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5·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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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5·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斗门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8 月 4 日 1 目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3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3 (二)相关人员情况.................................................................5 (三)事故发生经过.................................................................5 (四)事故现场情况.................................................................9 (五)物证检查情况...............................................................11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1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12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12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12 (三)善后处理情况...............................................................13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13 三、事故原因分析........................................................................... 13 (一)直接原因....................................................................... 13 (二)间接原因....................................................................... 14 四、监管单位履职情况...................................................................14 (一)白藤街道办事处...........................................................14 (二)区科工信局...................................................................15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5 (一)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16 (二)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16 六、事故主要教训........................................................................... 17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17 2 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5·8”一般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送审稿) 2025 年 5 月 8 日 19 时 44 分,白藤街道环湖路一废品收购 站发生一起事故,造成 2 人重伤,事故造成过火面积约 89 平方 米。 为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总 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斗门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塑料制品有限公 司“5·8”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 调查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富邦任组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区 应急管理局局长夏志华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叶正亨任副组 长,白藤街道办、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局、区总工会、斗门公安分局、斗门生态环境分局、斗门区消 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派员组成,并邀请斗门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 “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有 关人员等方式,通过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原因、经过、人员 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 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 3 范和整改措施。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研究,认定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 收有限公司“5·8”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风险辨识不足、作业人员 盲目冒险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珠海湘鸿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1] (以下简称“湘鸿回收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3MA569L9G6W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新科二路21 号(食堂) 1 楼之八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余昭 成立日期:2021 年4 月 16 日 2.珠海湘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 (以下简称“湘鸿塑料公 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94933126D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环湖南路第 2 栋厂房北面 2 楼 [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新能源 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2]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 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旧货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 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201 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传学 成立日期:2014 年3 月 19 日 事故发生单位的认定:湘鸿回收公司在 2023 年 5 月 8 日迁 至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新科二路 21 号(食堂)1 楼,因 为此处场所小、租金贵,后于在2023 年 8 月 21日迁至斗门区白 藤湖环湖南路森发水产后面的空地(湘鸿塑料公司旁),由于房东 无法给出具体详细地址和租赁合同所以公司营业执照地址未能 改至新地址,以上情况有湘鸿回收公司交租及房东收租的收据证 明。 2025 年 5 月 8 日 18 点 40 分,火情发生后,湘鸿回收公司 员工蔡佳立即拨打 119 电话,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及时赶到事故 现场,于 21 点30 分将火全部扑灭。