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力院士廷项目A地块一期园林景观工程“6.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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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沈阳富力院士廷项目A地块一期园林景观 工程“6.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020 年6 月 3 日 17 时许,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丰路 97 号的富力院士廷项目A地块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现场, 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 4 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约 967 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应急、建设、公安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和事故调 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沈阳市政府同 意,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公 安局、市纪委监委、市总工会、沈北新区政府组成的事故调 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辽宁省安委会对事故进行挂 牌督办,并派专人指导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聘请建筑施工领域有关专家成立技术组,对 事故直接原因进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 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 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 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 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 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2 -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沈阳富力院士廷项目A地块一期园林景观工程(以下简 称园林景观工程),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丰路 97 号,工程 占地面积约为 68560m 2 ,主要包括园建景观工程、景观安装工 程和景观种植工程。 2019 年 11 月 4 日,沈阳XX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与广东XX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环境公司),签订园林景观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约 1486.35 万元。一批次(联排区) 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5日,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为 9 月 22 日。 在工程施工期间,2020 年 4 月 1 日,XX公司与广州XX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工程公司)补充签订《园建工程 人工承包合同》,将园林景观工程的人工劳务发包给XX工程 公司,合同约定XX工程公司指派尹XX为负责人,负责园林景 观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同时双方还签订了《安全生产 协议》,约定有关事项。 合同签订后,XX环境公司将园林景观工程交由其下属 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XX沈阳公司)管理。XX沈阳公司对 施工现场全面管理,XX工程公司没有指派人员实际参与施 工现场管理工作。 (二)园林景观工程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 3 - 1.建设单位。沈阳XX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置 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注册住所沈阳 市沈北新区蒲河路 98-2 号,注册资本4250 万美元,成立日 期及营业期限2011 年 3 月 21 日至 2065 年 1 月 22 日,经营 范围房地产开发、自主房屋出租出售。 2.施工单位。广东XX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份有限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 号,注册资本1.1 亿元,成立日期营业期限 2000 年 7 月17 日至长期,经营范 围:公共设施管理业。 3.工程劳务承包单位。广州XX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期限 2017 年 2 月 7 日至长期,住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2 号,注册资本500 万元,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二、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监理及监管情况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 2019 年 9 月 22 日,XX环境沈阳公司进场开始园林景观 工程施工。 XX置业公司没有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 二条(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 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申请领取施 工许可证)的规定,办理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监理情况 - 4 - XX置业公司没有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 定》第二条:(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的规定,指定监理公司对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实行监理。 (三)工程监管情况 1.建设部门监管情况。 2018年10月15日,XX置业公司向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申请办理了富力院士廷项目A主体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许可建设商业、1#-42#楼、地下车库等主体,但不含园 林景观工程施工内容。 沈北新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 理站(以下简称沈北新区安全站),受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的委托,按照施工许可的内容对富力院士廷项目A主体工程 进行安全监管(不含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的监管)。 2019 年9 月 22 日至 12 月期间,XX环境沈阳公司在沈阳 富力院士廷A地块一期项目工地陆续组织砌围墙、道路排水、 绿化等施工,沈北新区安全站在对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实施 安全监管过程中,没有对园林景观绿化违法施工行为核实检 查。 2019 年12 月 13 日,沈北新区安全站依据有关规定,以 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的名义下达《沈阳市建设工程终止安全 监督通知书》,终止对富力院士廷A12#-34#联排别墅区的施 工安全监督。 - 5 -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情况。