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屹通建设有限公司“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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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专题专栏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 大连屹通建设有限公司“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2-07 09:38 浏览次数: 次 $ ); 2021年9月28日16时40分,大连屹通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北院教研楼进行防水作业时,一名工人从教研楼屋顶坠落,经120救护人员到场确认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大连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局牵头、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参加的“9·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邀请市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同时聘请专家参与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还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应急响应处置等情况展开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看监控录像、尸体检验、查询有关资料等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死亡人员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涉及单位、合同签订、设施及人员情况(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大连屹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公司),2021年6月3日在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孔广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3MAOYWMEL39,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自2019年8月21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各类工程项目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作业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21185034,资质类别及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有效期至2026年6月1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辽)JZ安许证字〔2021〕017939-1/1,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1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17日。孔广秀不参与屹通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实际负责人为总经理徐德辉。(二)合同签订情况2021年9月2日,市委党校与屹通公司正式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由屹通公司承包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修缮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程立项批准文号:ZZCG2021-ZX20,工程内容:教研楼屋顶漏雨维修、图书馆二楼雨搭更换、食堂职工淋浴间墙皮脱落维修、庭院台阶破损维修、综合楼地下一层防水层修复、教研楼及图书馆供暖补水箱更换,维修面积共263.82㎡,工程预算经费:25万元,实际中标价格24.3万元。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三)现场勘察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教研楼(共6层)六楼屋顶,屋顶东、西两侧各有一个造型,造型长9.2m,宽4.6m,高2.6m,造型南侧与屋顶防护栏相连接,防护栏高0.8m。施工要求整体拆除原屋顶结构防水层,利用板岩卷材按原造型结构敷设,利用铝塑板对墙体立面损坏部分进行修复,屋顶面积59.9㎡,屋顶墙体面积57.6㎡。(四)人员基本情况郝祥坤(死者),男,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无业。2021年9月,屹通公司将项目中市委党校教研楼6楼屋顶东、西两个造型的修复和防水作业部分,以5000元的价格分包给郝祥坤(口头约定,未签订合同),9月25日开始施工,计划于9月28日完工。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9月28日6时左右,郝祥坤在沙河口区解放广场附近以一天200元的工资,临时雇佣力工王方前、文伟儒、谢守贵3人协助进行防水作业。7时左右,郝祥坤与3人乘车到达市委党校北院教研楼六楼屋顶,郝祥坤教3人如何对屋顶造型进行修复和防水作业后,先组织3人对屋顶西侧造型进行施工。11时30分左右,4人吃过午饭后继续施工。16时左右,4人完成屋顶西侧造型的防水作业,王方前、谢守贵下楼取防水涂料。16时10分左右,4人开始对屋顶的东侧造型(以下简称造型)进行施工,文伟儒站在造型东北角铝合金梯子上,王方前站在造型东南角木梯上,郝祥坤站在王方前身旁指挥王方前粘贴防水布,谢守贵蹲在造型上方给郝祥坤递刷好防水涂料的防水布。16时25分左右,郝祥坤让王方前从木梯上下来,将搭在造型东南角的木梯向南移动至距屋顶南侧护栏约0.6米处,站在木梯第三踏步上(高约1米)向造型东南角上沿底部粘贴防水布。王方前走到造型东北角帮文伟儒递料。16时40分,屹通公司办公室职员柳武芳上到屋顶,站在造型西侧向站在造型上的谢守贵询问施工进度,王方前余光看到郝祥坤站在木梯上双手向上按压造型上沿底部的防水布时,突然喊“啊”的一声,与木梯一起向南倾倒砸断防护栏,从屋顶坠落(距地面约20米)。(二)事故救援和报告情况谢守贵听到郝祥坤喊声后,立刻向柳武芳说有人掉下去了,柳武芳赶到现场,看到郝祥坤背朝上趴在教研楼南侧的灌木丛中。16时40分,柳武芳电话向屹通公司副总经理徐万群报告,并喊五楼的屹通公司办公室职员魏学志下楼查看情况,魏学志电话向120求救,向110报警。16时45分左右,柳武芳、王方前、文伟儒、谢守贵先后赶到楼下,魏学志在灌木丛外喊了郝祥坤几声,郝祥坤没有反应。16时50分左右,徐万群赶到现场,电话向屹通公司总经理徐德辉报告。17时左右,110和120先后赶到现场,经医护人员检查确认郝祥坤已经死亡。(三)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屹通公司已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工作已完成。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事故调查组经询问事故有关人员、现场勘查、查看监控录像、尸体检验、专家技术分析并查阅相关材料,认定此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直接原因郝祥坤未系挂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站在教研楼6楼屋顶造型东南角临边处的木梯上,向造型上沿底部粘贴防水布时,失稳与木梯一起从距地面约20米高的屋顶坠落。(二)间接原因1.屹通公司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前未对防水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未对高处临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未在高处临边作业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2.屹通公司未设置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将教研楼屋顶造型防水、修复工程分包给个人;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不掌握安全生产“四项机制”要求。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屹通公司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前未对防水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未对高处临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未在高处临边作业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将教研楼屋顶造型防水、修复工程分包给个人;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市应急局依法给予屹通公司行政处罚。(二)建议给予经济处罚人员徐德辉,屹通公司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市应急局依法给予徐德辉行政处罚。徐万群,屹通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项目全面工作,未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作业前未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市应急局依法给予徐万群行政处罚。(三)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徐万群,屹通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现场负责人、公司实际经营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对徐万群追究刑事责任。五、事故防范的措施建议1.屹通公司要通过推进贯彻安全生产“四项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屹通公司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对临时雇用人员,要加强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3.屹通公司要加强对高处作业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落实对高处临边作业的监护、防护措施和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督促作业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大连屹通建设有限公司“9·28”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 执法监察局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