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睢阳区郭村镇西胥村百姓农家店“3·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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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河南商丘睢阳区郭村镇西胥村百姓农家店 “3·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3月18日 - 2 -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6 - (一)起火建筑情况.................................................................................................- 6 - (二)证照办理情况...............................................................................................- 10 - (三)供配电情况...................................................................................................- 10 - (四)事故发生经过...............................................................................................- 11 - (五)气象情况.......................................................................................................- 11 - 二、应急救援情况..........................................................................................................- 12 - (一)消防救援队伍处置情况...............................................................................- 12 - (二)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置情况...........................................................- 12 -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12 - 三、事故原因分析..........................................................................................................- 13 - (一)直接原因分析...............................................................................................- 13 - (二)间接原因分析...............................................................................................- 15 -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5 - (一)百姓农家店...................................................................................................- 15 - (二)睢阳区商务局...............................................................................................- 16 - (三)公安机关.......................................................................................................- 16 - (四)消防救援机构...............................................................................................- 17 - (五)睢阳区应急管理局.......................................................................................- 18 - (六)郭村镇党委、政府.......................................................................................- 18 - (七)西胥村党支部、村委会...............................................................................- 19 -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9 - (一)百姓农家店...................................................................................................- 19 - (二)睢阳区商务局...............................................................................................- 20 - (三)公安机关.......................................................................................................- 20 - (四)消防救援机构...............................................................................................- 21 - (五)睢阳区应急管理局.......................................................................................- 21 - (六)郭村镇党委、政府.......................................................................................- 22 - (七)西胥村党支部村委会...................................................................................- 24 - - 3 - (八)行政处理建议...............................................................................................- 25 -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25 - (一)切实增强火灾风险防范意识.......................................................................- 25 - (二)织密织牢消防安全责任网...........................................................................- 26 - (三)彻底整治社会末梢突出隐患.......................................................................- 26 - (四)大力推广消防安全技防措施.......................................................................