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沈北新区执法分局(以 下简称沈北新区执法分局),依法行使本地区执法权限内园 林绿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除外) 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020 年 5 月 29 日,沈北新区执法分局建筑市场中队, 对沈阳富力院士廷项目A地块一期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检查 中发现正在进行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行为。执法检查人员下 达了《现场检查笔录》,要求项目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在 5 日 内,协调提供该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的相关材料。之后, 项目主体工程承包单位提供了工程主体承包合同及主体工 程施工许可证,并说明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由XX置业公司另行 分包,不在其承包范围之内。 沈北新区执法分局建筑市场中队负责人夏X,没有依法 依规对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法性进行确认,认为该工程不属 于建筑工程范畴,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对违 法施工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三、事故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2019 年 9 月 22 日,XX环境沈阳公司进场开始园林景观 工程施工。当年 12 月初,因天气寒冷施工队伍撤场,但在 XX置业公司的要求下,当月 25 日施工队伍再次返场,施工 内容全部为砌筑别墅区围墙,直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工程 - 6 - 暂停施工。2020 年3 月初,恢复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0 年 6月 3 日 6 时 20分许,施工班长王XX,按照XX 环境沈阳公司技术负责人杨XX的指派,指挥挖掘机司机蔚 XX在富力院士廷A19#与 27#楼之间,进行挡土墙基础沟槽开 挖,该挡土墙挡土高度约 1.65 米,基础沟槽设计开挖深度为 1.55 米、长度约为 11米、宽度 2.2 米,如下图。 挡土高度 1.5 米以上联排别墅分户墙构造柱形剖面图 司机蔚XX按照王XX在地面的划线位置,进行基础沟槽 挖掘。由于受到现场管线井和其他因素的限制,挖掘后沟槽 尺寸为宽度 1.25 米、长度 13.1 米、开挖深度 2.3 米,为南北 向开挖,北半部分长 7.4 米,南半部分长 5.7 米(塌方段)。 王XX检查后认为合格。施工现场整个沟槽为直立开挖,未进 行放坡开挖,也未采取支护措施,距沟槽北侧有一级台阶供 人员出入。 - 7 - 15时 30分许,施工班长尹X东组织工人在上述 19#与 27# 楼之间挡土墙基础沟槽底部,进行平整地面、放线确定绑扎 钢筋位置。16 时许,7名工人先后从沟槽北部台阶进入沟槽 底部进行绑扎钢筋作业。白X青、刘X、包XX、王X会 4人在 沟槽内南部由南向北作业,曲X学、丛X利、徐X金 3 人在沟 槽内北部作业,林X发负责在地面上搬运并向沟槽内递送钢 筋。16时 30 分许,徐X金因被安排其他工作离开,沟槽内剩 余 6人继续进行绑扎钢筋作业。 17时许,林X发在地面上搬运钢筋回到沟槽南部时,看 到沟槽南半部分的西侧地面开始开裂,大喊:“快跑!要塌 方啦!”。沟槽内 6名工人听到喊声后,立即站起准备逃生。 与此同时沟槽南部西侧侧壁坍塌,塌方长度约 5.7m,塌方平 均宽度约 1.25m,将沟槽内南部作业区的白X青、刘X、包X 国、王X会 4 名工人掩埋,坍塌土层均超过 4 人胸口。沟槽 内北部作业区的曲X学、丛X利 2 名工人迅速从沟槽北侧台阶 跑到地面。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工人林X发、曲X学、丛X利 3人大声呼喊 寻求救援,杨XX、王XX、尹X东、XX置业公司项目经理姚X 阳、园林景观工程师李X鹏,以及附近工人共 20 多人陆续赶 来使用铁锹、木棍等工具救援,林X发又找来 2 台挖掘机参 与挖土救援。 - 8 - 17时 11 分,王XX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沈北新 区尚柏奥莱附近富力院士廷工地塌方,4名工人被埋。” 17时 20 分许,白X青第一个被挖出,随后刘X、包X国、 王X会 3 人陆续被挖出。 17 时 35 分许,救护车赶到现场,经检查初步判定,两 名伤者包X国、王X会无生命体征。随后救护车将两名重伤员 白X青、刘X送至沈阳市七三九医院,18时 08 分到达医院, 后经抢救无效两人于 19 时 55 分死亡。 18 时 04 分许,劳务负责人尹XX向姚X阳请示,拟将伤 者包X国、王X会送至沈阳市七三九医院,姚X阳为减小伤亡 事故对企业的影响,要求尹XX将两名伤者送至东北国际医 院,并告之已经安排好医院的联系人。尹XX安排施工班长王 XX和司机陆X国,用金杯面包车将包X国、王X会送往东北国 际医院。姚X阳在此期间将东北国际医院的联系人电话发给 尹XX。19 时 04 分,包X国、王X会被送到东北国际医院,经 检查后医院宣布两人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XX环境公司没有按照《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区应急、建设部门报 告事故发生情况,也未向公安机关报警。建设单位XX置业公 司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6 月 3 日 20 时 12 分,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以 - 9 - 下简称指挥中心)接到沈阳市委信息室电话通知,称接到 120 急救中心事故报告信息,要求核实沈北新区富力院士廷项目 发生坍塌事故有关情况。20 时 14 分,指挥中心向沈北新区 应急管理局核实事故信息。20 时 21 分,指挥中心与 120 急 救中心核实事故信息。20 时 22 分,120 急救中心有关负责 人将事故信息转发给指挥中心负责人。20 时 25 分,确认事 故信息后,沈阳市、沈北新区两级政府以及应急、公安、建 设等部门人员,先后赶到沈阳富力院士廷A项目部对事故情 况进行调查核实。 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姚X阳、 XX沈阳公司副总经理张X,均称事故造成 2 人死亡。直至当 日 22 时许,公安人员调取李X鹏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发现 相关证据后,XX置业公司、XX沈阳环境公司有关人员才开始 陆续承认事故造成 4人死亡的事实。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XX工程公司施工人员在进行基础沟槽挖掘过程中,未按 照规定采取放坡开挖或者侧壁支护防护措施,开挖坡率不满 足沟槽稳定要求,边坡承重力过大,土层失稳发生坍塌,导 致沟槽内作业人员被埋身亡。 (二)间接原因 1. 建设单位XX置业公司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 10 - 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 (1)未按照《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办理园林景观工程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没有对施工项目办理 安全监管手续,擅自组织施工单位违法施工。 (2)没有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二条的规定,安排工程监理公司对施工过程实行监理。未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相关人员资质等,致使建 设项目失管失控。 (3)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沈阳富力院士廷项目A地块 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第九项的内容,对施工组织设 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活动没有正确 辨识并纠正现场违规施工行为。 2.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单位XX环境公司,没有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没有建立安全管理 机构,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19 年 10 月初,项目经 理离职后,没有按规定及时配备,致使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长 期空缺。 (2)挡土墙基坑沟槽挖掘工程,未按照《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11 - (3)在园林景观工程无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违 法建设施工活动。 (4)没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条的规 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3.