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素龙街道“12.3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1 时 03 分许,罗定市素龙街道富豪三 横路阳光都市商住楼一楼北侧家具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 50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 3447292.51 元。 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 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266号)《云浮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 定》(云府[2020]29 号)《云浮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 (云府办函[2022]181 号)等法律法规,我市成立了素龙街道 “12.31”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 工作领导为组长,市府办、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素 龙街道办等有关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 局、市工信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广东电网云浮罗定供电局、素 龙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并特邀了罗定市纪委监委、 罗定市检察院有关同志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要求,通过 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对 事故性质和责任进行了认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 一、起火建筑和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阳光都市商住楼位于罗定市素龙街道富豪三横 路,地下 1 层,地上 25+1 层,高 88.2 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占 地面积 6130.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3506.2 平方米,一至三层为 商业,商业总面积 18297.5 平方米,其中一层设超市、家具储存 仓库、银行网点、餐饮店(停业)及寿司店(停业),二层设儿 童游乐场所(停业),三层设健身房、房地产公司办公室,四层 以上为四栋单元式住宅(相邻两个单元每层通过天桥相连),住 宅靠南侧一字均匀分布,A1 与 A2 相连、B3 与 B4 相连。该建 筑产权人为罗定市全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为罗定 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起火场所为阳光都市商住楼一楼北侧 家具仓库,该仓库为罗定市全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将一楼面积为 1087.89 平方米的商铺出租给罗定市盛世 家具有限公司用作家私储存仓库,租期一年。 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1.罗定市全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T68D,法定代表人:简**,经营范围:投资兴办 实业;物业服务、物业租赁;企业形象设计、策划;儿童室内游 戏娱乐服务;中西餐类制售;休闲健身活动;足疗服务;零售: 日用百货;销售:农产品、建材。 2.罗定市盛世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A265,法定代表人:彭**,一般项目:家具销售;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家电 3 零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5Y,法定代表人:陈*,经营范围:物业服务、 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装饰工程服务;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1 时 05 分许,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指 挥中心接报警称:罗定市素龙街道富豪三横路阳光都市商住楼一 楼仓库发生火灾,接警后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云安、罗 定、新兴、特勤 4 个消防救援站和大湾、围底、生江、素龙 4 个专职消防队到场救援,22时 54 分,明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三、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时间、部位和原因认定:经罗定市消防救援大队反 复勘验现场,同时根据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监 控视频、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31日21时03分许;起火部位为阳光都市商住楼一楼家具仓库 货车西北侧 1 排 3、4 号柱子中间以东的床垫放置区;起火点为该 商住楼一楼仓库距离 1 排4 号柱西南角1.07 米、距 1 排 4 号柱 东面和2 排 4 号柱东面连线垂直距离 0.7 米处;起火原因为 1 排 4 号柱旁卷帘门电机线路故障,电线高温喷溅物引燃下方堆放的 床垫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4 (二)火灾事故直接原因:该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阳光都市 一楼北侧家具仓库(为罗定市盛世家具有限公司租用)1 排 4 号 柱东侧卷帘门电机线路故障,电线高温喷溅物引燃下方堆放的床 垫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三)火灾事故间接原因: 1.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修不及时。2024 年 5 月1 日,该公司发现小区消防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先 后 2 次向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提取物业维修基金申请, 用于修缮消防系统,但直至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仍处于瘫痪状 态。 2.罗定市盛世家具有限公司仓库分隔不到位。虽然《建筑防 火通用规范》4.3.1 规定“民用建筑内可设置为满足建筑使用功 能的附属库房”,但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该仓库在投入使用 前未与相邻经营场所完全分隔,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3.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阳光都市商住 楼商业、住宅同为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公 司对已经租出的店铺未开展经常性巡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未做 跟踪处理,在明知消防设施故障的情况下未采取防范火灾风险的 措施。 4.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火灾发生后,仓库员工未及时开 展初期火灾的扑救,物业管理单位微型消防站未第一时间赶赴现 场,楼上群众对火灾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在火灾发生后未能采 取正确措施逃生自救,均为后期消防救援工作开展造成了较大的 5 困难。 (四)火灾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认定,素龙街道“12.31” 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火灾责任事故。 四、有关监管情况 罗定市素龙街道办与所属村(居)委、辖区重点企业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 安全工作会议传达、部署有关工作;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 全检查;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对,但高风险火 灾隐患区域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推 进不力,未对涉事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对其下辖的埇表村委会开 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织指导不足,督促检查火灾 隐患不彻底。 罗定市消防救援大队有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每个季度组织召 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相关工作; 常态化督促指导镇(街)、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立“一单两库”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 比例和频次;常态化开展“帮你查、教你防、陪你练”服务;常态 化多形式开展全民素质工程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召开 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及时传达有关安全 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市场 主体依法进行登记。 