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龙高速“9·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1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梅龙高速“9·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 年 9 月 1 日 13 时 03 分, 梅龙高速梅江区西阳路段 (往 大埔方向) , 发生一起小型轿车失控撞向临时停靠在应急车道的 重型厢式货车, 造成3 人死亡 1 人受伤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023 年 4 月 10 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对《梅龙高速“9·1”较大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 〔2021〕4 号)的有关规定,市安委办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成立 “梅龙高速 “9·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 况评估工作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2024 年 3 月 14 日,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映宏任组长,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 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估工作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 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 原则, 对 《事故调查报告》 中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以及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组到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 速公路四大队、 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通过 2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座谈问询等方式掌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 况, 并核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交通运输部门、 公安部门, 顺丰 速运 (惠州) 有限公司的事故整改情况报告和佐证材料, 完成了 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梅龙高速“9·1”较大道路交通事 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良好。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一)涉事企业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淮安市标盛物流有限公司。 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建议江苏 省淮安市有关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 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已作出行政处罚, 对 淮安市标盛物流有限公司罚款 8000 元。 2.王浩。淮安市标盛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事故调查报 告中提出建议江苏省淮安市有关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已 作出行政处罚,对王浩罚款 20000 元。 3.龙金星。苏 H5550E 大货车驾驶员,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 建议梅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违法停车行为作出 行政处罚。 梅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 对龙金星罚款200 元, 驾驶证扣 9 分。 (二)约谈问责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对陈梅汉、 罗润斌汤金行3 位公职人员提出 处理建议, 梅州市公安局已经参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约谈 办法》进行了约谈提醒。 (三)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3 1.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已经向梅州市公 安局作出书面检查。 2.公司总经理张锦华代表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经 向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3.顺丰速运(惠州)有限公司已经向惠州市邮政管理局作出 深刻检查。 4.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汤瑞诚、钟国中、徐炀峰进 行了约谈警示;顺丰速运(惠州)有限公司依据《奖励与处罚管 理规定》第三章第三部分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刘焕、林国宝 进行了管理责任处罚, 行政扣分4 分, 依据 《奖励与处罚管理规 定》第三章第二部分第三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对卓妙龄进行 三类责任处罚,行政扣分 5 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高速公路异常停车安全防范。 梅州市公安局、 梅州市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进一步完 善建立快速联动机制、“一路三方”工作机制。2022 年 9 月 19 日, 梅州市安委办、 梅州市道安办联合转发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落实 高速公路异常停车安全防范“五快机制”的通知》 , 推进高速公路 异常停车安全防范工作落实。2022 年 10 月 12 日,市道安办专 题召开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 部署建立高速公路异常停车 安全防范“五快机制”工作。 梅州市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也 采取 5 项有效措施, 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一是加大巡查频率, 提高路面管控力度; 二是通过门架视频监控、 不定期利用无人机 4 等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异常停车等各类不安全状态的动态排查; 三是利用智能监控加强突发事件实时性监测, 加快异常停车事件 检测系统实施推进;四是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加密监控布设, 分步分批完善隧道口、 路面外场、 高风险路段视频监控; 五是提 升基础设施防护效能, 辖区S11、S68、S12 三个路段路侧护栏立 柱增设反光贴,提升匝道分流端护栏防护能力,S12 梅大路段匝 道分流端安装 TS 级可导向防撞垫。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梅州市公安局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力度, 高速公 路四大队联合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入开展 “两轴”蓝牌 货车整治工作、 大货车靠右专项整治、 入口拒超工作。 