事故发生后,斗门区消防救 援大队要求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受询问调查,但由于现场有人员受 伤,且湘鸿回收公司法人余昭本人被紧急送医、其妻蔡佳陪同就 医,湘鸿回收公司其他员工不了解情况。当时在场的湘鸿塑料公 司的法人蔡传学(余昭岳父)因为现场慌乱,无法拿到湘鸿回收公 司各种材料,且蔡传学认为都是自家的公司,于是自行携带湘鸿 塑料公司的相关材料接受询问调查。 综上,经认定,事故发生单位应为湘鸿回收公司。 5 3.珠海市聚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 (以下简称“聚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TCLH5P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虹晖二路北侧56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彭建斌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 3 日 (二)相关人员情况 1.余昭,男,身份证号:421123198609255210,湘鸿回收公 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2.吴德明,男,身份证号:53262719950506283X,湘鸿回收 公司员工。 3.蔡佳,女,身份证号:430781198610124522,湘鸿回收公 司员工,与余昭为夫妻关系。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5 月 7 日,蔡佳从位于金湾区红旗镇的聚力公司回 收约 300Kg 的防晒喷雾铝瓶(图1)。根据监控视频显示(经校 对,监控显示时间比北京时间快18 秒),5 月 8 日 17时 03 分, 湘鸿回收公司法人余昭、员工吴德明、侯志明、蔡佳四人开始在 碎料房对防晒喷雾铝瓶进行破碎作业(图 2),四人在破碎作业 时先将喷雾铝瓶倒进进料口,并在进料口处覆盖木板,随后操作 [3]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日用品、化妆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其他商业 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破碎机开关进行破碎,破碎后关闭机器,一人负责从进料口处添 加铝瓶,一人负责清理出料口处的碎铝片,大致分工为余昭负责 操作破碎机,侯志明负责驾驶叉车运输喷雾铝瓶,吴德明和蔡佳 负责清理破碎的铝瓶碎片。从监控视频中可见,在铝瓶破碎过程 中,出料口处会散发出大量的白色烟雾(图 3)。 19 时36 分左右蔡佳在清理了一批碎料后离开了碎料房,19 时 43 分24 秒,侯志明驾驶叉车将第三卡板防晒喷雾铝瓶运进碎 料房,随后其将叉车开出厂房;19 时 44 分 32 秒,余昭操作碎 料机控制箱机器开关时,碎料机开关控制箱处发生闪爆(图 4), 瞬时整个碎料房起火燃烧(图 5),余昭和吴德明全身被火焰包 覆,此时侯志明刚把叉车停在碎料房对面的铁皮棚下。碎料房起 火后,候志明立即跑回碎料房外,蔡佳在距离碎料房约 200 米处 的厨房听见声音后也立即跑向碎料房,侯志明与蔡佳赶到时余昭 与吴德明二人自行从碎料房中走出来,二人身体被烧伤。蔡佳立 即叫附近的工人拨打了 120急救电话,其拨打了 119 火警电话。 7 图 1:SKINTIFIC 字样的防晒喷雾铝瓶 图 2:侯志明将一箱防晒喷雾铝瓶搬入碎料房准备开始破碎作业 8 图 3:破碎过程中出料口不断出现大量白色烟雾 图 4:余昭操作碎料机控制箱停止碎料机运行,控制箱处发生闪爆 9 图 5:碎料房起火 (四)事故现场情况 该起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湘鸿回收公司的碎料房,该碎料房为 临时铁皮棚搭建,西北帖邻一铁皮棚建筑,东南为空地(堆放货 物), 东北帖邻一栋两层框架结构建筑。该碎料房为单层铁皮顶 棚搭建,西北侧及东南侧部分区域有铁皮围挡,西南侧及东北侧 无围挡,主要出入口位于东南侧。 碎料房西北长 35m,东南长 2Om,西南长 11.5m,碎料房内 部过火痕迹明显,东南侧位置自西南至东北摆放一台单轴撕碎机 (配传送带)一台碎料机(紧靠一高度约 1.4 米的水泥工作台),两 台机器中间位置为碎料房的主要出入口,紧靠水泥工作台处的碎 料机过火痕迹明显,机器受高温变色,碎料机前靠近出入口地面 10 堆放一堆铝制碎片。房内地面散布着有不同大小撕裂开口的直径 约为 4.5cm、长度约为 16cm 的铝瓶,分布情况以水泥工作台及 碎料机为中心,呈放射状向周围扩散,部分铝瓶表面可见 SKINTIFIC 字样。 图 6 碎料房内部平面图 11 图 7 事发后碎料房内部情况 (五)物证检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及专家抵达现场,研判后初步判断 为大量防晒喷雾铝瓶破碎后内部的可燃气体排出,与空气混合形 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碎料机在开关时产生的电气火花引燃了混合 气体发生闪爆。经调查,该防晒喷雾使用乙醇作为溶剂,搭配丙 烷、丁烷等作为推进剂。乙醇易燃易挥发,遇明火、高温或静电 极易燃烧。丙烷、丁烷,沸点极低(丁烷沸点-0.5℃),常温下 汽化后与空气混合,会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2 该起事故事发时造成余昭和吴德明2 人重伤,后余昭于5 月 16 日凌晨 1 时 35 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因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理赔手续正在办理中,根据《企业职 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的有关规定, 截至事故调查结束,该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尚在统计中。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 年 5 月8 日 20 时29 分接消防部门报:“8 日 20时许, 白藤街道白藤湖环湖路水质净化厂旁一废品收购站发生火情。” 接报后,白藤街道、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等相关部门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区应急管理局 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接报后,负责领导立即带队赶到现场 处置,通过现场问询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要求湘鸿回收公司对事 故现场进行警戒,同时要求保护好现场,要求该公司暂停使用碎 料房并开展全厂性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 5 月 8 日19 时 46分,119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斗门区白 藤街道湘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冒烟)。指挥中心先后调派斗门 大队白蕉站、白藤街道小型站共 7 辆消防车 35 名消防救援人员 赶赴现场处置,19 时 59 分,辖区消防站到场,20 时 09 分,斗 13 门消防大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指挥作战,20 时 53分,现场事 故处置完毕。 3.白藤街道 白藤街道应急值班室接报后迅速报告值班领导,白藤街道负 责领导接报后立即带队赶到事故现场处置,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家 属安抚赔偿工作。 4.斗门公安分局 斗门公安分局接报后,指派城南派出所值班所领导带 2 组警 力和分局冲锋车警力到场处置。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湘鸿回收公司积极协调医疗机构治疗吴德明, 目前吴德明仍在医院救治中。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均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事故 情况,积极参与救援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经综合评定, 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有力、有序、有效,应急响应程序合法, 符合应急处置程序及要求,措施得当。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防晒喷雾铝瓶在破碎时,其内部盛装的可燃气体释放并持续 在作业现场聚集扩散,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爆炸极限的爆炸性 混合气体,碎料机开关时产生的电气火花引起了混合气体闪爆。 14 (二)间接原因 湘鸿回收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 位,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风险分析辨识缺失,企业主要负责人与作 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薄弱,作业前未对作业活动 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和辨识,未辨识出防晒喷雾内部包含多种易燃 物质,简单粗暴的使用破碎机大量破碎防晒喷雾铝瓶,未制定相 应的管控措施,未对产生的可燃气体进行吸收处理,使得作业过 程中的风险不受管控,导致事故发生。 