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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605000020-2026-00024 发布机构: 新余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2-09 主题分类: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名 称: 新余分宜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10·27”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新余分宜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10·27”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访问量: 新余分宜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 “10·27”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新余市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年12月16日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2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概况……………………………………2 (二)事故企业许可情况…………………………………………2 (三)矿山生产建设情况…………………………………………3 (四)施工单位有关情况…………………………………………4 二、事故发生经过…………………………………………………5 (一)事故现场情况………………………………………………6 (二)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8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8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8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8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9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9 四、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9 (一)现场勘探情况………………………………………………9 (二)技术分析情况………………………………………………9 (三)直接原因分析……………………………………………11 (四)间接原因分析……………………………………………11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2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2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12 (三)建议追责问责人员………………………………………13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13 (五)其他处理意见……………………………………………14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14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4 (二)进一步加强属地政府监管责任…………………………15 (三)拓宽并畅通举报渠道……………………………………15 新余分宜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 “10·27”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10月27日23时45分,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2025年11月1日,新余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10·27”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了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派员指导监督事故调查,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市检察院派员介入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专家论证、询问谈话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以及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提出了防范整改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在停工停建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般冒顶片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概况 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铁业”)成立于1998年12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易刚,实际控制人毛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217511200626,颁发日期为2022年9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矿产品、钢材销售,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腾飞铁业组织架构为矿长(主要负责人)苏守中(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5052419740404****),总工程师彭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6030219640402****),安全副矿长谭洪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6242919650105****),生产副矿长李丙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6030219680804****),机电副矿长王新报(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5052419660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刘超华(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6050219590923****)、罗绍波(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6052119910809****)。 (二)事故企业许可情况 1.采矿许可证。C360000*********0028793,有效期2012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4日。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生产规模为320kt/a,矿区范围由22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1621km2;开采深度+317m至-70m标高,发证机关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10月21日分宜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腾飞铁业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告知函,2025年10月23日分宜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发了立即停止供应腾飞铁业火工用品的函,且责令该矿山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立即停工停建,事故发生时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尚未完成延期手续。 2.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矿处于基建期,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4月30日下发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大坪上铁矿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4﹞24号),有效期为2年。腾飞铁业于2025年3月开始基建,批复基建期28个月。 (三)矿山生产建设情况 1.安全设施设计情况。该矿由原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大坪铁矿和原分宜县正荣铁矿整合而成。2024年4月,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中赣投资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大坪上铁矿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斜坡道开拓,采矿方法为分段矿房法和浅孔留矿法,利用汽车运输矿石,生产规模32万吨/年,范围-70m中段至+140m中段。