- 27 - (五)全面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 28 - (六)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28 - - 4 - 河南商丘睢阳区郭村镇西胥村百姓农家店 “3·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3月7日0时15分许,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西胥村 百姓农家店(以下简称“百姓农家店”) 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 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9.5万元 [1]。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情况 起火建筑系睢阳区郭村镇西胥村百姓农家店, 位于商丘市睢 阳区郭村镇西胥村X024县道与Y008乡道交叉口西北角,东临 X024县道,南临Y008乡道,西邻废品收购站,北临空地(见 图1.1) 。该建筑2009年建成,地上二层,东西长12.3米,南北 长13.2米,建筑高度9.4米,建筑面积318平方米(含一楼扩建 的51平方米单层钢结构铁皮棚) ,建筑主体为砖混结构,屋顶为 木梁架盖瓦。 [1]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火灾导致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现场处置费用、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之和。 - 5 - 图1.1 百姓农家店方位图 一层建筑面积185平方米,主要用于超市经营。一层东侧搭 建51平方米单层钢结构铁皮棚,临街设有移动雨棚,用于扩大 经营区域。一层西南部房间为李玉荣[2]卧室,其卧室南侧为厨房 ; 西北部为杂物间和楼梯间。铁皮棚东侧临街设4樘金属卷帘门; 超市南墙设2扇玻璃平开门,平开门外均装有金属卷帘门;厨房 东墙设1扇通往室外的门。一层西墙北部3扇外窗均装有铁栅 栏。 (见图1.2) [2] 李玉荣,女,64岁,身份证号:412322196008055146,系刘克礼妻子。 - 6 - 图1.2 百姓农家店一层平面图 二层建筑面积133平方米,用于刘豫 [3]一家生活住宿。中部 为客厅;东部由北至南依次为刘豫夫妇[4]卧室套间、刘思念[5]卧 室、刘雅茹[6]和刘金博[7]的卧室;南部为杂物间和洗漱间;北部 为楼梯间和过厅;西部为带铁皮棚的天台。客厅和杂物间西墙3 扇外窗均装有铁栅栏。东墙外装有12米宽、2米高的广告牌, 遮挡东墙4扇窗户上部。 (见图1.3、1.4) [3] 刘豫,男,34岁,身份证号:411403198907285134,系刘克礼儿子。 [4] 刘丹丹,女,36岁,身份证号:411403198708245121,系刘克礼儿媳。 [5] 刘思念,女,13岁,身份证号:411403201001160065,系刘克礼长孙女。 [6] 刘雅茹,女,10岁,身份证号:411403201312090228,系刘克礼小孙女。 [7] 刘金博,男,5岁,身份证号:411403201803280392,系刘克礼孙子。 - 7 - 图1.3 百姓农家店二层平面图 图1.4 百姓农家店整体南剖面图 - 8 - (二)证照办理情况 2009年5月10日,刘克礼在商丘市睢阳区卫生局办理了卫 生许可证,证号为商睢卫食字〔2009〕411403000976,登记名称 为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西胥村百姓农家店, 许可项目为销售定型 包装食品。 2009年9月29日,刘克礼在商丘市工商局睢阳分局办理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1403612022136(1-1) ,注册名 称为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西胥村百姓农家店,经营者为刘克礼, 注册经营场所为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西胥村, 经营范围为销售定 型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零售。 2013年12月16日,刘克礼在睢阳区烟草专卖局办理了烟 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411403003427,登记名称为刘克礼 烟酒门市部,许可范围为卷烟、雪茄烟。 2017年8月30日,刘克礼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2411403MA41FB9390(1-1) ,经营范围调整为 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烟草制品。 该自建房未办理宅基地使用证。 (三)供配电情况 超市配电箱设在一层南侧外墙,箱内设有2个漏电断路器, 向室内引出4条明敷供电回路。回路1供铁皮棚内面条机、和面 机用电;回路2向一、二层照明、插座供电;回路3向二层空调 供电;回路4向一层北部冰柜所在线路供电。回路4主线使用的 零线为铜线,其余主线路均为铝线。 (见图1.4) - 9 - 图1.4 百姓农家店电气示意图 (四)事故发生经过 3月6日晚上,刘豫一家5口及李玉荣在起火建筑内住宿。 3月7日0时15分许,超市内起火。李玉荣听到异响后起来, 发现超市着火,大声呼喊儿子刘豫,并用盆接水灭火但未果,随 后从厨房东门出去到金博超市(距离起火建筑约500米) 找刘克 礼帮忙。0时33分许,刘豫逃至室外拨打村支书电话及“119” 求救,刘丹丹和3个孩子被困二层。之后刘豫通过超市南侧玻璃 门和厨房东门先后3次进出火场,又转向超市西南侧,和邻居一 起爬上厨房顶部,合力撞开二层西南角铁门,刘豫随即冲进火场 后未出。0 时 39 分许,刘思念从自己卧室窗户爬到铁皮棚顶跳 下逃生。期间,周边群众陆续到达现场参与救援,但已无法控制 火势。 (五)气象情况 根据商丘市气象部门证明材料[8],3月6日0时至3月7日 24时,多云到晴天,平均气温5.7℃,最高气温15.5℃,最低气 [8] 商丘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气象证明(商气证字〔2024〕年(009)号) - 10 - 温0.2℃,极大风速9.1m/s,北风2级,西南风5级,未发布雷 电预警信号。 二、应急救援情况 (一)消防救援队伍处置情况 3月7日0时33分,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 警,调派7个消防救援站、24辆消防车、115名消防救援人员赶 赴现场。0时56分,睢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距事故现场19公里) 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成立2个灭火搜救组,采取“水枪掩护、强 攻救人、压制火势、控制蔓延”的战术措施,迅速开展救人灭火。 1时13分至45分,相继搜救出4名被困人员并移交“120”。1 时56分,明火被全部扑灭。2时30分,灭火救援行动结束。 (二)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商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 导应急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商丘市公安局情报指 挥中心指令睢阳区公安分局调派刑侦力量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商 丘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睢阳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现场处置、 善后处理 等工作。商丘市“120”指挥中心调派4辆救护车、12名医护人 员,赶赴现场进行人员救治和转运工作。睢阳区政府启动火灾事 故救援预案,组织区有关部门和郭村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等参与 事故处置工作。 郭村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到达现场, 配合开展救援、 供水和警戒等工作。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此次事故应急处置中, 商丘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相关部门 - 11 - 密切协作,救援人员科学处置,成功完成了应急处置任务。事 故发生后, 市委、 市政府迅速部署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睢阳区 委、 区政府认真履行属地救援责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调 派救援力量及物资。