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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5-17 09:10:29 浏览:window.NFCMS_SITE_ID=753001;window.NFCMS_PUB_TYPE="post";window.NFCMS_POST_ID="2904846";window.NFCMS_CAT_ID= , 10);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 $ ); 2025年梅州梅县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来,梅州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震慑和警示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梅州市安委办派出检查评估组,于2026年4月21日对梅县汕昆高速“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检查评估组由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梅州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为成员,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进行现场检查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现场抽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意见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场检查了梅县区丙村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督促当地相关部门整改。从总体上看,梅州梅县汕昆高速公路“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均已落实。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给予行政处罚单位2个。 1.丰顺县顺诚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丰顺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丰顺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6月10日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梅州市梅县区丙村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6月27日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给予行政处罚3人。 1.李*华,粤MS8133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梅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梅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于2025年2月24日对其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2.丁*生,丰顺县顺诚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丰顺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丰顺县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6月10日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3.陈*深,梅州市梅县区丙村客货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梅县区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6月27日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2人作出深刻检查。事故调查报告责成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及有关监管股室负责人向丰顺县交通运输局作出深刻检查。2025年6月9日,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刘*贵、运输管理股负责人陈*宏向丰顺县交通运输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普货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督促指导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落实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督促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运输行业日常监管,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梅县区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每季度召开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建立“一企一档”台账,重点时段实施全覆盖督导。丰顺县交通运输局严格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25年上半年累计与44家企业签订责任书及信用承诺书,联合公安交管约谈违规企业5次,对11家遮蔽监控企业及30名违规驾驶员实施惩戒。梅县区丙村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加强对所有运营车辆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隐患车辆未整改营运;通过全员警示教育及应急操作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北斗动态监控24小时值守,及时预警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二)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梅州市公安局聚焦“人、车、路、企”四大要素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攻坚涉货车、涉标志标牌及高风险企业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车辆定期检修与维护,及时消除影响安全行驶的问题,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梅州市交通运输局聚焦重点时段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分级网格化监管,逐级压实责任;依托智能视频监控与电子运单平台强化科技执法,2025年上半年累计约谈业户313家,处罚企业6家,推送处罚严重违规驾驶员200人,督查整改隐患358项。梅县区交通运输局运用智能监控及治超系统精准执法,化解“两客一危一重货”企业的隐患风险。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周边区域,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和非法营运行为。按照《梅州市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倒查惩戒四项措施》要求,对亡人事故涉事企业顶格处罚并责任倒查。丰顺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建立“线上+线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上半年累计立案191宗,卸载超限货物3952.27吨,罚没25.31万元;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闭环整治一般隐患103项、重大隐患13项。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梅州市公安局构建立体化宣传矩阵,利用LED情报板及融媒体曝光典型案例,深入一线面对面普法,督促企业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同时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题培训,重点强化驾驶人安全教育。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宣传培训帮扶,2025年上半年,累计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437人次,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2264人次,举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宣传活动2276人次。梅县区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企业活动,用真实案例警醒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举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通过抓“关键少数”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丰顺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向企业负责人及重点驾驶员宣讲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智能监管办法,通过“亮屏行动”及常态化培训强化安全理念;2025年上半年累计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50人次,宣贯重大隐患判定标准149人次。 四、评估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但在评估检查中还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存在重业务轻安全生产现象。比如:梅县区丙村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未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仍需加强。部分企业对职工安全教育重视不足,存在“以会代训”“重形式轻实效”等现象,导致培训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达到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预期效果。如:梅县区丙村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虽然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但未按照培训计划执行,培训大多以会议形式落实,且未全员覆盖到位。 检查评估组已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向有关单位作了现场反馈。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梅州市交管、交通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要深刻反思警醒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检查不深入、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短板漏洞,举一反三紧盯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拧紧责任链条。要重拳整治突出违法行为,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和路面执法数据,对企业存在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通过约谈、曝光、处罚等手段倒逼企业加强管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隐患源头治理。梅州市交管、交通部门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全链条压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车辆例检例查、维护保养及报废注销制度,严禁车辆“带病”上路、逾期未检或技术状况不达标营运。要深化部门联动协作,建立健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清单管理机制,强化货运源头治超监管,督促源头企业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联网运行,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高危运输企业实施约谈警示、挂牌督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三)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梅州市交管、交通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抓实抓细驾驶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要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入运输企业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事故根源,引导从业人员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杜绝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要常态化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自救互救及避险逃生能力,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全面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 上一条:梅州梅 于我们| 使用帮助| 网站建议 网站标识码:4414000001 | 粤ICP备06126615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