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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8·8”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济源市应急管理局·事故信息(济源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河南省济源市 发布:2023-05-30 类型: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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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8·8”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2022 年 8 月 8 日 14 时 20 分许,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
司在更换烘干车间照明灯管线过程中,1 名工人发生触电,经医
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27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福埂任组长,市公
安局、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河南宏旷水电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8·8”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
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
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
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
出来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的措施建议。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涉及单位概况
1.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
化工园区内;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1 日;企业类型: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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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袁 XX,实际负责人许 XX(袁 XX 丈夫);营业期限:
2017-12-21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净水材料研发生产、销
售、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70 余人。2018 年 3 月 19 日在济源市
玉川产业集聚区备案,备案文号:2018-419001-26-03-012281;
项目建设年产 30 万吨聚合氯化铝生产线和年产 5 万吨聚合硫酸
铁生产线,同时建设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电气、给排水、环保、建
筑等公共辅助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号:济环审
[2018]19 号;项目已获得节能报告审查意见,文件号:豫发改
能评[2020]34 号;
2019 年3 月16 日开工建设,2020 年6 月部分设备调试投产,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 2444 万元。2022 年 2 月 19 日组织验收,
2022 年4 月 15 日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180 天。
2.河南省宏旷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五
龙口镇休昌村3 巷 21-9;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26 日;企业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法定
代表人:李 XX;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水电安装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管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消防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
程、亮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管道疏通;建筑劳务分包;
建筑劳务外包;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热力管网工程及设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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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涉及人员情况
卢 XX,男,汉族,19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济源市轵城镇
新峡村人,身份证号:410XX,施工工人,事故死者。
李 XX,男,汉族,19XX 年 XX 月 16 日出生,济源市轵城镇
绮里村人,身份证号:410XX,施工队领班。
郭 XX,男,汉族,19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济源市五龙口
镇休昌村人,身份证号:410XX,施工工人。
尚 XX,男,汉族,19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济源市轵城镇
张金村人,身份证号:410XX,施工工人。
李 XX,男,汉族,19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济源市五龙口
镇休昌村人,身份证号:410XX,为河南省宏旷水电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此次施工工程介绍人。
范 XX,男,汉族,19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住在济源市济
水办事处东园街,身份证号:410XX,为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
公司安全科负责人,负责公司安全管理。
许 XX,男,汉族,19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巩义市北山口
镇底沟村人,身份证号:410XX,为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三)事故涉及工程情况
2019 年 12 月6 日,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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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书,由河南省宏旷水
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玻璃钢桥架、地埋电缆铺设、车间强弱
电安装工程。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 2019 年12 月 6 日,竣工日期
为2020 年 12 月5 日。工程质保期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使用之
日起算满壹年。2020 年 5 月烘干车间、包装车间、反应车间安
装工程基本结束,并试机通过,厂里开始生产,该工程合同约定
质保期到 2021 年 5 月。2022 年 6 月 26 日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
限公司与河南省宏旷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确认工程量时发
现存在部分穿线管腐蚀和个人照明灯不亮现象。由于该工程已过
质保期,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宏旷水电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 XX 口头协商更换车间照明设施,双方同
意所需材料由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河南省宏旷水电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找工人施工,工人工资由河南联创净水科
技有限公司负责支付。随后河南省宏旷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李 XX 打电话给李 XX,由李 XX 和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
限公司范XX 对接并组织卢XX、郭XX、尚 XX 于 2022 年 8 月3 日
开始施工,至事故发生。
(四)监督检查情况
2022 年5 月25 日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
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对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发现一条隐患,下达了(济)应急责改〔2022〕SS025 号责令限
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于 2022 年6 月 24 日前整改完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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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于 2022 年 6 月27
日进行复查,经查,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下达了(济)应
急复查〔2022〕SF025 号整改复查意见书。
2022 年至事故发生,五龙口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分别于 2022
年3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18 日、2022 年7 月 28 日对该企业进
行监督检查,该企业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2 年 8 月 8 日7 时左右,李XX、卢XX、郭 XX、尚 XX4 人
到烘干车间开始更换镀锌管,由于车间太暗且闷热,临时接一盏
照明灯(电压 220V)和一个风扇(电压 380V),照明灯是河南
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机修工贺文杰从公司仓库保管员处领取,
