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公路商丘段“2·14”较大道路 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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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连霍高速公路商丘段“2·14”较大道路 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背景与依据 2024年2月14日连霍高速商丘段“2・14”较大道路运输事 故发生后,河南省安委会对事故挂牌督办,商丘市人民政府于 2024年7月22日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明确责任追究意见及 5 类 16 项整改措施。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 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 〔2021〕4 号)要求,商丘市安委会牵头组建评估组,联合连 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商丘市公安局高速交警大队等单位,对事 故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评估。 (二)评估范围与方式 评估范围。涵盖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理、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监管体系完善、应急处置优化、宣传教育强化等全链条 整改工作。 评估方式。采取“资料核查 + 现场勘验 + 座谈访谈 + 数 据核验”相结合的方式,查阅执法案卷、企业整改台账等 327 份资料,实地检查连霍高速商丘段及连云港货运企业 21家,访 谈管理人员、驾驶员等 86人,核验动态监控数据 12万条。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2 - (一)责任单位处理全部执行到位 涉事运输企业。赣榆区青口镇宋广明普通货物运输服务部 已被商丘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0月31日决定依法处以5万元罚 款(商应急罚〔2024〕6002号),于2024年11月13日足额交纳。 (二)责任人员追责依法落地 刑事责任追究。宋卫东(疲劳驾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24年3月31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4年4月11日移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9月10日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商睢检未刑不诉 〔2024〕20号)。 行政责任追究。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对连云港市赣榆 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区交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区交通运 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邹维华进行谈话提醒。 (三)监管部门责任整改完成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商丘市公安局高速交通警察 大队已向同级政府提交书面检查,完成内部责任倒查及流程优 化,整改报告经市安委会复核通过。 三、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压实 货运企业专项整治。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货运企业“ 拉网式”排查,累计检查企业183家,发现并整改安全制度缺失、 监控失效等问题426项,对17家整改不力企业实施停业整顿,其 - 3 - 中3家被吊销经营许可。全市货运企业均建立“驾驶员休息日志 + 动态监控台账”双备案制度,专职监控人员配备率达 100%。 动态监控闭环管理。连云港市推动货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 系统全覆盖,对监控设备离线超 24小时的 126 辆车辆实施停 运整改,建立“企业自查 + 平台预警 + 监管核查” 三级机制, 2024年以来设备在线率稳定在98% 以上。 (二)高速安全监管体系升级 科技装备强化部署。连霍高速商丘段 309KM-312KM 事故多 发路段已安装防疲劳激光灯42套、预警哨兵系统8台,每日 19 时至次日9时自动开启激光警示,预警距离达3公里,夜间疲劳 驾驶预警响应时间缩短至2秒。新增高清监控26处、应急车道占 用抓拍设备15套,实现违法行为自动识别抓拍。 跨区域协同机制建立。豫苏两省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 搭建货运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整合车辆动态数据、违法记录等 8 类信息,每月开展联合研判1次,每季度组织跨区域联合执法 行动,2024年以来查处跨省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行为317起。 勤务模式优化:河南高速交警对连霍高速实行“凌晨2-5时专项 巡逻”,巡逻频次加密至每40分钟1次,在商丘东、民权等服务 区设置疲劳驾驶检查点,累计检查货运车辆2.3万辆次,查处疲 劳驾驶 289起。 (三)宣传教育精准覆盖 - 4 - 驾驶员专项培训。豫苏两地联合开展 “事故警示 + 应急 实操”培训,覆盖货运驾驶员 8.6 万人次,将“车靠边、人撤 离、即报警” 应急三步法纳入培训必考内容,驾驶员实操考核 通过率从78% 提升至95%。 多维宣传渗透。在连霍高速服务区、收费站投放事故警示 海报 300余张,通过交通广播、短视频平台推送疲劳驾驶危害 内容 200余条,曝光典型案例57起,相关内容累计播放量超 5000万次。 (四)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装备与流程优化。商丘市为高速交警、消防救援配备夜间 应急照明车6辆、破拆机器人3台,修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 案》,明确夜间处置照明保障、信息发布等专项要求,2024年 以来夜间事故处置到场时间平均缩短至10分钟。 信息发布提速。建立“1小时信息通报” 机制,事故发生 后通过官方平台、导航软件同步推送路况及绕行信息,2024 年 共发布预警信息138条,群众绕行知晓率达92%。 (五)长效监督机制健全 考核问责强化。商丘市将高速交通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 考核,实行较大事故 “一票否决”,对 2024 年度监管不力的 2 个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回头看”常态化。市安委会每半年开展整改成效专项检 查。 - 5 - 四、存在的问题 跨区域数据共享滞后。豫苏信息平台部分数据更新存在 2 小时延迟,对实时拦截违法车辆造成一定影响。 中小企业整改仍有短板。连云港市部分小型货运企业存在 监控记录不全、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占企业总数的 8.3%。 应急照明覆盖不足。连霍高速商丘段部分偏远路段夜间应 急照明仍依赖车辆灯光,极端天气下能见度保障有限。 五、评估结论 经全面评估,连霍高速商丘段 “2・14” 事故责任追究已 全部依法落实,涉事单位及人员处理到位;防范整改措施中企 业监管、科技防控、宣传教育等 13 项措施已取得实效,连霍 高速商丘段 2024 年下半年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 62%,未再发 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但跨区域数据协同、中小企业监管等 3 项 问题仍需持续整改,整体整改工作符合 “四不放过”要求。 六、后续工作建议 深化数据协同。推动豫苏信息共享平台升级,实现数据实 时同步,建立 “异常行为自动预警 + 跨区域联动拦截”机制。 强化精准监管:对小型货运企业实施 “一对一”帮扶指导,委 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对屡改不到位的纳入失信名单。 完善应急保障。在连霍高速偏远路段增设太阳能应急照明设备 30 套,每季度开展夜间联合应急演练,提升极端天气处置能力。 - 6 - 科技监管增效。试点推广驾驶员生理状态监测系统,通 过 AI 算法预判疲劳状态并自动预警,进一步降低人为失误风 险。 连霍高速商丘段“2・14”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评估组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