四、监管单位履职情况 (一)白藤街道办事处 《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 法》(粤应急规〔2021〕4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应急管 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应 急〔2021〕143 号)以及《斗门区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应急管理 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 白藤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2025 年珠海湘鸿塑料制品 有限公司被纳入重点企业,执法人员已完成今年上半年一次安全 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下半年检查一次。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5 月 8 日,应急办(消防)组对湘鸿开展巡查工作 4 次,发现隐患 15 问题 3 处(电线裸露、灭火器损坏、缺少烟感器),督查整改 3 处,出具两份整改检查登记表,另外白藤街道每年针对企业组织 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应急灭火疏散演练培训,2024 年 6 月20 日组 织开展一次。 (二)区科工信局 2024 年 2 月 7 日,区科工信局印发《斗门区再生资源回收 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领域各 职能部门及属地等监管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 截至事故发生前,区科工信局共出动排查人员130 多人次,排查 再生资源回收场所 78 家、废旧原料再加工场所 6 家,发现问题 120 多项,发出整改通知 62 份。2025 年1 月 13 日,区科工信局 联合白藤街道到事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企业要严格 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同时压实镇街经济 部门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属地责任,督促白藤街道办做好日常巡查 和重点节假日检查,其中白藤街道办于 4 月 29 日到湘鸿塑料开 展节前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综上,事故调查组认为,以上单位已履行了行业主管部门及 属地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的职能。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 16 责任单位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余昭,男,湘鸿回收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湘 鸿回收公司的全面工作,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 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本人在事故中死 亡,建议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湘鸿回收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 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分析辨识不到位,未能及时 发现和消除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鉴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余昭在本次事故中已死亡, 且余昭是该公司唯一股东,建议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他建议 聚力公司将大量残次防晒喷雾铝瓶(300kg)交由湘鸿回收 公司销毁,待销毁的防晒喷雾铝瓶均为半瓶或满瓶,含有大量易 燃易爆物质。聚力公司未确认湘鸿回收公司是否有安全处理防晒 喷雾铝瓶的场所和工具,未确认湘鸿回收公司能否处理销毁过程 中排出的易燃易爆气体,也未与湘鸿回收公司说明防晒喷雾铝瓶 内含易燃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性,未指导湘鸿回收公司防晒喷雾 17 铝瓶的销毁处置方式,建议将聚力公司随意处置危险物质的事故 隐患线索移交金湾区应急管理局处理。 六、事故主要教训 事发企业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全员安 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带 头冒险作业,主要负责人及作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差,安全意识 薄弱,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分析辨识不到 位,导致作业现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和消除,企业现场安 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教训极其深刻。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总结经验,各有关单位要从以下几 方面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是全区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 员)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 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要认真督促企 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 关强制性标准,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企业 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 各类事故隐患;要广泛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教育,切实增 18 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 二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全面防范 化解安全风险,按照《斗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百日攻坚专项整 治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安全生 产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跟 踪落实整改情况、依法处置清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确保全 区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整治措施有力,杜绝安全隐患。 三是全区相关企业要组织全员对整个厂区的安全风险进行 辨识,对风险点进行逐个评估,深入研究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 并根据岗位安全职责,将风险和措施两个清单逐级、逐项分解到 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各部门(单位)、车间、班组及 每个岗位。同时,逐个岗位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并抓好落实, 确保风险辨识全面、深入、彻底,管控措施得力有效。特别要重 视各类临时作业、非常规作业的风险管控,要从方案编制、人员 培训教育、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票审批、现场作 业监护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加强安全管控,全面科学系统评估风 险,从源头上控制系统风险,确保作业安全。 斗门白藤珠海湘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5·8”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5 年8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