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11·13”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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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11·13”较大火灾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 年 11 月 13 日 3 时 5 分许,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原 枫溪区)詹厝村张展盛个人经营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 维修门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 3 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该事 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火灾责任事故。2023 年 5 月 17 日,潮 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该事故调查结案,《潮州市枫溪区詹 厝村“11·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 调查报告”)正式对外公布。 各有关单位落实调查组对事故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 意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实施一系列整改行动 和举措,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优化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安全 生产水平。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 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通 知》(粤安办〔2023〕122 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 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 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粤消 〔2020〕88 号)要求,我市对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 头看”,全面梳理总结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经潮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潮安区枫溪镇“11·13” 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检查组,市消安 — 2 — 委副主任张文海担任组长,市安委办副主任高瑞雄、市消防 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张志生担任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消 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潮安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聘请 第三方评估机构广东南岭消防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团队 给予专业技术支撑保障。 本次评估紧紧围绕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采取资料审查、座谈交流、现场走访等方式对该事故 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相关单位 经验做法,并查找存在的有关问题。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常务 副省长张虎作出批示,要求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加强 安全监管。潮州市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市委书记何晓军 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对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举一反三等工 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靠前指挥,指导 协调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事宜。省安委办、消安委办分别对 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事故调查完成后,相关部门根据事 故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逐项开展整改。经查,潮安区枫溪 镇“11·13”较大火灾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处理均已有效落 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张展盛因失火罪,被枫 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 年。 (二)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 3 —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 对张展盛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违 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理决定,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粤潮交责改[2023]0000568 号)。事故责任人张展盛承诺 立即停止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原枫溪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 起火建筑房东詹映明处以行政处罚伍佰元。 (三)公职人员问责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市纪委监委共对詹某某 (时任枫溪区詹厝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詹某某(时 任詹厝村党总支部委员)、詹某某(时任詹厝村党总支部委员、 村委委员)、陈某某(时任枫溪区路西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魏 某某(时任枫溪区路西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罗某某(时任枫溪区路西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消防工作))、林某某(潮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陈某某(潮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枫溪交通运输股股长)、丁 某某(时任枫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管理股股长)、陈某 某(时任潮州市公安局枫溪分局副局长)、李某某(时任潮 州市公安局如意派出所所长)、刘某某(时任潮州市公安局 如意派出所副所长)、曹某某(时任潮州市公安局如意派出 所驻詹厝村民警)、林某某(时任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枫 溪分局一级主办)、吴某某(时任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枫 溪分局路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廖某某(时任潮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枫溪分局路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林某 某(时任枫溪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等 17 — 4 — 名公职人员进行处理;省消防救援总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按 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马某某(时任枫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 长)、孙某某(时任枫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进行处理,均已全部落实。 (四)其他处理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原枫溪区委、区管委已 向潮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路西办事处党工委(办 事处)已向原枫溪区委、区管委作出书面检查。 三、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综合治理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 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部署要求,全面从严推进全市电 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紧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 法拆装充电、“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行业部门 联合治理、基层力量排查整治,尤其全面清理电动自行车、 摩托车销售维修场所“三合一”违规住人,坚决杜绝类似火 灾事故发生。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物 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 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及其 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禁 止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 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规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督促规 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配电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装 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5 — 原潮州市公安局枫溪分局成立由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作钿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对辖区内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 消防安全整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加强对“消防 改革过渡期单位、场所”(尤其是电动车改装维修点)开展 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整治,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 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列入分局重要工作日程,多 场次常态化进行部署布置,进一步压实派出所履行公安消防 职责。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枫 溪区詹厝村“11·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潮 府函〔2023〕118 号)和《关于落实枫溪区詹厝村“11·13” 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意见的函》(潮应急函〔2023〕54 号)的 有关意见,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印发《关于落实枫溪区詹厝 村“11·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 相关部门单位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安 全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推动 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一是推进维修经营备案。在开展维修 业户日常摸查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商事登记 信息,每月定期进行筛查核对,对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 的业户,发出《维修经营备案告知函》,并通过电话询查、 现场巡查等方式,引导督促维修经营者办理经营备案手续, 推进行业备案管理。2023 年 5 月份以来,发出《维修经营备 案告知函》共 102 份;组织电话询查和现场巡查行动 6 批次, — 6 — 核查业户 75 家。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维修业户有效备案 723 家。二是加强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3 年 5 月以 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维修专项督查行动 4 场次,签订 机动车维修《规范经营承诺书》65 份,现场督查市直(湘桥、 枫溪)维修企业共 116 家,立案查处 15 宗,其中发现存在安 全生产和消防问题的企业 78 家,当场责令整改事项 113 项。 三是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印发《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机动车驾驶培训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 行动的通知》《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前后机 动车驾驶培训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 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开展全市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并组织开展市直维修行业节前安全生产“双随机”督查行动, 分别形成《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和机动车 维修行业“五一”节前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潮州市交 通运输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驾培和维修行业安全生产督查 情况的通报》,针对存在问题跟进落实整改,进一步压实企 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 关要求,组织开展为期 3 天维修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督查维修环境保护、安全和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进一 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署开展全市维修行业 2023 年度诚 信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市直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业户为期 1 个月(12 月 1 日至 31 日)现场检查行动,重点督查业户经 营资质、经营行为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加强政策宣传, 营造良好行业氛围。发放《致全市机动车维修业户一封信》、 — 7 — 《机动车维修备案常见问题解答》等宣传资料,通过服务大 厅、业务窗口、上门宣传、上墙张贴等方式宣传行业政策法 规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维修经营者办理经营备案,完 善安全生产和消防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观看 安全生产月一天一部警示片教育活动,利用出租车电子滚动 屏,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维修经营 者安全生产意识。