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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专题专栏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 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项目“4·1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8-10 11:32 浏览次数: 次 $ ); 2024年4月10日15时20分,在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大连宏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运输车辆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名驾驶员死亡。大连市人民政府成立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项目“4·10”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经调查认定,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项目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在回填区域填海作业过程中,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砸至同一作业面另一台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工程概况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填海工程),位于大连市金州湾海域,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大连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长江航道局,负责填海工程二标段护岸爆破挤淤、陆域回填、道槽区清淤、道槽区回填、围堰爆破挤淤等。分包单位为广西帝印大德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帝印公司),负责填海工程二标段统筹、协调爆破后石料装载运送回填作业。(二)事故单位概况1.土石方运输单位大连宏浩达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海平。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等。大连宏浩达公司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负责运输工程量约为930万方石料至填海工程二标段指定的消纳场。2.工程监理单位黑航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明,经营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大、中、小型水运及其辅助和配套项目。水利工程监理乙级。船舶建造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咨询。《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水运工程甲级;负责填海工程二标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控制。填海工程二标段总监理工程师为王奭炜,王维佳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三)事故车辆概况1.“晋AN7276”自卸车(项目车辆编号二-222)该车为大连宏浩达公司所属运载车辆,是由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曼”牌自卸车,2019年3月25日初次登记;使用性质为货运;车辆类型为重型自卸货车;总质量31吨;核定载质量15.37吨;货厢内部长8.6米、宽2.35米、高1.5米。驾驶员吴少布。经查,该车未取得《车辆营运证》。2.“辽BP2577”自卸车(项目车辆编号二-515)该车为大连宏浩达公司所属运载车辆,行驶证在有效期。使用性质为货运;车辆类型为重型自卸货车;品牌为乘龙牌;总质量31吨;核定载质量15.37吨;货厢内部长8米、宽2.35米、高1.5米。《道路运输证》车辆运营证许可证在有效期。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驾驶员王立忠。(四)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1.大连宏浩达公司该公司制定了《操作规程》,没有相关自卸车卸载过程中安全风险分析、安全操作等具体要求及安全管理内容。公司施工组织管理形同虚设,未严格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2.黑航监理公司该公司制定了相关监理工作制度,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有效落实监理职责,未有效辨识、排查发现因回填地面承载力不足等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六)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4月10日14时50分,吴少布驾驶的“晋AN7276”自卸车、王立忠驾驶的“辽BP2577”自卸车,从约12公里外矿区装载石料,先后运送至大连临空产业园填海造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15时18分,“晋AN7276”自卸车在现场指挥人员引导下卸料作业。期间“辽BP2577”自卸车驾驶员王立忠未经现场指挥人员引导,自行倒车进入同一卸料作业面准备卸料,停车位置在“晋AN7276”自卸车右侧稍偏后,两车并排间距为3.2米。约15时20分,“晋AN7276”自卸车倾卸石料过程中车身整体侧翻,车厢右前角区域直接砸压在相邻的“辽BP2577”自卸车驾驶室上,驾驶室左侧主驾位置被压扁,驾驶员王立忠受伤。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七)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地为道槽区1-1路段,回填采用陆填的方式,要求先回填边界内40m宽施工通道,施工通道完成后向航站楼内进行挤淤回填,回填后标高为2.7m。1-1区为本次施工通道,宽40m,长399m,采用陆填的方式直接回填开山石,回填方向由南往北依次推进。事发区域地面已被救援推土机等工程机械碾压。现场地面回填石料粒径不均匀,小至砂砾状,大至约30厘米。调查组现场测量水面与回填区地面高差约1.5米。经现场勘查,“晋AN7276”自卸车与“辽BP2577”自卸车左右相邻间距约3.2米。“晋AN7276”自卸车与“辽BP2577”自卸车前后相距约3.8米。(八)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2024年4月10日16时,市应急局接到报告信息后,立即派出相关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相关救援、事故前期现场取证等工作。经查明,此次事故不存在迟报、谎报、瞒报事故情形。(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施救被困司机,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逐级报告。同时协调2台铲车、2台挖掘机和1台推土机展开救援工作。16时16分,120救护车抵达现场,因驾驶室变形严重,急救人员无法直接接触被困的驾驶员王立忠,立即拨打119电话求助。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将王立忠成功脱困送医。18时40分抢救无效死亡。(三)善后处置及舆情管控情况事故发生后,市应急局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相关事故调查等工作。4月11日,事故相关单位和死者家属已经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赔付死者一次性抚慰金150万元。事故尚未造成不良舆论和负面社会影响。(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此次事故各相关单位报告及时有序、行动迅速,能够及时开展救援工作,舆情管控到位,善后处置工作得当,家属情绪稳定。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分析驾驶员吴少布举升车厢卸料时操作不当,未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中要求逐档举升车厢卸料,而是直接挂入4档操作,致使举升速度过快、车体(车厢)质心快速偏移,加之车辆所在位置为回填区域,地面承载力不足加剧车辆失稳侧翻,是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分析1.大连宏浩达公司施工组织管理形同虚设。未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教育,未督促驾驶员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操作车辆进行卸料作业,未督促保持足够安全距离。2.“辽BP2577”自卸车驾驶员避险意识不足,使用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自卸车辆进行运输作业。3.黑航监理公司未按照监管职责进行安全监管,未加强旁站监管,未有效辨识、排查发现因回填地面承载力不足,易使车轮下陷沉降造成车辆失稳,且自卸车辆之间安全距离不足等类似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对现场作业监管不力。(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通过进行事故现场勘查、技术分析、有关询问和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分析,排除人为故意破坏、突发灾害等因素。根据事故调查进行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辽学鉴〔2024〕车鉴字第101号)鉴定意见,排除因车辆故障导致车辆侧翻的可能性。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土石方运输单位大连宏浩达公司大连宏浩达公司施工组织管理形同虚设。一是未督促驾驶员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操作车辆进行卸料作业,未按照《机械安全+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GB/T30574-2021)要求督促自卸车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使用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自卸车辆进行运输作业。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不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四是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落实。对驾驶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事故涉及两车驾驶员,分别存在进入作业现场未与相邻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和未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操作车辆进行卸料作业问题,对驾驶员教育管理缺失。(二)监理单位黑航监理公司对填海作业现场的车辆、作业人员监理缺失,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旁站监管,未有效履行所监理的标段范围内的对安全生产负全面、全过程的检查、监督、监控的监理责任。一是对填海工程现场的监管履职不到位,未有效辨识、排查发现因回填地面承载力不足,易使车轮下陷沉降造成车辆失稳、自卸车辆之间安全距离不足等类似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二是未能及时审查发现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在填海作业现场进行装载运输作业。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一)有关责任单位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给予大连宏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给予黑龙江黑航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二)有关责任人员1.王立忠,“辽BP2577”自卸车驾驶员,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2.张海平,大连宏浩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3.胡国胜,大连宏浩达公司安全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4.王奭炜,黑航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5.王维佳,黑航监理公司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务实的举措,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要举一反三,认真剖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充分认识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压实各环节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补齐薄弱环节,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土石方运输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及时排查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深入评估施工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严格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督促有关人员履职尽责,保证作业人员知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各层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盲目作业行为,确保施工作业各环节安全,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要切实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加强旁站监管,要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落实对所监理的标段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全过程的检查、监督、监控的责任,及时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灭在事故之前,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四)进一步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行业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深化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对填海工程相关从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计划,全过程实施监管,指导、督促相关从业单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相关从业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后续施工安全。 来源: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