贺文杰用完之后,将灯放在烘干车间机修工作台上,卢 XX 将照
明灯接线使用,作业至中午。中午吃过饭后休息到14 时左右,4
人进入车间开始施工,郭 XX、卢 XX 走在前面,因施工作业是从
东往西撤除,风扇、照明灯需要向西移动,郭XX 负责移动风扇,
卢XX 负责移动照明灯,卢 XX 刚拿起照明灯走两步,浑身开始颤
抖,郭XX 赶紧喊“快断电”,尚 XX 立即将照明灯的插销断开。
李XX 立即将总闸断开,断电后卢XX 倒在地上,李XX 让郭 XX、
尚 XX 做胸外按压,并到车间门口拨打 120 急救电话,期间他看
到许 XX、范 XX、王涛等人在办公室楼梯处,便叫他们过来,随
后将卢XX 抬到车间大门口,继续进行胸部按压和人工呼吸,14
时40 分,120 急救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抢救约40 分钟,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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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XX 送往济源市人民医院。
济源市人民医院抢救记录显示,2022 年 8 月 8 日 14 时 40
分救护车达到现场时查体:深昏迷,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
射消失,无自主呼吸,未触及颈动脉搏动,左手腕内侧可见一处
约1.0cm*1.0cm 皮肤破损,胸前可见一处长约 1.0cm*6.0cm 皮肤
破损,左手食指、中指可见不规则皮肤破损。于 2022 年 8 月 8
日 15 时 30 分到济源市人民医院抢救室,抢救至 2022 年 8 月 8
日 16 时 21 分与家属沟通放弃抢救。死亡诊断:电击伤 呼吸心
跳骤停。目前,事故发生单位与死者家属已签订死亡赔偿协议书
并赔偿到位。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本次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
事故死亡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籍贯
卢XX 男 汉 410XX 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新峡村 1 号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施工作业所用的临时照明灯漏电,卢 XX 在移动照明灯时触
电,导致死亡。
(二)间接原因
1.违章用电。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烘干车间未安装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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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所用临时照明灯电压为220v,超过该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规定的36v。
2.管理失责。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维护保养不到
位,施工使用的照明灯漏电,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外来人
员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临
时用电作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
安全管理。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8·8”触电事故
是一起由施工临时照明灯漏电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暴露出来的其他问题
1.五龙口镇党委、政府督促落实隐患整改不力,对第三方专
家服务工作监督不力,未将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其检
查范围。经济发展办公室对河南通福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
《济源市五龙口镇政府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复查
报告》中的未整改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隐患
整改率不足 20%。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对行业督促企业整
改隐患工作督导不力。
2.河南通福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济源市五龙口镇政府
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报告》(APJ-(豫)-014)
2021 年10 月、2021 年 12 月、2022 年3 月、2022 年6 月四次安
全隐患排查报告中的安全隐患完全相同,仅修改排查记录表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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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日期或将企业检查记录表调换先后顺序,报告弄虚作假。
五、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相关责任单位
1.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
资格,上岗作业,日常电工相关作业由公司机修工操作。临时用
电作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
管理。对外来人员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
全教育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济源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项对其处35 万元的罚款。
2.五龙口镇党委、政府,未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河南
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建议由示范区安委办
对其进行约谈;五龙口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河南通福安全评价有
限公司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认真督促企业整改,建议由五龙口镇
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
1.范 XX,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职责,督促检查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审查相
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及安全措施,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
教育培训。在本次事故中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河南联创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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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参加示范区安全生
产警示教育培训班。
2.许 XX,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未按规
定全面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起事故中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济源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处上一年年
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参加示范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班。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公
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牺牲人的生命为代
价这条红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警示教
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河南联创净水科技有限
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
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加
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从业人员规范作业,及时消除作业现
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开展用电规范进行专项
排查,对全厂配电箱等设施设备按规范进行整治。严格落实《特
种作业管理规定》、《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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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规定,加强对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配备具备电工资质的
人员。加强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五龙口镇政府要进一步落实
对属地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及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对安全生产
工作的领导,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
任。二要加强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辖区企业
外来人员管理进行全面整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要把事故隐患排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下真功
夫,花大力气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对第三方公司进行
安全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
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范各类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