公安、消防、应急、卫健等相关部门快速联 动、形成合力,开展现场警戒、灭火救援、医疗救助、保障服务、 舆情管控等各项工作。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起火时间认定 综合分析起火建筑智能电表、宽带设备数据及监控录像,结 合火灾发生发展规律,认定起火时间为3月7日0时15分许。 2.起火部位认定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监控视频和调查实验情况, 认定起火部位为一层超市经营区内北立柱处。(见图1.5) (1)询问指证。经火灾第一发现人现场指认,最先着火处 位于一层北立柱附近。后询问多名早期到达现场救援的人员,证 实最初起火位置为一层西北区域。 (2)现场勘验。起火建筑呈现一层北立柱处向四周、一层 向二层燃烧蔓延的痕迹特征。 (3)调查实验。起火建筑马路对面东南角监控视频显示, 在起火建筑一层南墙玻璃门上方、 东墙南数第2卷帘门上方及第 4卷帘门缝处最先映出火光。经现场火源位置调查实验,火光位 于一层北立柱时, 与监控视频最初映射出火光的位置特征最吻合。 - 12 - 图1.5 起火部位示意图 3.起火原因认定 综合现场勘验、 调查询问、 视频分析、 检验鉴定、 专家意见、 调查实验等分析认定,起火原因系 : 刘克礼自建房违规私自敷设 拉接电气线路, 一层超市经营区电气线路紧贴易燃可燃广告板敷 设, 多处采用铜质导线与铝质导线直接铰接。 在长期使用过程中, 北立柱处的铜铝铰接头接触不良, 在电热作用下温度升高引燃了 立柱表面的易燃可燃广告板, 进而引燃超市内货物、 包装箱等可 燃物引发火灾。 根据睢阳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出具的排除放火嫌疑报 告,结合监控视频、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排除放火因素。经询 问,事发当晚百姓农家店留宿人员及刘克礼均未抽烟,李玉荣没 有在室内烧香、烧纸等;未发现起火部位存在阴燃痕迹,排除遗 留火种。起火部位没有存放自燃物质,排除自燃引发火灾的可 能。根据气象部门提供资料显示,起火当天无静电积累、放电和 - 13 - 引燃等条件, 无雷电现象,排除静电放电和雷击引发火灾的可能。 (二)间接原因分析 1.违规敷设电气线路导致较高火灾风险。在敷设、改造室内 电气线路时,未聘请过专业人员,个人私自接电用电。电气线路 选型、敷设均达不到安全要求,大量使用铝制电线,既未采取穿 管保护措施,也未结合实际用电负荷分级分区设置电气保护装 置。多处采用铜质、铝制电线直接铰接,电线直接敷设在易燃可 燃材料表面,在线路上随意剥皮接线,造成极高的火灾风险。 2.易燃可燃物品造成火势快速蔓延。建筑内横梁和立柱表面 安装易燃的聚苯乙烯广告板,用量较大、彼此相连。起火后,火 焰沿立柱迅速到达顶棚,并横向快速蔓延。聚苯乙烯材料燃烧形 成的滴落火引燃下方堆放的货物、包装箱等,由于货物存量大、 可燃物品多,进而形成多点立体燃烧,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3.影响疏散逃生的不安全因素多。经营区、住宿区之间通过 楼梯间直接连通,无防火隔断,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间迅速蔓 延至二层,封堵了下楼的通道。二层西侧外窗被铁栅栏封闭,人 员无法通过窗户逃至二层平台 ; 东侧外窗上半部分被广告牌遮挡, 阻碍人员逃生。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百姓农家店 1.百姓农家店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9]。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 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 - 14 - 该店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存在违规住人、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隐患问题, 对有关单位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 及时整改。火灾发生后,未及时报警,扑救初期火灾不力,未有 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二)睢阳区商务局 2.睢阳区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 作[10]。睢阳区商务局在落实上级部署的各类消防专项行动中,未 组织开展对农村商品零售场所的督导检查。 (三)公安机关 公安派出所负责依法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开展 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11][12], 治安管理大队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通报讲评和 督导落实[13]。 3.郭村镇派出所 郭村镇派出所吸取商丘柘城“6·25”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 不深刻,开展农村消防工作不力,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四)保 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 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省 政府令第 197 号)第三十四条: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0]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 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12] 《河南省农村消防工作规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农村消 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业务指导。 [13]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消防监督执法的通知》 (豫消〔2019〕55号) 规定:要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机制、消防救援机构派驻指导机制、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消防监督执法 讲评激励机制。在消防救援机构派驻指导机制中,要求在治安大队设置办公室,由公安、消防联合工作,对公安 派出所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公通〔2020〕1 号)规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对全县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 作的上传下达、通报讲评和督导落实等工作。 [14]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除省辖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范围外 - 15 - 对百姓农家店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 未发现百姓农家店二层 西侧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隐患, 明知存在违规住宿问题而未督促整 改。 4.睢阳公安分局 睢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对郭村镇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 不力, 督促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不到位, 仅安排部署工作,收集公安派出所上报的工作信息,未通报讲评 工作开展情况, 对郭村镇派出所未认真开展消防工作的情况失 察。 (四)消防救援机构 5.