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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细胞基因工程“4·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结果公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 发布:2023-10-19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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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细胞基因工程
“4·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位于顺义区赵全营镇兆
丰产业基地细胞基因工程项目工地 A2 研发楼 3 层过梁发生塌
落,造成 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60 万元。事故发生后,市
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市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顺义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
委区监委同步参与,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事发工程位于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顺义新城第 4 街区,
项目名称为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细胞基因工程,
于 2021 年 11 月开始施工,预计 2023 年 12 月竣工,建筑面
积 51644.95 平方米,项目包含 7 栋研发楼、1 栋配套服务楼和
1 个地下车库。事故建筑为该项目 A2 研发楼,设计层数 6 层
(地上5 层、地下 1 层),事发时主体结构已完工验收,二次
结构正在施工。
事发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怡和中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
包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三
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劳务分包单位陕西财茂公
路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二、事故发生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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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28 日上午,陕西财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现场
工长于某河安排二次结构施工负责人刘某于 4 月 29 日拆除
A2 研发楼3 层和 4 层过梁模板。刘某指派二次结构现场工长贾
某增落实,贾某增口头安排木工王某、刘某学等人实施拆除。4 月
28 日 17 时许,王某、刘某学等 5 人到达 A2 研发楼 3 层拆除
过梁模板。17 时 30 分,王某、刘某学被塌落的过梁砸中。17 时
50 分,现场工人将 2 人救出后送到顺义区中医院抢救。王某、
刘某学分别于事发当日 21 时 22 分、21 时 27 分抢救无效死
亡。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A2 研发楼 3 层西南角 A/1-3 轴过
梁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图施工,钢筋锚固深度不足,且强度不够违
规拆模,造成过梁塌落,导致事故发生。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责任追究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项目部总工
程师陆某明、安全总监郭某,陕西财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工
长于某河、二次结构施工负责人刘某、二次结构工长贾某增,北
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杨某、
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张某等 7 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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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责问责情况
该起事故中,21 人受到追责问责。其中:
1.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1 人。项目总工程师陆某
明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项目相关职务。
2.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14 人。党
委书记、董事长张某武,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某生,总工程师
王某园等 3 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民,
副总经理刘某龙,总经济师刘某媚,安全总监程某远等 4 人给
予行政警告处分;项目经理丁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免去项目经理职务;项目副经理陈某、原副经理金某、安
全总监郭某等 3 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免去项目相关职务;项
目工程部副部长张某健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项目安全员胡某强给
予行政警告处分;项目技术员贺某博给予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
分。
3.顺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4 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张某给予通报处理,区安全质量监督站分管负责人崔某巍给予诫
勉处理,区安全质量监督站四组组长李某东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区安全质量监督站三组组长陈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4.赵全营镇政府 2 人。赵全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贯某
川给予批评教育,村镇建设科负责人刘某给予诫勉处理。
(三)行政处罚(处理)情况
1.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顺义区应急局拟对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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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罚款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拟对该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负责
人张某武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 40%罚款的行政处罚;顺义区住房
城乡建设委对该公司及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
人、专职安全员进行扣分处理。
2.陕西财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顺义区应急局拟对该公司处
以罚款50 万元的行政处罚,拟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侯某平以其
上一年年收入 40%罚款的行政处罚;顺义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该
公司及公司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理。
3.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义区应急局拟对
该公司处以罚款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拟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朱
某三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 40%罚款的行政处罚;顺义区住房城乡
建设委对该公司及公司负责人、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扣分处理,并
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暂停其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