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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福建省·事故调查报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局)) 地区:福建省 发布:2024-07-18 等级:特别重大 类型: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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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
倒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
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组
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的有
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
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员及
专家组成的评估组,对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
建房倒塌事故(以下简称“4·29”事故)的整改和防范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步组织开展对公
职人员处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总体看,“4·29”事故发生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痛
定思痛、深刻反思,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
神,各级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明显转变,防范
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逐步压实,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纵深推进,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城市安全
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基层安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安全生产
总体形势稳定好转。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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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总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署,立足职能职责,对照调查报告提出的涉及面上的有关问
题教训和整改措施,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落实完善法规制度,
强化督导检查,取得明显成效。涉事相关企业人员、社会人
员和公职人员的处理决定均已落实到位。同时,也有一些难
点重点问题需持续推动解决。
一、主要整改措施和成效
(一)筑牢思想防线,各级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安全发
展理念明显转变。调查报告公布后,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
和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传达,针对事故中暴露出一些领导干
部对满大街存在的风险熟视无睹、视而不见等突出问题,深
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城市安全发展等重
要论述,深入剖析风险认识上的差距,深刻反思安全发展能
力上的不足。湖南省委全会专题审议 2023 年安全生产工作,
在全省释放既要重视经济发展“显绩”,也要重视防范化解
风险“潜绩”的强烈信号。“4·29”事故后,全省各级领导
干部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明显转变,认为对他
们是终身的警示,一致表示坚决打好自建房安全翻身仗,全
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拧紧责任链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逐步
压实。健全责任体系压实责任。针对望城县改区后实行“一
改三不改”政策导致的涉事房屋在多次治理中漏查漏管的突
出问题,长沙市印发《关于调整优化望城区管理体制的实施
方案》,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权责关系,实现望城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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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向市辖区转变。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责任。湖南省政府统
筹开展了包括“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在内的“发展六仗”
专项督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
一规定”执法检查,均将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作为
检查重点内容。加强考核激励落实责任。湖南省政府将安全
生产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内容,对未发生较大事故的市
州、区县分别给予奖励,激励责任落实。
(三)实施重点攻坚,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纵深推
进。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湖南省制定《湖南省自建房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排查指导手册(试行)》和《湖南省自建房安全
专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判定要点(试行)》,严格落实“三
到位”“六步法”和“应鉴尽鉴”的排查鉴定要求,统一居
民自建房重大安全隐患标准。科学分类整治隐患。望城区创
造性提出“十个一批”隐患整治措施(加快鉴定放开一批、
精准分类自住一批、动员拆除重建一批、拆危拆违销号一批、
提前征收安置一批、“留证排危”处置一批、引导商户转移
一批、工程加固除险一批、实物货币救助一批、修修补补销
号一批),被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作为典型做法推介。源头
管控增量风险。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各地编制“多规合一”
乡村规划,在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中,严格执行“新
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的规定,落实村民建房层
数和高度的管控。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强化资质许可把
关,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动态核查,依法
查处 17 家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设工程资质的企业;加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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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安全鉴定管理,督促市州整改问题鉴定报告 1180 份,对
出具虚假报告的,不予列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布名单。充
实基层监管力量。湖南省积极推进建立市、县、乡三级房屋
安全管理机构,长沙、湘潭等地成立市级房屋安全管理事务
中心,长沙市所辖全部县市区和娄底冷水江市、涟源市、娄
星区均设立了房屋安全管理机构,桂阳县、汝城县、冷水江
市等县市建立了乡镇、街道房屋安全管理站。
(四)补齐制度短板,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机制不断
健全。完善城乡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湖南省人
大常委会出台《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首
次明确“居民自建房”法定概念及其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进一步厘清省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
等部门职责边界,防止相关部门日常监管相互推诿回避矛
盾;累计配套出台 40 多个涵盖隐患排查、安全鉴定、整治
销号、工作考评等全链条政策和技术文件,强化居民自建房
安全整治和规范管理的政策和技术支撑。规范新建居民自建
房全周期安全管理。湖南省制定在村庄规划中强化农村居民
点选址安全、做好居民自建房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等政策措
施,严格规范新增居民自建房管理;出台《湖南省限额以上
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等文件,规范全省限额以上居民
自建房审批管理,将其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监管。明确居民自
建房经营“准入”前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 部门
联合印发《湖南省居民自建房用作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管理办法(试行)》,将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作为办理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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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了居民自建房经营安全
隐患。
(五)创新工作举措,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创
新城市运行安全常态化隐患查整机制。长沙市聚焦消防安
全、违章建筑、轨道公交、城市内涝、重点商区、旅游景区、
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桥梁隧道、高危生产企业等 10 个重
点行业领域,构建以“查整分离、逐月销号、联合督办”为
核心的城市运行安全常态化隐患查整机制,明确由市直有关
部门进行排查并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属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负
责整改,市安委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联合负责交办督办。创新
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信息公示制度。湖南省在经营性居民自建
房张贴统一的“房屋安全明白卡”,显示房屋安全鉴定信息、
安全状态、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管理监督人等信息。
(六)强化支持保障,基层安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加
强专业指导。望城区引领物业企业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
理,创新“专家+团队+管家”模式,建立 34 个专业77 人的
区级专家库。加强宣传教育。长沙市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
产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利用“党员微网格”“屋场夜谈”
“敲门入户”等方式,组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
组会”等学习活动,组织“一把手讲安全、谈责任”活动 1643
场次。加强举报奖励。湖南省修订《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
奖举报实施办法》,对举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重大非