睢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农村消防 安全工作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管理睢阳区消防安全检查 指导中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安 全检查,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乡镇消防救援 队伍[]。睢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15]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主要包含:《商丘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工作方案》 (商安委 〔2021〕11号) 、 《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商消安〔2022〕4号) 、 《全市消 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商消安〔2023〕20号) 、 《全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 动工作方案》 (商政办〔2023〕51号) 、 《全市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商消安 办〔2024〕7号)等。 [16]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四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 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17] 《中共商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县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的通知》规定,各县(市、区) 设立县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 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 辖区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社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火 灾隐患整改工作;可以接受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委托,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 16 - 不到位, 郭村镇派出所民警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 不全面;指导郭村镇落实消防工作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不力, 对郭村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失 察,未有效督促乡镇专职消防队配齐人员装备、健全保障制度、 规范执勤值班秩序。 (五)睢阳区应急管理局 6.睢阳区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权,指导消防 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负责对农村消防安全实施 监督管理[]。睢阳区应急管理局对郭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安 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不力的情况失察[]。 (六)郭村镇党委、政府 7.郭村镇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21],落实消 防安全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本级人民政 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郭村镇党委、政府吸取商丘柘城“6·25”等重大火灾事故教 训不深刻,未认真落实市、区两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22]相关工作 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统一领导和管理乡镇(接到办事处)消防救援队伍;完成县级消防救援机构部署的其它 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工作任务。 [18] 《中共睢阳区委办公室 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睢阳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商睢办〔2019〕45号)规定:(八)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 灾扑救等工作;(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19] 《河南省农村消防工作规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农村消 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业务指导。 [20] 《中共睢阳区委办公室 睢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阳区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商睢办〔2022〕8号)规定: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生 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区 应急管理部门。 [21]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22]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主要包含:《商丘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工作方案》 (商安委 〔2021〕11号) 、 《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风险综合治理方案》 (商消安〔2022〕4号) 、 《全市消 - 17 - 要求,存在工作措施和要求层层递减、督促隐患整改不彻底[23]等 问题。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对专 职消防救援队值班值守不规范的问题失察。 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未开展消防执法工作的问题失察。 (七)西胥村党支部、村委会 8.西胥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在本村范围内组织开展防火检 查巡查[24]。西胥村党支部、村委会吸取商丘柘城“6·25”等重大火 灾事故教训不深刻,未认真履行防火检查巡查职责,督促百姓农 家店整改违规住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隐 患不力。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百姓农家店 1.刘克礼,男,65岁,群众,百姓农家店经营者,未按规定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儿子、儿媳等4位直系亲属在 火灾中死亡,还有孙子、孙女需要抚养,且此次火灾事故未对国 家、其他组织和人员造成重大损失,建议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理。 (二)睢阳区商务局 2.胡海涛,男,49岁,中共党员,睢阳区商务局市场建设股 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商消安〔2023〕20号) 、 《全市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 动工作方案》 (商政办〔2023〕51号) 、 《全市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商消安 办〔2024〕7号)等。 [23]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四)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 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防火巡查等职能;(五)实行消 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六)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 改火灾隐患;(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24]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配备必要的消 防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 18 - 负责人,负责市场建设股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在落实上 级部署的各类消防专项行动中, 未组织开展对农村商品零售场所 的督导检查, 致使以事故场所为代表的农村商品零售场所长期处 于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空档。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 给予处理。 (三)公安机关 3.李洋,男,33岁,中共党员,睢阳公安分局郭村镇派出所 民警, 负责西胥村辖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 作。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2024年1月29日,对百姓 农家店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仅查看单位外围情况,未进入单位内 部检查,未发现百姓农家店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二层西侧违规 设置防盗网等隐患,明知存在违规住宿问题而未督促整改。对上 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4.王磊,男,46岁,中共党员,睢阳公安分局郭村镇派出所 所长,负责郭村镇派出所全面工作。对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工作的情况不掌握, 对民警未认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 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5.邵小欢,男,33岁,中共党员,睢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 队副中队长,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2023年对郭 村镇公安派出所督导1次, 对郭村镇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 查不规范的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 处理。 (四)消防救援机构 - 19 - 6.王海周,男,46岁,中共党员,睢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三级 指挥长,负责指导郭村镇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组织派出所 民警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未取得实效, 郭村镇派出所民警对日常消 防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掌握不全面。 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 任,建议给予处理。 7.张海民,男,37岁,中共党员,睢阳区消防安全检查指导 中心工作人员,分包指导郭村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指导郭村镇 落实消防工作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不力, 对郭村镇消防安全服 务中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失察, 未有效督促乡镇专 职消防队配齐人员装备、健全保障制度、规范执勤值班秩序。对 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8.王恩光,男,27岁,群众,郭村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专 职消防员, 负责值班期间灭火救援工作。 开展灭火救援工作不力, 未第一时间随消防车出警,消防车出动后,随郭村镇政府工作人 员车辆赶赴火灾现场,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场处置火灾[25]。对上述 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五)睢阳区应急管理局 9.王威强,男,38岁,中共党员,睢阳区应急管理局防灾治 灾股科员,负责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仅指 导郭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未指导其开展消防 监督工作;对郭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 [25] 《商丘市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乡镇专职消防队接到火情指令或报警后,要第一时间出 警,迅速、准确、安全赶赴现场,从出动到处置辖区最远处的灾情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0分钟,科学、准确、高效 处置。 - 20 - 责不力的情况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处 理。 (六)郭村镇党委、政府 10.汪行军,男,50岁,中共党员,郭村镇党委书记,主持 镇党委全面工作。吸取商丘柘城“6·25”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 不深刻,对郭村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专职消防 救援队运行管理不规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落实消防执法检查 工作等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处 理。 (是否要求消防执法人员) 11.秦国庆,男,45岁,中共党员,郭村镇镇长,主持镇政 府全面工作。吸取商丘柘城“6·25”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不深 刻,组织郭村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不力,对郭村镇未严格落 实消防安全“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措施和要求以及辖区单位 违规住人、违规设置防盗网、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整改不彻 底的情况失察;对郭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落实消防执法检查 工作失察;对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执勤值班秩序不规范失察。对上 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12.