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关于成立潮安区枫溪镇 “11·13”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检查 组开展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潮消安办〔2023〕109 号) 的工作要求,在局务会上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要求全市市场 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存 在问题,落实商事主体经营情况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同时,发出《关于落实枫溪区詹厝村“11·13”较大火 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函》(潮市监函〔2023〕87 号),落 实原市市场监管局枫溪分局(以下简称枫溪分局)按要求依 法依规抓好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抓好整改 措施的落实。枫溪分局认真按照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深刻吸 取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销售单位 开展全面排查,对现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 70 家全面建档。 研究制定《2023 年枫溪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无证无照经营整 治方案》,重点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学校周边公共场所 等六个方面排查整治,通过股所联动,进一步摸清无证无照经 营底数,全面排除了安全隐患,为维护辖区良好的市场秩序 — 8 — 提供了保障。截至目前,枫溪分局共排查 704 户,其中校园 周边环境整治 30 户、农贸市场周边及场内经营整治 158 户、 食品流通经营整治 170 户,餐饮服务经营整治 252 户,药品、 医疗器械经营整治 30 户,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整 治 45 户、小散乱污陶瓷卫浴整治 18 户、娱乐场所整治 1 家。 立案查处无证无照案件 3 宗,督促企业办理变更 392 户。原 枫溪区詹厝村“11·13”较大火灾事故后,按照《潮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 年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市监质监〔2023〕10 号)、 《潮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 案》(潮市监〔2023〕58 号)的工作要求,采取“回头看” 的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者产 品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的监 督检查,依法加大对检查发现未经认证擅自销售电动车产 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备的电池、充电器等与 CCC 认 证证书及产品出厂清单中描述不一致、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 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等违 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 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枫溪分局转发《潮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整 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方案,建立完善监 管台账全面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单位数量和情 况,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门店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抓好 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清理排查 — 9 — 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单位 70 家,检查中发现个别经 营主体存在电动自行车改装鞍座、加装电池盒、超范围经营 等行为,全部现场责令下架产品销售及整改。 (二)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潮州市积极发挥市安委会、市消安委及其办公室的指导 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全面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 部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 责任以及村居(社区)属地管理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 腕、铁的措施,全力以赴组织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风险管 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挂牌督办整治,部署开展“清人、 拆违、破网、开窗、治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高压推 进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城中村、农村老旧房屋、“三 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违规住人、消防通道堵塞封闭、 设置防盗网铁栅栏、电气火灾隐患、未配置消防设施等进行 拉网式、地毯式的再排查、再整治。严禁占用、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严禁违规设置金属栅栏和 防盗网(窗)、外立面广告牌和灯箱遮挡外窗,影响消防救 援。严禁全市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住改商、住改厂等用 于生产经营的老厝民居、村民住房)违规住人,不得搭建可 供休息的木质或可燃材料搭建的阁楼、隔间。 原枫溪区委、区管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印发《潮州 市枫溪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潮州市枫溪区“清人、拆违、破网、开窗、治电”消防安 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一系列行动方案,全面铺开安全生 — 10 — 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工作形 势、定期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取得成效。同时,印 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大整治交叉督 导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办事处、应急消防所、村组成督导 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直插基层一线和走访企业, 同步对各办事处开展交叉督查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 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区共开展 4 轮交 叉督导检查,检查单位、企业 23 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 题 111 项,均现场移交属地及有关部门予以整改落实。原枫 溪区有关部门、各办事处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一方面,常 抓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包保制”,每个工作日由各办事处 派出三个工作小组深入各村开展消防火灾隐患检查。全区累 计出动人力 2.1 万人次,排查三小场所、公寓群租房等重点 场所 1.2 家,责令整改隐患超 1.8 万次,停业整顿场所 132 个,清理违规住人超 1000 多次。另方面,狠抓专项行动。