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 5000 元至 30 万元,2023 年全省
共接各类举报 2.7 万件、奖励 856 万元,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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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评估,对做好居民自建房治理工作有 5 条启示:一
是必须坚持系统治理。居民自建房治理工作环节多、链条长、
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湖南省、长
沙市在这次整治过程中出台了居民自建房建设、使用、经营、
鉴定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实践证明,
只有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才能做到真抓实改,确保居
民自建房治理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必须坚持创新治理。
居民自建房安全多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线长面广、情况复
杂。湖南省以地方性法规将新建自建房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在管控增量上起到很好效果。长沙市天心区创新统筹重建破
局,逐步实现由危房到新房、忧居到优居的转变,为城市连
片危旧房屋改造提供了先行经验。实践证明,必须坚持以创
新理念指导居民自建房治理,才能找到“控增量、消存量”
的最优解。三是必须坚持社会治理。居民自建房治理最终还
是要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地到千家万户。长沙市高新区因地
制宜全面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涉外片区采取“群众
自筹资金,政府负责配套”方式,整体拆除重建、彻底消除
隐患,配套完善公共设施,是“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
治理模式的鲜活案例。实践证明,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
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助于解决居民自建房治理中的难点、
痛点问题。四是必须坚持精准治理。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隐
患大、风险多,必须精准施策治理。长沙市出台 D 级危房使
用责任人应急撤离指导意见,形成了“停用-迁离-安置-管
控”的系列措施;按照“市级统筹、区县交叉”的原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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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自建房逐一上门复核、确保每一栋房屋“真销号”的
做法值得借鉴。实践证明,只有精准把握问题、精准提出对
策,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才能取得治理效能
的最大化。五是必须坚持协同治理。居民自建房治理涉及多
部门、多层级,需要条块结合,共同开展整治。湖南省住房
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分工负责,分
类推进居民自建房“四性”隐患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区县
互查、专家诊查和警示曝光等务实措施,有效杜绝了治理盲
区。实践证明,必须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网络,
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个环节、每片区域,才能形成居民自建
房治理合力。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平台互
通互查推进不及预期。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居民自建
房安全专项整治管理平台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信息
系统实现了系统和数据整合,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
统尚未实现互通互查,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系统还
需进一步融合。尚未实现施工许可线上办理。湖南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
要求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施工许可等手续应通过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但相关系统功能模块开发推进较
慢,长沙市该类施工许可目前均是线下审批,未实现线上办
理。
(二)专项整治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部门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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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不完善。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未按照安
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调查报告提出的“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
制”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有的市县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举报奖励是其他部门牵头的
工作,本单位只接受转办举报即可。监管执法不扎实。抽查
发现部分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督
检查中,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检查不认真、走形式,检查
记录填写随意,多份记录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竟然是“电梯已
年检”。
(三)汲取教训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专
题培训仍需加大力度。湖南省对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
部门相关负责人组织开展了统筹发展和安全专题培训,对其
他行业领域的培训尚需按照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
步加快推进,不断提升安全发展的能力水平。安全生产绩效
考核体系有待完善。《长沙市2023 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
施细则》对市民政、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部门的领导班子绩
效考核重点任务和主要职能指标考核细则中(个性指标),
安全生产工作内容不突出,未能充分体现相关行业领域落实
“三管三必须”的职责要求。
(四)责任追究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违法违规问题
查处不全面。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有关检
验检测资质前,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开展过房屋安全检验检
测工作,调查报告中提出由湖南省有关方面依法依规查处出
借资质的有关单位违法违规问题,但湖南省有关方面没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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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相关工作。安全监察指令不严谨。针对调查报告中南通九
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存在的未书面告知和未依法申请电梯
监督检验等问题,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未经研究论证就对该公
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向望城区市场监管
局办理施工告知,向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申请监督检
验”,但监察指令书与实际不符,事发后涉事房屋和电梯均
已倒塌,问题已不存在。
三、工作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刻汲取教训,压紧压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
风险责任。湖南省尤其是长沙市现任各级领导干部经历
“4·29”事故后,风险意识普遍增强,但仍需举一反三持
续深化。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评体系,将负有安全生产
工作职责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领导
班子绩效考核。要审慎评估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房屋安全监管
行政事项实施情况和承接能力,防止“接不住、管不好”。
在严格安全生产问责的同时,要研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激
励引导干部敢抓敢管,提振“精气神”。
二是进一步聚焦核心关键,健全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
等法规制度体系。国家层面要加快推进建筑法修订,加快制
修订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湖南
省要加快建立限额以下工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建
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要
统筹考虑存量自建房确权登记发证有关事宜,防范非法建筑
合法化风险。完善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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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宣贯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规范化水
平。
三是进一步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巩固自建房安全专
项整治成效。湖南省要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自然资源、
市场监管等部门打通行业数据共享渠道,不断完善居民自建
房安全监管业务协同体系。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指导市
县加强对自建房专项整治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平台数据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自建房现状;加快推进限额以上
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体系建设。
四是进一步紧盯重大隐患,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各地区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统筹
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积极推进学好用
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社
会化服务机构和监管部门对照判定标准,深入排查治理重大
事故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严格督查督办和闭环
管理,强化责任倒查,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
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紧盯群众身边的安全
风险,积极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
本之策,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