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英德英红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4‧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英德市·事故调查报告(搜索直采)(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发布:2025-01-17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英德英红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4‧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英德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2
(一)涉事故工程基本情况..............................................................................2
(二)相关参建单位基本情况..........................................................................2
(三)有关合同签订情况..................................................................................4
(四)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4
(五)事故发生经过和抢救善后处置情况......................................................5
(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7
(七)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7
二、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认定..................................................................................... 7
(一)直接原因..................................................................................................7
(二)间接原因..................................................................................................8
(三)事故性质的认定......................................................................................8
三、事故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8
(一)相关单位及责任人..................................................................................8
(二)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9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0

— 1 —
英德英红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4‧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4 月3 日 12 时40 分许,位于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
广德(英德)产业园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工地
上,一名钢结构工人在项目 1 号主厂房三楼作业时摔到一楼受
伤,送至英德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事发当天下午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英德市人民政府于2023 年 4 月 6 日成立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
料有限公司“4‧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以下简称“事故调
查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英红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参
加。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
过、事故原因、善后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
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事故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
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英德英红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4
‧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南通

— 2 —
启淳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涉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地是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
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雷诺丽特新建项目)厂房,位于
英德市英红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中南产业
片区 A07-01-01 地块。
(二)相关参建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雷诺丽特(广东)公司)。雷诺丽特(广东)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注册资本为 134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800MA55E8GX0J,法定代表人:刘某明,地址位于清远市
英德市英红镇广德园,公司所属行业为塑料制品业。
项目总承包单位:广州南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南润公司)。广州南润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注册资本
为83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9UNBJA99,
法定代表人:钟某古,地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骏雅北街3 号 1103
房。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经营范围包括: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建筑钢结构、预制构建工程安装服务,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

— 3 —
服务,公路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
土石方工程服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分包,照明及通讯系统工程
安装服务等。该公司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三级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
建筑工程;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 1.2万平方米
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
程。
项目分包单位:南通启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通启淳公司)。南通启淳公司成立于2019 年 6 月3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钱某伟,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20600MA1YGHRC30,注册地址为南通市崇川区太平北路 2
号汇峰商座 1 幢 A705 室。其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消防设施
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
基与基础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防水
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凭资质经营):水电机电设备安装。
南通启淳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 号),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下;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下;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

— 4 —
跨度 33 米以下;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3000 吨以下;单
体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下。
(三)有关合同签订情况
雷诺丽特(广东)公司(建设单位)将雷诺丽特新建项目发
包给广州南润公司(总承包方),与广州南润公司签订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式为总包。
广州南润公司将雷诺丽特新建项目的钢结构安装工程发包
给南通启淳公司(项目分包单位),与南通启淳公司签订了《钢
结构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四)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雷诺丽特(广东)公司
雷诺丽特(广东)公司将雷诺丽特新建项目发包给广州南润
公司,承包方式为总包,广州南润公司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
筑企业资质证书,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广州南润公司
广州南润公司承包雷诺丽特新建项目,该项目在其资质等级
许可的范围内。广州南润公司与雷诺丽特(广东)公司签订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允许分包钢结构工程,南通启淳公司具
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广州南润公司将雷诺丽特新建

— 5 —
项目的钢结构安装工程发包给南通启淳公司,与南通启淳公司签
订了《钢结构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广州南润公司有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持证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制度;有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有落实现场
安全防护措施及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佩戴;按照公司制度
要求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有对生产施工现场进行排
查,有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形成台账。
3.南通启淳公司
南通启淳公司对作业现场的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管理措
施不足,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五)事故发生经过和抢救善后处置情况
该事故发生地是雷诺丽特新建项目厂房,该厂房为地上四
层,1-2 层层高为 6 米,3-4层层高为 4.5米,采用钢筋砼+钢结
构。
2023 年 4 月 3 日 12 时 30 分左右,胡某国、张某强等钢结
构班组的工人从宿舍出发到雷诺丽特新建项目施工工地,准备开
始下午的工作。12 时40 分左右,在一楼的工人张某强突然听到
两声巨响,张某强马上跑到发出声音的地方查看,看到胡某国躺
在地上。张某强立即电话通知钢结构班组组长肖某南,肖某南于

— 6 —
12 点 50分左右将自有私家车开入工地,协调其他工友共 5 人将
伤者抬到车上,由肖某南和杨某彦两人把胡某国送至英红医院抢
救,约 13 时左右,英红医院医生检查见胡某国的伤势过重,随
即由英红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至英德市人民医院救治。4 月 3 日15
时许,胡某国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
竭。
图 1 事发后调查组人员到现场看到恢复事发孔洞口的防护的照片

— 7 —
图 2 事发后二楼设备预留洞口的损坏情况
(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胡某国,男,初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略,户籍地址:河
南省上蔡县******。胡某国是南通启淳公司聘请的劳务工人,是
雷诺丽特新建项目的钢结构班组工人。
(七)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该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
计标准》(GB/T6721)的有关规定,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约为 120 万元。
二、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这起事故直接原因是:胡某国

— 8 —
安全意识淡薄,踩到三楼预留洞口防护板边缘,坠落至二楼预留
洞口,再次撞断防护板后坠落至一楼地面。
(二)间接原因
1.南通启淳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不力,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现场
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未对预留孔洞口采取安全
可靠的防护措施。
2.广州南润公司、南通启淳公司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不到位,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认识不足。
(三)事故性质的认定
经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雷诺丽特(广东)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4‧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本次事故造成1 人死亡,为了惩戒事故责任者,警示他人,
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事故原因分析,经事故调查组讨
论研究,对本次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如下责任分析和处理
建议:
(一)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胡某国,安全意识淡薄,踩到三楼预留孔洞口防护板边缘,
坠落至二楼预留孔洞口,再次撞断防护板后坠落至一楼地面,经

— 9 —
抢救无效死亡。鉴于胡某国抢救无效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南通启淳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不力,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
[1]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英德市应急管
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启淳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
理。
3.广州南润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连带责
任
[2]
。建议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州南润公司进行处理。
(二)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
1.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
建设局。严格落实审批,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此次事故涉及有关
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存在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建议不予处
理。
2.英红镇人民政府。有效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对辖
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按照监管权限对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
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
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
责任。

— 10 —
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此次事故涉及有关单位工
作人员不存在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建议不予处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各建设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工程安全管
理体系,明确职责,认真履职,作为发包方,要履行好对于承包
方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强对承包方相关资质的审查,加强对承
包方的安全管理,以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各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违法违规
分包,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管
理制度和职责延伸到一线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
理,特别是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局。加强对园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定
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要求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英红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
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盯重点、
严防死守,加强辖区内限额以下工程安全检查,重点做好高处坠

— 11 —
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火灾等防范工作,督促项目建设的各
方主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发
生,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