深 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及时制定印发重 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总体方案,通过召开动 员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进企 业宣传等方式,聚焦消防安全、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等 11 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力 推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全区累计派出督导组 266 个,出动检查人员 4296 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1788 家, 排查一般事故隐患 1611 个,完成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1248 个, 立案 11 宗,罚款 11.386 万,排查重大事故隐患 220 个,完 — 11 — 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218 个。 2023 年 10 月 31 日原枫溪区撤销恢复枫溪镇回归潮安区 管辖后,潮安区枫溪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枫 溪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工作组会议,对 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脱产参加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 作小组的同志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对标对表、全力 以赴完成整治摘牌任务。通过依法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服务 机构(广东海鹏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协助开展对各类场所消 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类场所排查全覆盖。该公司共排查 各类场所 2421 家(栋),其中“三小”场所 1239 家、出租 屋 110 栋、公共场所 86 家、工业建筑 986 家,全部建立排查 整治台账。三小场所检查及复查累计 3800 间次,清理三小 场所违规住人 120 处、督促安装烟感自动报警报警装置 497 处,开设逃生口 64 处。检查出租屋 4950 套次,处理直通天 面 10 处,清理堵塞通道 26 处,责令业主增加灭火器 262 支, 增设逃生窗口 323 处,加挂消防救援窗口标识 1780 个,整 治电线乱拉乱接 353 处,清理电动车违规充电 229 台,建成 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充电公共设施 48 处。开展电动车清理专 项行动,共检查涉电动车销售、维修场所 26 间次,排查各 类隐患 50 多处。 (三)全面推进基层消防治理能力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基层应急消防所实体化运行, 规范各项网格化管理标准和制度基础,落实网格责任,提高 工作执行力,特别是要加强农村、民居民宅的网格排查和管 — 12 — 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情况整治清理,确保全面规 范用火、用电、用气。督促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责 任,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 按照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 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 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村居(社区) 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规范日常运行、队伍管理、 执勤训练、值班值守等制度,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加强营房 车辆装备建设,提高待遇保障,提升队伍战斗力。各县区、 镇街、消防救援机构、各村居(社区)要加强基层网格员的 培训、管理和考核力度,进一步明确落实末端网格消防安全 管理员职责,确保“网格”末端责任清晰、运行高效、管控 到位。 目前,潮州市已全面推广“1+2+N”消防救援所实体化 运作模式,并出台政策“给编给人给保障、定岗定责定任务”, 47 个镇街、72 名公务员、55 名事业编制、199 名政府雇员常 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基层消防治理,彻底解决基层治 理“缺跑腿”和消防救援“缺人手”的问题。积极探索为镇 街赋权赋能,着力打造专业化的治理队伍,实现县区“专职、 专岗、专编”消防事务中心全覆盖,推动饶平县、湘桥区政 府在 30 个乡镇推行消防执法改革,将委托执法大胆放到基 层一线,真正让基层有权治事、有人管事。同时,自主探索 开发基层消防治理平台,实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数字台 账、有闭环管理、有量化考核”,累计建账“三小场所”64388 — 13 — 家、群租房 2934 幢、工厂企业 11076 家、公共场所 1255 家。 枫溪镇(原枫溪区)大力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和消防专职 队伍等基础建设,打造消防安全示范街。在高厦村微型消防 站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提升,设立办事处专职消防队。目前场 所已经完成设立,部分设备正在升级提升中;同时,结合各 村水改工程和市政道路提升建设工程,推进市政消防栓的布 置提升,例如:结合山边村水改工程,在站前三路、枫凤路 新增的 31 个市政消防栓,目前已经进入施工阶段。以如意 路、宾福路等重点道路为主,打造办事处消防安全示范街, 以点带面,辖属各村在主村道打造村级消防安全示范街,例 如藏龙村在学校路、前进村在人家前路打造消防安全示范 街,形成“人人重视消防,家家参与整改”的社会氛围。 (四)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市安委办、市消安办综合运用科 技手段和网络媒体拓宽宣传途径,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 围,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火灾事故案例进行报 道,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及其中的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月” “5·12 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和消防宣传“五进” 活动,认真组织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正确认识火灾危险 性,提高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能力,普及防火灭火常识 以及逃生自救知识,学会报火警、辨别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 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安全逃生的基本技能。 依托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宣传力度。扎实推进 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 — 14 — 树立社会消防安全理念,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在人员密 集场所和居住类场所,广泛张贴“防风险、查隐患、强管理” 和“电动车规范管理”等消防宣传海报。 加强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各社区通过加大“三 小”场所、电动车消防隐患整治宣传力度,以社区网格为单 元,充分发挥安全巡查员、出租屋网格员作用,利用张贴公 告、向经营者发送告知书、面对面等形式强化宣传,普及用 火、用电、用气常识及火灾预防措施,大力提高了民众的消 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让清理整治出租屋、“三小” 场所、电动车等重点消防安全隐患行动深入人心。 建立“警示曝光”机制。