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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1·22”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结果公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北京市 发布:2023-02-03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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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22 日,位于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的北京市家门口
饭馆(以下简称家门口饭馆)发生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造成 10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26.3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组
织参与该起事故调查的单位组建评估工作组对事故整改和防范
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工作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简效能的原则,对
照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
访核查等方式评估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分
别听取了石景山区和大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八角街道、华美宏
信公司相关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赴石景山区和大兴
区查看了事故现场、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从评估情况看,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
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发单位家门口饭馆已不再使用燃气,改为
用电和新型燃料。石景山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
出问题,细化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强化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
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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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事企业单位
北京华美宏信投资管理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组织学习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并制定安全管
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对涉事房屋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房屋和使用
人员安全。目前,涉事商业用房已取使用消燃气,改用电力和新
型燃料;公司管理人员对房屋使用人员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公司物业部将安全检查列入常态化管
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房屋使用人立即整改,对存在严重违规
情况的,责令其立即停业进行整改。
家门口饭馆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
并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
律法规;制定日常检查工作制度,门店负责人督促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发现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行业主管部门
1.市城市管理委下发《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液化气安全生产
严防发生事故的紧急通知》,推进燃气安全相关宣传教育、培训
和应急演练活动,同时强化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督促相
关隐患闭环整改,推进燃气安全整治,推进非居民用液化石油
气替代工作,加强居民用燃气安全型配件更换工作,开展燃气
行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全市燃气供
应企业(含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企业)、部分街道乡镇燃气安全
管理和执法人员、液化气非居民用户代表召开了液化气爆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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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警示教育大会;多次召开会议、制发通知要求各区和全市燃
气供应企业引以为戒。
二是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安全检查行动。制定实施液
化气安全管理“十二条”措施。组织各区和街道乡镇对全市非
居民用户进行了摸排,建立了基础信息台账并每月实行动态更
新管理;拨付经费制作、发放、张挂了 2.5 万块《液化气使用
安全基本须知告知牌》;对全市 300 余街道乡镇进行了业务培训,
配备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各街道乡镇开展隐患排查,由供气企业
指导、协助用户进行隐患整改。制定印发了《北京市燃气行业
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排查治理燃气经营、瓶装液化石
油气、餐饮场所、老旧小区燃气设施等八个方面的燃气安全风
险和重大隐患。编制出台两版《燃气安全检查指南》,并持续开
展专题培训;组织召开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商会议 15 次,研究
燃气安全管理措施,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在开展全年燃气行业
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为期 100 天的城
镇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围绕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使用环节,
督促、指导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积极推进燃气安全专项工作。
三是严格燃气经营许可并加强许可后监管工作。对于许可
到期延续的,按要求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加强
对燃气企业的许可后监管工作,对于屡次因供气违法行为受到
处罚和屡次检查发现问题,特别是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气、非法经营绑定合作充装
站以外气源,转借、转租、转卖、冒用许可等违法违规的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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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2.交通运输部门
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门针对北京常青兴盛商贸中心开展
监督检查,后该企业已于 2021 年 4 月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加强燃气道路运输监督管理,确保运输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具备危
险货物(易燃气体)运输许可,运输从业人员和车辆符合相关的
法律规定。
(三)地方人民政府
1.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一是切实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持续开展液化石油气非居民
用户安全检查,着力推进隐患治理整改。严格落实瓶装液化石油
气气源供应特许经营的相关规定,全区统一气源,从源头解决违
法违规供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定期公开供气站点和经营企业信
息,为液化石油气用户获取正规经营企业信息、选择合法气源提
供便利。督促供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服务责任,
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规范合同签订、技术指导服务、隐患排
查公式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属地排查责任落实,形成台账管理长
效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应用户内燃气安全防护技术,做好长寿命
连接软管、安全型气瓶调压器等安全配件的推广应用工作。督促
非居民用户强制安装“三联动”装置。在全区推进液化石油气行
业有关单位投保安责险工作。加强对居民用户液化气安全使用服
务管理,集中开展居民用户,特别是流动人口聚集的平房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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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用气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运用电视、广播、
网络、报刊等渠道,广泛宣传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知识和防范基
本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强化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安全隐患
公示制度,供气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如实全面记录
入户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书面告知用户进行限期整改,同时指
导用户“上墙”公示,并接受监督,及时向属地街道和相关执法
部门报告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
过程中,着重检查供气单位入户安全检查记录,对用户不能提供
供气单位安全检查记录或供气单位工作人员未对用气单位进行
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的,及时通报供气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加
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区各行业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执法
联动机制,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全区累计出动执法力量 11178 人
次,对非居民用户排查检查时限全覆盖。属地街道、相关执法部
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液化石油
气供应企业跨区经营行为;严格查处检查发现、市民举报的液化
气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工作,完成
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 213 家,其中改天然气 39 家、改电 121 家、
改业态 53 家。
2.八角街道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细化属地相关单位
部门职责,压实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压实燃气供应企业
和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区城市管理、应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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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保障联动机制。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依法严厉查处,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
生。
二是加强台账管理、实现动态监管。对照属地全覆盖排查结
果,组织教育、建设、物业、各房屋管理单位和各社区对台账进
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理,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和更新,引导商户使
用替代能源。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按期完成整改。加大综合执法人员和安
全生产检查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力度,提升高效执法业务水平和日
常巡检排查能力。对在账问题隐患按期整改,新排查出的问题隐
患立即整改。协调燃气、电力部门推进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替
代工作。对无法实现整改的单位,协助开展转变经营业态等服务
保障工作。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防控体系。加强与北京液化石油气
集团合作开展联合巡检,梳理辖区安全生产相关巡检能力短板,
引入第三方专家和社会组织力量协助定期开展指导检查和协助
巡检。在辖区继续全面推广使用安全责任险。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北京市燃气管理
条例》的宣传力度,对餐饮企业等用气单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培
训,增强用气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提升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和防范
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评估发现,部分用户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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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加强、新型燃料安全风险和政策规
定尚不明确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
(一)强化企业事故整改措施持续深入落实。家门口饭馆要
提高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员工教育
培训,提高操作和应急技能。华美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租户安全管
理制度,提出明确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用户生产经营的安全
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二)加强政府及有关部门燃气安全监管。石景山区要强化
本区域内液化石油气及燃气供应、运输、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提高全区燃气安全水平。城市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各类
新型燃料的安全管理。
(三)持续加强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持续加强液化石
油气安全管理,强化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
日常安全督查、考核,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居民用
户气瓶管理、配送和入户安全检查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