小 型轿车的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0 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常务副省长张虎,湛 江市委书记余钢、副市长孔海文等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要 求做好死者亲属抚恤工作,依法彻查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同 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全市类似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 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规定,1 月 17 日,市政府依法成立由牟治平常 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总工 会、地震局以及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雷州市“1·15”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 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步建议市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调查 组,对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开 展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人、车、路、管理、 监管”等关键要素,不断充实加强调查力量,注重发挥各部门 - 5 - 职能作用,运用科学手段分析论证,认真查清事故情况,坚持 调查和整改并重。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检测 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 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 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 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湛江雷州市“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 一起因醉酒、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及超速引起的较大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涉事车辆情况 1.粤 GA2400 号牌重型自卸货车 (1)车辆登记情况。车辆登记所有人:吴宏凯,住址: 广东省雷州市沈塘镇溪头老村 4 号;使用性质:货运;品牌型 号:乘龙牌LZ3312M5FB;车辆识别代码:LGGX5DF55JL523995, 发动机号码:MX5L3J00262,类型: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注册日 期:2018-07-04,发证日期:2018-07-04。《道路运输证》有 效期至 2026 年7 月 18 日,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强 制报废期:2033 年07 月 04 日;检验有效期:2025 年 07 月 31 日。 (2)车辆投保情况。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购买强制险,有效期从 2024 年 07 月 02 日0 时起至 2025 年 07 月 01 日 24 时 止 , 强 制 险 保 险 凭 证 号 : 10404143902563348531;在京东安联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 - 6 - 东 分 公 司 购 买 商 业 险 , 商 业 险 保 险 凭 证 号 : V0201AZCN4400240814125041,其中投保 1000 万元第三者责任 险,有效期从 2024 年08 月 02 日 0 时起至2025 年 08 月02 日 0 时止。 (3)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情况。经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 所对粤 GA2400 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出具中 智司鉴〔2025〕鉴字第 242 号意见:受检的粤 GA2400 号重型自 卸货车制动系统性能未见异常;转向系统性能未见异常;货车 左前大灯事故中损坏,其余照明信号装置未见异常。 (4)车速鉴定情况。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中 智司鉴〔2025〕鉴字第 244 号司法鉴定意见:事发时粤 GA2400 号重型自卸货车开始制动的车速为 86km/h。 (5)近三年违法情况。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粤 GA2400 号重型自卸货车近三年总共有20 条交通违法记录,均 已处理。 2.粤 GY8871 小型轿车 (1)车辆登记情况。车辆登记所有人:孙俊飞,住址: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海尾村 43 号 101 房;使用性质:非 营运,初次登记日期:2024 年 01 月 03 日;强制报废期:2099 年 12 月31 日;检验有效期:2026 年01 月 31 日。 (2)车辆投保情况。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分公司购买强制险,有效期从 2024 年 12 月 06 日0 时起至 2025 年 12 月 05 日 24 时 止 , 强 制 险 保 险 凭 证 号 : PDZA202444080000182832;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 - 湛 江 分 公 司 购 买 商 业 险 , 商 业 险 保 险 凭 证 号 : PDAA202444080000171084,其中投保 300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1 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 任保险(乘客)1 万元每座*4 座,有效期从 2024 年 12 月 06 日 0 时起至2025 年 12 月05 日 24 时止。 (3)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情况。经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 所对粤 GY8871 小型轿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出具中智司鉴 〔2025〕鉴字第 243 号意见:受检的粤 GY8871 小型轿车制动系 统性能未见异常;转向系统性能无法检测;照明信号装置齐全, 未见照明信号装置存在异常。 (4)车速鉴定情况。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中 智司鉴〔2025〕鉴字第 245 号司法鉴定意见:粤GY8871 号小型 轿车在时刻 1 至时刻 2 的行驶速度约为94km/h。 (5)近三年违法情况。