市安委办、市消安办将制作电 动自行车“三合一”警示教育片、整治公告下发各县区,各 县区要配套开展家“预”户“消”专项宣传活动,动员引导 一切基层力量、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一切户外 LED 显示屏、 农村大喇叭、新媒体等媒介参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 “三合一”违规住人“精准宣传”,让消防宣传直达火灾多 发地、直达群众的心中,切实做到“习惯安全、人人消防”。 同时,市安委办、市消安办把督导检查的场所隐患在主流媒 体平台、城市大型 LED 屏进行对外公告,各镇街组建电动自 行车、摩托车销售租赁维修门店、室内停车场微信群,并以 各村居(社区)单位组建住改商、住改厂等用于生产经营的 老厝民居、村民住房,经营商铺(重点但不限于小餐饮小五金、 小超市、小工厂作坊、小服装窗帘店、小茶叶店、小快递寄 放点等)、出租屋群,反复通报警示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隐 — 15 — 患回潮”。累计将 681 处违规住人、彩钢板等反复痼疾、老 大难隐患曝光。 (五)全面推广火灾技防物防措施 先后制订印发《潮州市“清人、拆违、破网、开窗、治 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潮消安[2022]9 号)、 《潮州市“清人、拆违、破网、开窗、治电”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技术指引》(潮消安办[2022]79 号)、《潮州市安 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 展“清人、拆违、破网、开窗、治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督导检查通知》(潮消安办[2022]80 号)等多个文件,通 过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 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刻吸 取“11·13”较大火灾事故的教训,严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违规住人,确需住人值守的,住人部分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 必须采用实体墙、防火门进行物理分隔,休息时防火门必须 保持常闭状态,场所内必须安装消防卷盘、简易喷淋、联网 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落实出租屋首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 放区应与楼梯间进行物理分隔。凡是外窗、阳台设置防盗网 的,应当开设尺寸不小于 1 米×0.8 米的逃生口。在居住场 所推广配备防烟呼吸面罩、家用灭火器、逃生器材等;推广 运用电气智能监控保护系统,及时发现过负荷、短路、过热、 漏电等异常,自动实施告警、阻断、隔离、灭火等措施,防 范火灾发生及成灾。拆除超过 2 万个防盗网、安装 9534 个 — 16 — 烟感、更换闸刀开关 2254 个。 四、发现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待 强化。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存在消防站、消防通道、消 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配套不齐全的问题。在公 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无论从消防规划、消防水源、消防通信 还是消防装备方面,还有待强化。 (二)四类场所火灾隐患出现整治后“回潮”及整治不 彻底现象。通过现场实地评估发现如下火灾隐患出现“回潮” 及整治不彻底现象:一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堵塞、占 用、锁闭的;二是场所内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 间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三是电气线路私拉乱 接、电气设备使用不规范。 (三)社会单位及社会群众维护自身安全权益的意识淡 薄,对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参与社会化消防安 全管理的热情不高。分析其原因如下:一是认识不到位,主 要表现在对能否发生火灾事故心存侥幸,对应当承担的法律 责任知之甚少;二是利益界定不明确,安全等于经济效益的 概念模糊,安全投入特别是用于火灾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与 可能发生火灾而造成的损失比例不明确,没有产生利益驱动 效应;三是法律、法规的制裁力度和执行力度不足,造成社 会单位违法成本过低,使其在主观上存在利用非正常的人际 关系蒙混过关,以及“大不了交些罚款,破费一下”的消极 心理。 — 17 — 五、工作建议 (一)夯实和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四类场所消防设 备设施基础建设,全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持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力量建设,不 断完善现代化火灾防控体系,加强消防自防自救力量建设, 持续强化各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联调、联战机制。对辖 区市政消火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完善消防设施管护机 制,持续推动消火栓建设,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充分发 挥消防硬件设施设备支撑作用,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根据常态化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四类场所消防器 材缺失台账,安装消防卷盘、应急灯、智能烟感、逃生窗、 逃生辅助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完善四类场所消防设备设施基 础建设。通过系统分析辖区火灾规律与发展趋势,优化辖区 消防站基础设施体系,以“救早灭小”、“三分钟”到场为 目标,形成救援快速响应能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建立和优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常态化排查“四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遏制火灾隐患 整改后的“回潮”现象。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全量全域 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防隐患。按照火灾隐患重点地 区验收标准,对四类场所制定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规范对四类场所开 展红黄绿牌分类标识,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防控体系,推动 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机制。加强对四类场所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督促检查, — 18 — 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及村社区消防 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三)宣教强安,筑牢消防“大安全”,持续改进,着 力建立长效机制。制作消防宣传板并在各类场所上墙,扩大 消防知识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宣 教活动遍地开花,举办“五进”、“119”宣传、消防安全大 演习等消防宣传活动,同时通过视频、短信、公众号等媒体 渠道向居民推送消防安全知识,让消防安全入心入脑,提升 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同时,持续改进,着力建立长效 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档案,保证“一场所一台账”,对照火 灾隐患整治验收标准进行查漏补缺;持续常态化推动消防安 全隐患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查不足、补短板、促提 升;建立长效机制,分析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 性提出改进措施,构建排查、整治、宣传、应急、执法的长 效机制,提升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