杨红涛,男,47岁,中共党员,郭村镇党委统战委员、 副镇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7名兼 职执法人员,未配备大队长,自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来,未 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消防执法检查工作, 未查处百姓农家店火灾隐 患和违法行为,导致隐患长期存在。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 任,建议给予处理。 - 21 - 13.李志前,男,41岁,中共党员,郭村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任(副科级) ,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组 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26]工作中,措施和要求层层递减、督促 隐患整改不彻底,对辖区长期存在的违规住人、违规设置防盗网 等问题失察失管;对镇应急办、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履行职责不 力情况失察。2023年8月,对百姓农家店进行检查,提出了违 规住人和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问题,未严格落实督促整改。对上 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14.李建昭,男,35岁,中共党员,郭村镇综治办专职副主 任(副科级) ,火灾当日带班镇领导,负责值班期间辖区突出事 件处置工作。组织郭村镇值班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不力,未按 规定时限到达火灾现场,0时35分接到区消防指挥中心调派,0 时58分独自驾驶消防车到达现场处置火灾。对上述问题负有主 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15.申豫,男,44岁,群众,郭村镇应急办主任、消防服务 中心副主任、镇专职消防救援队负责人,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消 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牵头制定的郭村镇消防安全 “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未严格落实上级方案中要求的排查治理重点和措施。 “百日攻坚”行动排查不全面,提供的“百日攻坚”行动清单台 账仅登记6家单位。对辖区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跟踪不到位,2024 年2月对百姓农家店检查发现违规住人问题, 仅口头告知未采取 [26]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主要包含:《商丘市“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工作方案》(商安委 〔2021〕11号)、《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风险综合治理方案》(商消安〔2022〕4号)、《全 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商消安〔2023〕20号)、《全市消防安全“百日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商政办〔2023〕51号)、《全市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 案》(商消安办〔2024〕7号)等。 - 22 - 有效措施督促改正,未进行复查,隐患督改工作未形成闭环。 未严格落实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值班值守制度, 对专职消防救援队 管理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七)西胥村党支部村委会 16.谢时伟,男,46岁,中共党员,西胥村党支部书记、村 委会主任,负责组织西胥村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开展防火检 查巡查、督促整改隐患不力,2024年3月2日,与谢时录一起 对百姓农家店进行检查,发现单位存在违规住宿5人的问题,仅 口头提醒整改,未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在检查中未发现单 位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隐患。对上述问 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17.谢时录,男,49岁,中共党员,西胥村支委委员。2024 年3月2日,与谢时伟一起对百姓农家店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住 宿等问题后,仅口头提醒整改,未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对 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处理。 18.刘豫,男,34岁,群众,西胥村村委委员,负责辖区安 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分包百姓农家店所在的西胥村郭王庄组。作 为百姓农家店经营者刘克礼儿子, 对百姓农家店存在的违规住人、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设置防盗网等问题熟视无睹,未采取 有效措施整改。 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在火灾中死亡, 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八)行政处理建议 百姓农家店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长期存在违规住人、 - 23 -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设置防盗网网问题,导致发生较大火 灾事故,建议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建议郭 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建议责成郭村镇党委、政府向睢阳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 查。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 切实增强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 牢固树立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理念,充分认识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大背 景下火灾事故的多发性、 危害性, 坚决摒弃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 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以“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 的忧患 意识和责任担当, 切实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 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把握火灾发生发展、蔓延扩大、致人 伤亡等客观规律,进一步提升火灾防范科学决策质量,真正解决 制约基层消防工作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各 有关部门要坚持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 调查研究,弄清风险在哪里,底线是什么,切实做好火灾防治和 应急准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把消防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坚决 杜绝工作棚架、责任悬空、落实空档,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 的行动力,坚决扛起“促一方 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 织密织牢消防安全责任网。