人工承包单位XX工程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 期间的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对工程施工活动失管失控。 4.沈北新区行政执法、城乡建设部门对园林景观工程违 法施工行为未予查处,致使建设项目失管失控。 经调查,该工程包含建筑物基础土方开挖、路面铺装、 钢筋砼结构、给排水管道安装等多项典型建筑施工内容,施 工区使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设备,园区南部设置钢筋加工 区、木工作业区、物料存放区等多个作业场所,违法施工行 为没有被沈北新区行政执法、城乡建设部门予以及时纠正。 - 12 - 园区南部设置约 300 平方米的钢筋区、木工区以及物料区 (1)沈北新区执法分局,2020 年5 月 29 日的执法检查 中,发现园林绿化工程涉嫌违法施工行为,但没有对其建筑 施工属性正确认定,没有对违法施工行为立案查处,致使违 法施工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造成安全监管的盲区。 (2)沈北新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在对富力院士 廷A地块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实施安全监管期间,没有认真履 行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园林景观绿化的施工活动,导致违法 施工活动失管失控。 (三)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对善后 工作进行处理,6 月 6 日,XX环境公司分别与各死者家属签 署赔偿协议,死者遗体火化处理完毕,善后工作结束。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沈阳富力院士廷项目 A 地块一期“6.3” 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人员 1. 姚X阳,沈阳XX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富力院士廷项 目A地块一期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工作,事故发 生后,指使、串通有关人员谎报、瞒报事故情况,建议由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并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对 - 13 - 其处以2019 年度收入 100%罚款的行政处罚。 2.王XX,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班长。未严格按照《挡土高 度 1.5 米以上联排别墅分户墙构造柱剖面图》(图纸编号 DCA-17.2)的施工设计组织施工,擅自改变挡土墙基坑沟槽 施工技术数据,违章指挥挖掘机驾驶员直立开挖,未按《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 GB50201-2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的规定,采取放坡开挖或支护防护措施,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尹XX,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 理职责,没有指派专职人员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 理,没有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 理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杨XX,XX环境沈阳公司园林景观工程技术负责人,对 现场工人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的违章行为没有及时 发现和纠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 法处理。 5.张 X,XX 环境沈阳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全面工 作,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不健 全、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项目经理长期不在位的 问题失察失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司法机 - 14 - 关依法处理。 6.郑X贞,XX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履行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 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 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由沈阳市应急管 理局对其处以2019 年度收入 40%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人员 1.夏X,沈北新区执法分局建筑市场中队副中队长,负 责中队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施工 行为没有作出正确认定,未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致使违法 行为持续进行,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对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赵 X,沈北新区执法分局局长,对辖区内违法施工行 为监管不到位,对所属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执法不到位情 况失察失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王X君,沈北新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站工作 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监管区域内的违法施工行为失察, 导致出现监管盲区,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按照管 理权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赵X,沈北新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站站长, - 15 - 负责该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对所属工作人员未及时发 现违法施工行为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诫勉谈话。 5.赵X喆,沈北新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分 管沈北新区安全站等部门工作,对沈北新区安全站工作人员 未及时发现违法施工行为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给予诫勉谈话。 6.方 X斌,沈北新区辉山开发区副主任,原沈北新区政 府副区长,自 2018 年 12 月起至 2020 年 5 月,分管沈北新 区城市建设、城管执法工作,对事故发生建设工程项目存在 的未批先建、失查失管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对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杨X 军,沈阳XX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 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处以 2019 年度收入 40%罚款的行政处罚。 2.李X鹏,沈阳XX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园林景观工程工程 师,事故发生后未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其行为违反了《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据《生 - 16 -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 规定,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处以 2019 年度收入 100%罚 款的处罚。