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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皇姑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评估报告

来源: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2024-10-21 等级:一般 类型: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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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皇姑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0·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 10 月 19 日,沈阳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约 150 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的规定,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
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
察院、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开展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察、询问当事人、
调阅医疗病历,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
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
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
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2024 年 1 月 12 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事故
调查报告》,并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沈阳皇姑
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结
案的批复》(沈政〔2024〕5 号),同意事故结案。依据《国
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和《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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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
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
〔2020〕15 号)有关规定,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沈阳皇
姑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沈阳皇
姑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 年 5 月 20 日,评估组通过到事故现场实地走访、到
相关部门查阅档案资料等,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
面评估。
评估内容
1.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2.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3.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方法
1.听取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
2.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现场核查,出具评估意见;
3.收集、整理有关见证材料,起草评估报告。
二、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市应急局按要求对事故案卷进行了归档;2024 年 1 月 28
日在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
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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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
1.四川年城公司,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安
全质量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岗位责任制不落实,没有对从业人
员严格教育并督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及
时发现和消除动火作业现场、钢管切割剥离作业存在的事故
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
规处理。
2024 年 3 月 8 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沈
阳皇姑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19”一般物体打击
事故案进行了立案处理,2024 年 4 月 15 日下达了《行政处
罚决定书》((沈)应急罚〔2024〕调查-1 号),对其处以
3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缴完毕。
2.石某,四川年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阳地铁六号线一
期工程盖板体系专项拆除项目经理,没有督促检查施工现场
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施工现场存在不严格按照施工方
案组织施工、安全质量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岗位责任制不落实
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
依规处理。
2024 年 3 月 8 日,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沈
阳皇姑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19”一般物体打击
事故案(石某)进行了立案处理,2024 年 4 月 15 日下达了《行
政处罚决定书》((沈)应急罚〔2024〕调查-2 号),对其
处以 1.8483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收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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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艾某里,四川年城公司沈阳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盖板
体系专项拆除项目安全员,对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有力措施督
促整改并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
施工、安全质量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岗位责任制不落实等问
题,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处理。
市应急局、市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
于同意沈阳皇姑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19”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结案的批复》所述问题,认真研究并落实报告
中关于艾某里的处理建议。经查阅了事故调查询问笔录等相
关资料,并对当事人单位进行了谈话了解,结合事故调查报
告所述,艾某里作为四川年城公司沈阳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
盖板体系专项拆除项目安全员,非事故直接责任人。四川年
城公司要对其批评教育,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履行职责,
强化现场管理,坚决杜绝事故发生。要求四川年城公司认真
总结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强
化公司各项规章落实,按照规章制度、风险辨识、分级管控、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以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再次交底,确
保培训到位,责任到位,提高监理工作能力水平。
四、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中和德汇公司对中立柱拆除施工重视程度不够,监理
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监理内部交底要求对安全措
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的人员监护情况严格审查,监理工作
存在盲区。建议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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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2024 年 3 月 13 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对中和德汇(沈
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东进行了警示约谈。
2.中铁十局项目部没有严格落实施工方案要求,专职安
全员没有对中立柱拆除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的监护人情况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建议由沈阳市城乡建设
局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
2024 年 2 月 29 日,由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党委书
记主持,被约谈对象有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和德汇(沈
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项目部,市城乡建设局质
安处处长和市安全站副站长出席会议,对以上单位进行了警
示约谈。
3.樊某楠,中和德汇公司沈阳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部总监工程师,该项目部对中立柱拆除施工重视程度不够,
监理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监理内部交底要求对安
全措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的人员监护情况严格审查,监理
工作存在盲区。建议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处理。
2024 年 3 月 13 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对中和德汇(沈
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总监樊某楠进行了警示约
谈。
4.张某东,中和德汇公司沈阳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部土建工程师,没有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监理内部交底要求
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的人员监护情况严格督促检
查,监理工作存在盲区。建议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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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2024 年 3 月 13 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对中和德汇(沈
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张某东进行了警示约谈。
5.黄某,中铁十局沈阳地铁六号线一期项目部副总工程
师、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劳务分包队伍管理不严格,中立柱
拆除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的监护人制度不落实,施工现场
存在事故隐患。建议由中铁十局依据企业相关规定处理。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人员处理建议,中铁十局对相关人员
进行了处罚、降级和调离处理。给予黄某处以一万元罚款的
处理,并免除副经理职务。
6.纪某东,中铁十局沈阳地铁六号线一期项目部安质部
部长,没有严格落实施工方案要求,对中立柱拆除的安全措
施、动火作业的监护人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
事故隐患。建议由中铁十局依据企业相关规定处理。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人员处理建议,中铁十局对相关人员
进行了处罚、降级和调离处理。给予纪某东 4 千元罚款的处
罚。
取消地铁六号线 2 标四季度安全考核奖;责令项目部对
其他人员进行处罚。
7.沈阳地铁集团依据企业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
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对公司工程二部及相关人员分别
予以经济处罚、警示约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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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年城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主
体责任,对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安全教育,对新进场、工序转
化、风险高、季节性转化的工序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组
织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对高危险的作业制定管理人员盯班作业;加强技术交底,完
善安全审批流程;定期由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二)中和德汇公司全面总结经验教训,严格事故现场
监督管理,一是对该监理部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二是对
该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和交底;三是严格审查施工单
位技术及安全管理资料;四是组织施工单位重新对分包单位
进行交底;五是强化施工管理提高管控级别;六是加强现场
检查频次;七是开展研讨汲取教训等。
(三)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要积极落实事故报告的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立即进行全面施工整顿,对项目全体管
理及各分包队伍再次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增
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一是开展对事故报告
的分析,吸取事故教训;二是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
严肃处理;三是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
水平,开展风险辨识评价、分级管控及教育培训,消除事故
风险;四是加强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严
格落实方案、交底内容。
(四)沈阳地铁集团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组
织参建单位剖析事故原因,强化人员教育培训和交底工作;
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危大工程管理,保障科学、合理施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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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风险研判和关键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把控;持续开展施工现
场隐患排查整治,杜绝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开展全市地
铁施工现场隐患全面整治活动,强化建设方代表等项目管理
人员安全理念,落实施工管控措施落实,举一反三,坚决杜
绝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事故发生后,市安监站向所有地铁项目进行事故
通报,组织各相关参建单位召开现场会议,要求各单位举一
反三,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各类施工隐患,下发
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配合应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同
时,向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地铁在建
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确保排查工作不
留死角,不走过场,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听取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和德汇(沈
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年城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和检查评估,各相
关单位对事故中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沈阳皇姑四川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0·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
整改落实情况估组
202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