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消防工 作列为基层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健全完善消防 - 24 - 安全责任链条,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自然资源、住建、 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自建房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竣工验收、产权登记、违建执法等工作。公安、应急、商务、 消防、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排查、驻地督 导、综合考核等措施,形成监管合力、整改闭环。乡镇(街道) 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发动公安派出所、 村居委会、 社区网格员、 消防志愿者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九小” 场所和沿街门店等消防安全治理。 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督导检查、 追责问责,深入解决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方案上、口头上,基层 治理慵懒拖沓、业务生疏、“手电筒只照别人而不照自己”等问 题,坚决杜绝末端管控不落实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会持 续深化 “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机制, 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 真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 彻底整治社会末梢突出隐患。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 挖社会末梢火灾隐患丛生、亡人事故多发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聚 焦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九小场所” 、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突 出问题,以乡镇(街道) 为单位,组织公安、应急、消防及网格 员等基层力量,采取“工作人员+技术人员”模式,立即开展排 查治理。 重拳整治电气火灾隐患, 改造混乱线路, 更换老旧线路, 实现大功率电器单独供电,裸露线路都要穿管保护起来,严禁线 路敷设于可燃物上,杜绝铝线代替铜线、铜铝混搭等现象。全面 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等障碍物, 尤其对人员密集和留人住宿场所必须做到应拆尽拆, 坚决整治只 - 25 - 做表面功夫、仅拆临街面等应付糊弄行为;确因其它安全和管理 需要不能拆除的,应设从内部便于开启措施。全力打通“生命通 道”,坚决整治占堵、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对自建房违规改扩建造成疏散路线曲折、距离延长等问题,采取 依法拆除或增设安全出口、合理规划疏散路径等方式,畅通疏散 通道。重点治理违规住人,对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采用实体墙 等“硬隔离” ,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严禁采用易燃 可燃材料装修、设置卷帘门。 (四) 大力推广消防安全技防措施。立足小单位、小场所点 多面广和基层消防力量薄弱的客观实际,积极运用技防措施,强 化基层治理。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将各类单位 纳入监管范围, 明确检查内容和依据, 增设现场拍摄上传等程序, 切实解决基层工作不真查、不真干等棚架问题。加强乡镇专职消 防救援队智能化监测管理,运用物联感知、视频巡查等手段,动 态感知人员值班值守,实时监测消防车器材、储水量、油量等信 息,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解决。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九 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等推广安装智慧式独立感烟探测器、电 气火灾监控和简易喷淋等,提高基层火灾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应 用图像识别、视频监控等技术,阻止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 (五) 全面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消防 工作融入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 针对本地经济发展、 人口规模、企业数量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火灾形势特点,健全 完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指导乡镇(街道) 评估公共消防基 - 26 - 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提出加强建设意见。县级有关行业部 门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将偏远乡镇、城乡结合 部的行业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实施重 点督办整治;加强乡镇(街道) 、村(社区)消防工作业务指导 培训,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意 见。乡镇(街道)建强专职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等多元力量, 加强专职消防工作人员配备,探索发展消防托管公司、职业消防 经理人等市场化消防管理队伍;对于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 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加强检查治理,明 确标准实施分级管控。 消防救援队伍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业务指 导和拉动演练,发生火灾及时调动,确保快速处置初起火灾。 (六) 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各地要进一步深化消 防宣传内容和形式,延伸消防宣传触角,纵深推进消防宣传进农 村、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一队一中 心”、消防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 火灾报警、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和防灭火技能。开展案例警示教 育,制作消防安全指引,引导群众畅通生命通道,规范营业场所 用火用电、安全防盗、人员住宿等行为。督促沿街门店、“三合 一”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使从业 人员熟悉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掌握扑救初起 火灾和组织疏散能力。建立健全消防“吹哨人”制度,发动群众通 过各类渠道举报火灾隐患, 参与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 来,提升群防群治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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