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 粤 GY8871 号小型轿车近三年总共有 2 条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 理。 (二)涉事车辆驾驶人情况 1.粤 GA2400 号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 (1)驾驶资格。吴建华,男,48 岁,已婚,户籍住址: 广东省雷州市沈塘镇溪头老村 04 号,现住址:广东省雷州市沈 塘镇溪头老村 04 号,初次领证日期:1993 年 09 月 18 日,档 案编号:440840019596,准驾车型:A2,有效期限:2020 年 09 月 18 日至长期,发证机关: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近年违章情况。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吴建 - 8 - 华近三年有 5 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处理。 (3)司法鉴定情况。湛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粤湛 公(司)鉴(化)字〔2025〕111 号的鉴定意见:从送检吴建 华血液中未检验出乙醇成份;尿液检验未涉毒。 2.粤 GY8871 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 (1)驾驶资格。郭绍喜,男,30 岁,户籍住址:广东省 湛江市雷州市覃斗镇海边村 45 号,初次领证日期:2016 年 09 月 27 日,档案编号:440186124992,准驾车型:C1,有效期限: 2022 年 09 月 27 日至 2032 年 09 月 27 日,发证机关:广州支 队车管所网办中心。 (2)近年违章情况。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郭绍 喜近三年没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司法鉴定情况。湛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粤湛 公(司)鉴(化)字〔2025〕113 号的鉴定意见:从送检郭绍 喜血液中检验出乙醇成份,含量为95.6mg/100ml,尿液检验未 涉毒。 (三)涉事个体运输户基本情况 雷州市沈塘镇吴宏凯个体运输户于2018年7月6日注册成 立,经营者:吴宏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51YLOU5N, 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雷州市沈塘镇溪头村04 号,经 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交运管许可湛字 440800081858,证件有效期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该个体运输户目前有货运车辆2 辆,车辆年度核验正常。 吴建华与雷州市沈塘镇吴宏凯个体运输户关系。雷州市沈 - 9 - 塘镇吴宏凯个体运输户共雇佣了 2 名司机,吴建华是其雇佣司 机中的 1 名司机,但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 “吴宏凯接到订单,吴建华就到指定地点开车运输货物,工钱 按照 300 元一天结算”,工钱有时当天发放,有时一周发一次, 截止事故发生之日,吴建华已经工作了两个多月。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1 月15 日 0 时许,吴建华驾驶粤 GA2400 号重型自 卸货车装载一车机制砂(属称石子粉)去雷州市乌石镇构力建 材有限公司,约 1 时,在雷州市乌石镇构力建材有限公司指定 位置卸完货后,吴建华驾驶粤 GA2400 号重型自卸货车(空车) 返回幸福农场。01 时58 分许,当车辆行驶至雷州 Y440(690 县 道 34KM+500M)雷州市英利镇禁山西村路段处,与相对方向郭 绍喜醉酒(血液酒精含量 95.6mg/ml)驾驶的粤 GY8871 号小型 轿车(搭乘:符开叶、郭云飞)发生碰撞,造成郭绍喜、符开 叶、郭云飞三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 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五)事故现场情况 (1)事故路段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县道X690线34KM+500M雷州市英利镇禁山西 村路段,属于三级公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英利镇方向, 西往覃斗镇方向,南侧为园林地,北侧为园林地,机动车道全 宽 7.5M。事故现场前方约 200 米的弯道有急转弯标志牌,该路 段路肩线及中间黄色单虚线模糊不清,无中间隔离设施和路侧 防护设施,双向二车道,水泥路面,路面完好、干燥,道路平 - 10 - 直 [1] 。 (2)县道X690 线道路情况 ①县道 X690 线基本情况。县道 X690 线自调风镇起,终至 覃斗镇,全长约47 公里,英利镇辖区内县道 X690 线共39 公里。 此次事故发生路段为 34KM+500M 段,在英利镇辖区路段内。事 故现场往英利方向约 200 米的弯道有一个急转弯标志牌,往覃 斗方向 540 米有一个村庄警示提醒牌,县道 X690 全线没有限速 标志。全线共分六段建设,其中县道 X690 线K27+500-K36+609 段,于 2016 年设计,2018 年完工,2019 年 6 月份交工验收, 该路段公路等级为三级,路面为水泥路面,路基宽度为 11m, 设计时速为60km/h,路段上有 20 个警告标牌,其中包括13 个 急弯标牌、7 个村庄标牌 [2] 。县道 X690 全线设计时速低于道路 安全法规定的时速,但未设置限速标志 [3] 。 ②县道 X690 线隐患排查及养护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 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管职责,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规定,县道 X690 线应由雷州市 交通主管部门主管。雷州市交通运输局的职责包括负责公路养 护工程,负责全市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雷州市公务事务中心 的职责包括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雷 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养护的职责包括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县道 [1] 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笔录。 [2] 县道 X690 坑覃线三元至红湖段(K27+500-K36+609)路面改造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 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同方向只有 1 条机动车道的道路,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 70 公里”。 - 11 - 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绿化工作。这三个单位的职责都包括对公路 养护管理的相关职责。但自县道 X690 线完工交付使用至事故发 生前,雷州市交通运输局、雷州市公路事务中心、雷州市公路 事务中心养护所均未对该路段限速标志及道路标线作为道路安 全隐患进行排查 [4] ,均未提出更新标线或增设警示标志的计划, 也未实施该路段关于道路标线、限速标志的整改 [5] 。 (六)天气情况 事故发生时,根据雷州市气象局资料,2025 年 1 月15 日 2 时许,雷州市英利镇多云,无降雨,风速 4 级。 (七)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 3 人死亡,大货车和小车损坏。按照《企业职 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直接经济损 失约人民币 400 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情况 2025 年 1 月 15 日 2 时许,雷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事 故当事人吴建华报警后,将警情指派至交警大队分控中心,雷 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分控中心于 2 时 01 接 110 指挥中心指 令: 在雷州市县道X690线34KM+500M英利镇禁山西村路段发生 一辆粤 GA2400 号牌大货车与粤 GY8871 号牌小型轿车相碰撞交 通事故,小型轿车车内人员(3 人)已没反应,大货车驾驶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三条:“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 标线”、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 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 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第三十条:“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 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 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 12 - 吴建华拨打 110,要求出警处理。同时,110 指挥中心协调雷州 市 120 救护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 时 04 分,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分控中心通知英利中队 值班民警蔡堪新、辅警陈麒杰先期处警,两人于2 时 30 分到达 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蔡堪新立即组织抢救伤者, 保护现场,并向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分控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小型轿车内的 3 人经呼叫没反应,车辆损坏严重,左侧前车门 卡住小车驾驶员,需要消防救援队伍到现场救援 2时30分,雷州市英利镇卫生院一辆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 立即对现场伤员进行抢救,湛江农垦第二医院一辆救护车和雷 州市覃斗镇卫生院一辆救护车于 3 时 01 分到达现场进行抢救, 随后英利镇和龙门镇消防队到达现场展开救援。 3 时 30 分,交管中队值班民警李双喜、王英才接雷州市公 安局交警大队分控中心指令后于到达现场,并开展现场勘查工 作。 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湛江市、雷州市党委、政府迅速组 织公安交警、消防、应急、交通运输、医疗等部门赶到现场, 开展现场救援及善后工作。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及时赶赴事故 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6 时 02 分,事故现场处置完毕,雷州市县道 X690 线 34KM+500M 英利镇禁山西村路段交通恢复正常。 (二)医疗应急和救治情况 1.医疗应急情况 雷州市120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度雷州市英利镇 - 13 - 卫生院一辆救护车、湛江农垦第二医院一辆救护车、雷州市覃 斗镇卫生院一辆救护车赶往事故现场救援。救护车分别于 2 时 30 分、3 时 01 分到达事故现场,对现场伤员进行抢救。郭绍喜、 郭云飞、符开叶 3 名伤者被紧急送往湛江农垦第二医院进行抢 救。 2.救治情况 小轿车的乘客郭云飞于 3 时3 分送达湛江农垦第二医院救 治,郭绍喜和符开叶于 3 时 45 分送达湛江农垦第二医院救治。 郭云飞于2025年1月15日3时50分在湛江农垦第二医院抢救 无效死亡,郭绍喜、符开叶于2025 年 1 月 15 日 4 时 25 分在湛 江农垦第二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善后工作情况 2025 年 2 月27 日,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案作出《道 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通知大货车驾驶人和受害者家属对认定 书均无异议,鉴于大货车驾驶人和受害者技术在签领认定书后 十日内均未提出申请调解,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制作《不 予调解通知书》已送达各方并引导家属走法律诉讼程序;在获 悉郭绍喜、郭云飞、符开叶三名死者生前工作单位购买了意外 保险情况后,办案单位积极联系单位领导和保险公司,落实意 外保险的理赔。接下来,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做家属 思想工作,抓紧处理死者的遗体。目前家属情绪稳定,并按照 法律规定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取损害赔偿。 (四)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湛江市党政领导、雷州市党政领导及有关部 - 14 - 门、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快速反应,调度救援力量,按照 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工 作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工作开展安全有序,现场救援 措施得当,在事故应急处置中无次生灾害,无衍生事故。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郭绍喜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 与同为吴建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 因。 1.醉酒驾驶。郭绍喜醉酒(血液酒精含量 95.6mg/100ml) 驾驶粤 GY8871 号小型轿车从雷州市英利镇英利圩方向往雷州 市覃斗镇行驶。 2.超速驾驶。郭绍喜驾驶粤GY8871 号小型轿车在时刻 1 至时刻 2 的行驶速度约为 94km/h,吴建华驾驶粤 GA2400 号重 型自卸货车事发时开始制动的车速为 86km/h,县道X690 线设 计时速 60km/h。 (二)鉴定情况 1.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情况。经委托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 所对粤 GA2400 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出具中 智司鉴〔2025〕鉴字第 242 号意见:受检的粤 GA2400 号重型自 卸货车制动系统性能未见异常;转向系统性能未见异常;货车 左前大灯事故中损坏,其余照明信号装置未见异常。