梅州市公 安局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的违法停车、 违法占用应 急车道、 载客汽车超员、 货车严重超载、 大客车和大货车高速公 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疲劳驾驶、 超速行驶、 酒驾醉驾等重点违 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 年 11 月 21 日,梅州市安委办、梅州 市道安办联合印发 《梅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六项 措施》 《梅州市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倒查惩戒四项措施》,进一步 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交通运输 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举一反三加大整治力度, 集中精力、 人 力、 物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 一梳理问题清单, 确保全面整改, 切实做到该停工停业的坚决执 行,该处罚的毫不手软,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流于形式走过 场的坚决第一时间问责处理到位, 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 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 (三)落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交通运输部门与全区货运企业逐家签 订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 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管理、 人员管理, 加密检查频次, 并增加对货物运输企业抽查比例, 不断警示运输 企业增强安全意识; 坚持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及时发现 和消除安全隐患, 落实货运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 不断 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全 面开展安全治理,加强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管理、 营运车辆技 术管理、 车辆动态监管等关键环节监督管理, 制定高速公路联合 治超执法行动计划, 印发 《梅州市交通运输关于加强道路客运综 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道路、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领域重型 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梅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关 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 治工作的 方案》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百日行 动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 (四)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用好典型案例警示、 阵地氛围营造、 进企入户宣讲、 精准推送短信等各类宣传手段加 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并围绕季节性易发多发事故安全风险 隐患, 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提示,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 任意识和驾乘人员安全意识、 防范意识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 6 通过电话、短信、当面谈话等方式,对高违法企业、驾驶人进行 点对点教育提示,督促企业加大对重点车辆视频安全巡查力度, 及时主动干预驾驶人疲劳驾驶、 分心驾驶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梅州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与路政、 养护部门定期在西 阳服务区等开展以 “切勿疲劳驾驶,休息进服务区 ”、“保障公路 畅通 服务人民出行”等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 通过发 放宣传资料的方式, 向群众讲解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要规范 行车, 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同时让群众认识到驾驶人违法停车 且未按规定防护、 乘客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在 辖区悬挂了“乘车系好安全带,发生意外 防伤害”、“遵守交规得 平安,道路畅通保安全 ”、“平安两字重千钧,百日行动得民心 ” 的宣传横幅, 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并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情报 板及高速公路入口处开展宣传提示, 每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形 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整治氛围。 同时促成业主单位, 在服务区安 放电视,播放交通安全内容,将 “9·1”事故专题片《生命之重》 在西阳服务区播放。 顺丰速运 (惠州) 有限公司加强对员工的安 全生产培训, 对一二三线员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切实提升员 工的安全意识。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 但在评估检查中还发现 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 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市道路运输经 营主体“多、 小、 散”, 在检查中发现, 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够高, 安全投入不足, 教育培训不规范, 安全风险辨别能力不强现象仍 然存在。 7 (二)一些部门安全监管有待加强。公安、 交通等一些部门 吸取事故教训不够深刻,梅龙高速 “9·1”事故发生以来,全市涉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情况未得到有效遏制, 2023 年, 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51 起、 死亡58 人, 同比分别 上升 27.5%、38.1%。公安、交通部门虽然开展了多项整治,但 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大,未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三)交通安全宣传不够深入。公安部门安全宣传多以发放 宣传资料、挂横幅、电子屏播放为主,形式较单一,未有效用好 典型案例警示、进企入户宣讲、精准推送短信、“两微一抖”平台 等宣传手段,安全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五、工作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评估工作组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了反馈, 提出了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江苏省淮安市、 惠州市、 梅州市, 及相关地区交通运输、 公安部门要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 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 抓实抓细道路交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以 党政领导责任、 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带动企业主体责任的 落实。 (二)加强监管执法,压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公安、 交通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力度, 积极开展联合 执法,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的违法停车、 违法占用应急 车道、 载客汽车超员、 货车严重超载、 大客车和大货车高速公路 8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疲劳驾驶、 超速行驶、 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 行为,要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三) 加大宣传力度, 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交警 部门要加大安全宣传投入, 充分借助各种信息传媒手段, 扩大交 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要会同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利用服务区和路面 情报板开展针对性宣传, 警示超员超载超速、 疲劳驾驶、 不系安 全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