6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有制定年度 监督检查计划,每个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 议,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开展 检查工作,但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隐患整改工作跟踪不到位,未 形成工作闭环。 罗定市应急管理局有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定期组 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 神,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罗定市素龙街道埇表村民委员会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 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有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文 件精神;定期开展检查工作,但对辖区场所未能全面开展检查; 未按要求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 全管理虚化弱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系统长期处于 瘫痪状态;组织员工开展灭火实操和逃生演练流于形式;消防宣 传成效不明显;消防安全巡查不严不实。 罗定市盛世家居有限公司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 全管理不规范;未按规范要求对储存仓库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 隔。 罗定市全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擅自改 变建筑部分结构。 五、火灾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 7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 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广 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 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82 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 素龙街道“12.31”火灾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处理 建议如下: (一)相关部门处理建议 1.建议由罗定市人民政府对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 约谈,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履职情况向罗定市人民政府作 书面说明,要求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 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2.建议由罗定市人民政府对罗定市素龙街道办事处进行约 谈,要求罗定市素龙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故教 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3.建议由罗定市素龙街道办事处对素龙街道埇表村委会进 行约谈,要求素龙街道埇表村委会要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故教 训,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4.建议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罗定市全晟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罗定市盛世家居有限公司、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罗定市公安局根据火灾原因符合立案标准的,按照相 关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 8 (二)相关人员处理建议 建议对消防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由相应干部管理权 限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进行独立调查处理。 六、消防产品调查情况 另案调查。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 到“防”在前、“消”在后,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 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火灾防控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之 上、安全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刻吸 取素龙街道“12.31”火灾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冬春火灾防控要求,常态化深入分析研判 本地、本行业消防形势,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调度指挥,全力以 赴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 (二)要强化基层消防网格管理。一是要充分发挥镇(街)村(居) 网格管理组织作用,压实、强化网格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网 格化管理制度,常态开展多方式的督导、考核,确保网格巡查、 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实现网格责任明确、制度规范常态巡查 的闭环管理。二是要强化早巡、午巡、夜巡等常态化巡查工作, 提升网格巡查排查工作的覆盖面和精准度;通过“镇(街)吹哨、部 门报到、行业参与、网格行动”的模式,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 9 排查行动,不断消除动态隐患。三是要落实“一格一员’和网格员 实名制的责任制度,强化广大网格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巡查排查 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加大突出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强力整治用火用电安全 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企业 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敬老院养老院等人员 密集场的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销 售不合格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电取暖器等违法行为 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二是针对仓存场 所火灾特点的实际,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查清理仓存场所、 村民自建房和出租屋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疏散走道和楼梯间堆放可燃物等安全隐患,特别对违规住人现象 实行“零容忍”。三是针对隐患整治回潮问题,各镇(街)村(居)委 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格化管理责任,采取“进门入户”方式, 加强对仓存场所的每日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加强 防火分隔、做好电气整改、打通生命通道、增配消防器材、规范 日常管理等五方面要求,防止“末端”消防安全失控漏管。 (四)要提升及时有效处置能力。各镇(街)要督促本地村(居) 委和社会单位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确 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一是要针对居民住宅、 “三小”等小场所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基层 网格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治安联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结 合自身值班工作安排,加大防火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发现 10 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二是要加大对社区微型消 防站的随机抽查,测试应急响应时间和能力,确保一旦接到报警, 能够及时调动就近微型消防站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到灭早、灭 小、灭初期,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五)要做实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的原则,宣传普及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 充电、可燃物堆放、卧床吸烟等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人人重 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利用典型火灾案例,加强警示宣传, 以案讲法,用案说理,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专题部 署企业消防安全整治、电气火灾防范等宣传工作,普及初起火灾 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切实增强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