(2)经委 托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对粤 GY8871 小型轿车车辆综合性 - 15 - 能检测,出具中智司鉴〔2025〕鉴字第243 号意见:受检的粤 GY8871 小型轿车制动系统性能未见异常;转向系统性能无法检 测;照明信号装置齐全,未见照明信号装置存在异常。 2.车速鉴定情况。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中智司 鉴〔2025〕鉴字第 244 号司法鉴定意见:事发时粤GA2400 号重 型自卸货车开始制动的车速为 86km/h;所出具的中智司鉴 〔2025〕鉴字第 245 号司法鉴定意见:粤 GY8871 号小型轿车在 时刻 1 至时刻 2 的行驶速度约为94km/h。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事单位及相关人员 1.雷州市沈塘镇吴宏凯个体运输户 雷州市沈塘镇吴宏凯个体运输户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6] ;未按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7] ,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8]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9] ,对司机吴建华驾驶的粤GA2400 重型自卸货 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 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 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二)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16 - 2.郭绍喜 粤 GY8871 小型轿车驾驶人,存在醉酒驾车,行驶速度超过 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速行为 [10] ,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3.吴建华 粤 GA2400 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存在未按照操作规定安全 驾驶,行驶速度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速行为 [11] ,是引发道路 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二)有关监管部门 1.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负责收集各勤务中队和各镇街排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 报市道安办,但未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未明 确相应的工作岗位职责 [12] ,工作开展无序。个别民警和辅警工 作责任心不强,未正确处理英利中队向大队报送的包括县道 X690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的两份隐患排查报告,造成大队及 道安办未掌握县道 X690 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情况,未能向相关 职能部门发出相应的整改函并进行有效处置,队伍管理不严格。 制定的周末常态化夜查酒驾行动执勤点工作计划侧重于行动战 果,对县、乡、村道路的酒驾查处工作相对弱化;未正确监督 和指导各勤务中队设置查处酒驾执勤点;酒驾、醉驾等道路交 通安全宣传未深入农村和企业。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和第四十二条第一 款:“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 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12] 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 2008 年 6 月 4 日印发 《雷州市公安局机关机构规范设置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交 通警察大队的职能,2024 年 11 月 16 日重新调整大队领导班子分工情况,但实际工作中没有专人负责道路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谁上班谁对接。 - 17 - 2.雷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管理工作不规范,未建立健全道路 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管理台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未跟踪和不掌 握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发出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函的落实 情况,工作未形成闭环。 3.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英利中队 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道路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仅结合日常接处警任务开展。查处打击酒醉驾行动主 要集中在闹市酒肆,侧重完成部署的大队查处工作任务,对镇 圩以外的道路查处力度不够,未能全面有效地防范酒驾、醉驾 行为。 4.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局领导班子个别成员未按照分工正确履职 [13] ;未建立健全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没有全面执行和落实养护管理任务, 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技术指导不到位 [14] ;未实行县 道考核评定月检季评 [15] ;未制定公路养护计划,包括日常路面 保洁、标线维护、警示标识修护更换等内容,县道 X690 设计时 速为 60km/h,但未设置限速标志,且标线不清晰,事故发生前 从未对县道 X690 下达过标线、标志维护等任务,也未对该路线 [13] 根据雷州市交通运输局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分 工的通知》(雷交通[2024]35 号)和雷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中心领导班子 成员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雷路人[2024]213 号),李智华和吴明智都分管养护所,但二人职 责未进行明确划分,养护所工作基本是吴明智在分管。 [14]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 工作机制,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完善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目标考 核机制。 [15] 《雷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第七条: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 核评定,实行县道月检季评,乡道季评,村道季度抽评。 - 18 - 限速标志缺失、标线不清晰等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16] ,未落实相 关工作要求。 5.雷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未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没有全面执行和落实 养护管理任务,自县道 X690 线完工交付至事故前,未将该县道 标线更新、限速标志增设列为养护管理任务,对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不到位;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不 全面 [17] ,指导养护所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 6.雷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养护所 未正确厘清工作职责,未将道路标线模糊纳入日常巡查内 容,履职不到位,自县道 X690 线完工交付至事故前,未将该县 道标线更新、限速标志增设列为养护管理任务;多项道路安全 隐患整改工作久未整改;对工区业务开展指导不到位;未向公 路事务中心上报农村公路养护计划。 (三)属地党委政府 雷州市政府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未全面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雷州市公安 局、交通运输管理局、英利镇等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失管 失察。 英利镇委、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县道 X690 路长由多名同志担任,个别路长不清楚自身担负路长职责,也 [16] 《关于印发雷州市 2024 年攻坚降压亡人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第 17 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整治。 交通部门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排查慢行系统不完善、无障碍设施不规范、标识标线不清晰、过街设施设置不足 等,及时消除道路设施隐患。尤其对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路段,形成系统整改方案。 《雷州市 2025 年春运工作方案》对国省县道和农村公路交通指引和安全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通 行隐患。 [17] 雷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4 年共收到上级下发隐患排查有关文件 15 份,部分文件未传达至养护所。 - 19 - 不了解“路长制”的相关要求,“路长制”未有效运作,工作 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 酒驾、醉驾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镇圩,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不深入、不普及。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 人) 郭绍喜,男,30 岁,粤 GY8871 小型轿车驾驶人,醉酒驾 驶粤 GY8871 小型轿车超速行驶,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 因,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 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予以行政处罚的个体户 吴宏凯,男,41 岁,雷州市沈塘镇吴宏凯个体运输户经营 者,未按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8] ,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9] ,仅对车辆进行有限的检查;未有效实施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0] ,未全面履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该起事故 负有责任,建议由湛江市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三)移交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的公职人员、党员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发现的地方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公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 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 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 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20 - 职人员、党员在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市纪 委监委。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由市纪委监委提出。 (四)其他处理建议 1.建议责成雷州市政府向湛江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建议责成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向雷州市人民政府作出 深刻检查。 3.建议责成雷州市交通运输局向雷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 检查。 4.建议责成英利镇委、镇政府分别向雷州市委、市政府作 出深刻检查。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经营交通运输的个体户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不落实。雷州市沈塘镇吴宏凯个体运输户未按规定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对驾驶员安 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流于形式,未落 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在这起事 故中,粤GY8871 小型轿车驾驶员郭绍喜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且 超速问题,粤 GA2400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吴建华存在超速的 问题,暴露出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行车理念不深入,对 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认识不到位,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频 发的主要原因。 (三)基层党委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认识不足。英利镇委、 镇政府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未层层压实责任,没有做到全 - 21 - 覆盖,对农村的酒驾、醉驾宣传工作不深入、不普及,落实不 力,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切实地起到效果。 (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协调沟通机制不完善。交警部 门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协调沟通机制不完善造成涉及县道 X690 道路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有效反馈。雷州市交警大队英利中 队报送包括县道 X690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的两份隐患排查 报告给大队,因大队个别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大队未掌握县道 X690 道路安全隐患情况,暴露出交警部门之间在道路安全隐患 排查方面未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的 工作开展不到位,未层层压实。 (五)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建设和养护不到位。雷州市交 通运输局、雷州市公路事务中心、雷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养护所 均从未对县道 X690 提出过限速标志及道路标志标线作为道路 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均未提出更新标线或增设警示标牌的计划, 也无实施该路段关于道路标线、警示牌的整改,县道 X690 道路 的养护不到位,存在失察漏管问题。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政治自 觉。雷州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 位,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放在心头、抓在手上,切实承担起“促 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铁的作风抓好道路交 通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 职追责”的要求。要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情 况,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 - 22 - 把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有效防范化解 重大安全风险。 (二)强化责任担当,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雷州市 委、市政府要督促部门和镇(街)党政狠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要加强道路安全隐 患整治管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隐患整 改工作形成闭环,消除隐患。进一步明晰政府及行业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加强 对农村公路的巡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制,落实农村公 路日常养护及专项养护资金 [21] 。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全过程 监管,做到道路安全隐患逐项整改,不遗漏,切实有效提升道 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驾驶行为。雷州 市要认真对“1·15”事故剖析,吸取事故教训,持续保持高压 态势,通过巡查、视频远程监控、驻点、联合执法等方式,加 强对源头个体户、单位监管,切实履职尽责。雷州市各部门要 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辖区车辆酒驾、醉驾、“三超一 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合理规范设置查处酒驾执勤点, 做到辖区范围内全覆盖,切实有效落实违法查处手段,提升查 处效率。雷州市各镇(街)要加强酒驾宣传工作,要深入镇圩 以外的乡村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做到全覆盖。 (四)加强“私家车”安全监管,防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21] 2024 年广东省财政厅已下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专项养护资金共计 845 万元至雷州市财政局,至 2024 年底,该资金拨付到账户 0 元。2023 年广东省财政厅已下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专项养护资金共计 1974 万元至雷州市财政局,至 2024 年底,该资金拨付到账共 182.1277 万元,182.1277 万元到账后已全部用于支付 工程项目。 - 23 - 的发生。针对“私家车”常见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驾 醉驾及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雷州市各相关部门要持续保 持严管态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全覆盖,提升 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及营运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意 识,切实发挥宣传教育在“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中的重 要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联网联控发挥动态监控 作用。雷州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一要强化事故易发路段的 运输秩序实时监控,严查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 好动态管理;二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对运输车 辆运行线路、行驶速度和载货重量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 切实做到运输车辆实时在线管理,禁止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 超载、超速及脱线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