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广州 XX 工程有限公司,园林景观工程劳务承包单位, 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按照施工组织设计 进行基坑沟槽施工并采取防护措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对施 工期间的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工程施工活动失管失控,对事 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 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 (二)项和《沈阳市安全生产行政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序号 35 的规定,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 60 万元的行 政处罚。 2.广东 XX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单位, 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情况下,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施工活动;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机构不健全、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建设方未取得施 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实施违法施工;事故发生后,有关人 员有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 - 17 - 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 条第(二)项和《沈阳市安全生产行政自由裁量指导标准》 序号 35 的规定,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 60 万元 的行政处罚。 (2)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 十六条第(一)项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标准第(四)项的规定,建议由沈阳市 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 2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以上两项合并罚款 260 万元的行政处罚。 3.沈阳 XX 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单位, 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组织施工,并且直接影 响了政府监管工作;未按规定指派监理公司对施工活动进行 监管;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指使、串通本公司和 XX 沈 阳公司有关人员谎报、瞒报事故,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 准规定》第二条第(三)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 条第(二)项和《沈阳市安全生产行政自由裁量指导标准》 - 18 - 序号 35 的规定,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 60 万元 的行政处罚。 (2)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 十六条第(一)项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相关规定实施标准第(四)项的规定,建议由沈阳市 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 2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给予以上两项合并罚款 26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建议给予通报批评的单位 1.沈北新区执法分局,对违法施工行为监管不力、性质 认定不准确、立案查处不及时,致使违法施工行为持续进行, 造成监管盲区,打非治违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议该局向沈北 新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沈北新区政府通报批评。 2. 沈北新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对处于建筑工程 安全监管期间,现场存在的违法施工行为失管失察,打非治 违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议该局向沈北新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 检查,并由沈北新区政府通报批评。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广州 XX 工程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增强法治意识,树立严格遵章守纪规范施工的观念,规范工 程管理程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现场管理,确保 - 19 - 施工安全,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二)广东 XX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 训,立即停工整改,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工 作中的漏洞,规范工程管理程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加强安全管理力量,研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 方案组织施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现场管 理,确保施工安全,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沈阳 XX 联合置业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 训,依法办理有关施工许可手续,无正式施工手续前不得违 法开工;全面加强园林景观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规定 指派监理公司对施工活动全程监管;认真审核各项施工方 案,杜绝赶工期、抢进度的现象,切实保证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落实。 (四)沈北新区政府要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全市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沈安委〔2020〕6 号),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建设安全整治,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 责任制。 1.沈北新区执法分局,要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领域打非 治违工作职责,努力提高监管工作业务能力,增强安全监管 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对隐患苗头要一抓到底,落实责任,防 止出现监管盲区。 2. 沈北新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明确建 - 20 - 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职责,完善无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 的处理联动机制,增强安全监管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加大执 法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各建设项目参与单位全面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沈阳富力院士廷项目A 地块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6·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 2020 年 9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