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140m中段回风,在+90m中段设有机械排水。 企业目前“六大”系统仅安装了监控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和通信系统。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监控监测系统出现故障, 于10月20日向分宜县应急管理局报备,截至10月27日事故发生当天维修工作尚未完成。由于作业人员未带定位器且作业面不在技改基建范围内人员定位系统无法显示。 2.基建基本情况。事故前工作面有:+140m为回风中段,已布置有4号斜坡道、5号斜坡道、+179斜坡道、东风井、西风井,其中4号斜坡道已开拓至+60m中段、+179斜坡道已开拓至+90m中段。 (四)施工单位有关情况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矿建”),法定代表人徐海根,2005年12月29日成立,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05〕M0041号,主要负责人严聪,有效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5日,发证机关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23601577,有效期至2029年6月6日,发证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得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四级)许可证,编号3600001300150,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9日,签发机关为江西省公安厅。 2025年3月17日,腾飞铁业与南方矿建签订了《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发包单位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期限2025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6日。双方约定腾飞铁业将大坪上铁矿地下开采改建工程采用劳务承包的方式承包给南方矿建。 2025年3月31日南方矿建成立了腾飞项目部,任命易建军为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60502*********613)、黎鹏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360502*********317)。特种作业人员配置了低压电工1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人、通风工1人、排水工1人、爆破员1人、爆破安全员1人。 2025年10月23日,施工单位南方矿建腾飞项目部通知员工停工停建,全部放假。少数员工因离家较远留在企业等待复工通知。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0月27日12时30分,矿长苏守中带南方矿建腾飞项目部装载司机何贵章下井去+140m中段(未告知南方矿建腾飞项目部管理人员),擅自打开4号密闭墙(2022年6月密闭)进去探查,发现老采场内还剩有未运出的矿石,于是决定将矿石运出。17时10分许,苏守中安排副矿长李丙肖、装载司机何贵章、运输车司机邱安春、何江玉、苏明支、张道山6人到+140m中段运矿。17时40分,李丙肖会同何贵章清理拆开的密闭墙,开始铲运作业。23时45分,铲装工作面发生片帮冒顶,何贵章被片帮冒顶下来的岩石埋压。 (一)事故现场情况 腾飞铁业140m中段(标高+140m)4号密闭口,距145硐口约180m,距146m硐口约170m,距146临时水仓约90m,位于密闭口约17m。 (二)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1人死亡,何贵章,男,48岁,福建省泉州市人,南方矿建腾飞项目部装载司机。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计算,此次事故造成铲运车被埋财产损失15万元,人身伤亡费用16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共180万元。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腾飞铁业矿长苏守中于10月28日01时10分许向分宜县应急管理局、钤山镇镇政府报告了初步情况,在何贵章被宣告死亡后,矿长苏守中于10月28日01时34分再次向分宜县应急管理局、钤山镇镇政府报告了事故情况。分宜县应急管理局于10月28日02时26分向新余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腾飞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片帮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员工进行自救,用葫芦拉、棍撬、手扒等方式全力抢救,于2025年10月28日00时20分左右将伤者救出,救出时伤者尚有生命体征。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经安福县人民医院抢救,何贵章于10月28日01时30分许宣告死亡。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腾飞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成现场救援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有序。经综合评估,事故调查组认为,腾飞铁业事故现场救援措施得当,处置及时高效,在事故应急处置中无次生灾害,无衍生事故发生。 四、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一)现场勘探情况 2025年11月5日上午,技术组成员和专家深入事故现场勘察。经现场勘查,事故地点位于+140m中段一封闭墙开启的老采场,4号封闭墙。具体坐标为X:3056401.16、Y:38567855.81、H:+139.72米。 从现场勘察情况来看,出事点位于已打开的4号封闭墙采场,岩性大部分围岩属坚硬岩体,少数绿泥千枚岩,岩层倾角较缓,冒落处有裂隙构造,未见地下水渗出,层间节理发育,层间胶结一般,采场顶板不稳固。出事点采场顶板高12米,宽9米,间柱5米,冒落处位于采场边帮近出矿口,该处岩体松散,边帮及顶板冒落体积约50至70立方米。 (二)技术分析情况 通过查阅《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大坪上铁矿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江西省中赣投资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24年4月编制)、《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大坪上铁矿地下开采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江西伟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分宜县腾飞铁业有限公司大坪上铁矿地下开采改建安全设施设计》(江西省中赣投资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编制,并于2024年4月30日取得批复: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4﹞24号)等资料,反映该矿区矿山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勘探类型属中等型。 矿区位于神山倒转复背斜南翼的西部,区内主体构造线方向和地层的走向基本一致,含铁岩系以走向北北西呈狭窄长条形展布,矿区总体构造为一走向北北西,倾向南西西,次级褶皱发育,形态较复杂的单斜构造。在走向长9500m间,各区段又不同程度发育同斜紧闭褶皱和不协调共轭褶皱群。区内共发育有F8、F9、F10、F11、F12、F13、F14、F15断层,F8平推正断层沿走向延伸长约250m,断层走向76°,倾向346°,倾角85°,断层垂直断距6m,水平断距52m;F9平推正断层于整合区南东侧,沿走向延伸长约100m,断层走向30°,倾向320°,断层垂直断距不清,水平断距30m;F10推正断层沿断层走向延伸长约310m,断层走向70°,倾向340°,倾角73°,垂直断距5m,水平断距34m;F11平推断层位于整合区68线附近,沿走向延伸长约140m,断层走向30°,倾向300°,倾角69°,水平断距24m。 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平硐开拓,采矿方法为浅孔房柱法,利用汽车运输矿石,生产规模320kt/a,选矿厂处理能力320kt/a。已开辟+90m、+140m、+155m、+165m、+205m、+230m、+255m七个中段。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系统,自然排水或机械抽水。 (三)直接原因分析 140老采场岩层层间节理发育、年久风化,致部分岩体松散离层,矿长苏守中违章指挥铲车司机何贵章驾车违章冒险进入危险区域进行铲装作业,扰动岩帮,部分岩帮和顶板松散岩体垮落,致使铲车和司机何贵章被埋。 (四)间接原因分析 1.腾飞铁业 (1)法律意识淡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制定安全措施擅自启封140m中段(不在技改基建范围内)4号密闭墙,违法违规组织铲装作业,违章指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2)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年限较久的采场内铲装作业,未科学合理地进行现场风险辨识,落实顶板安全管理措施和开展现场安全确认不到位。 (3)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岗前安全培训针对性不强,在冒顶片帮安全防范意识、顶板安全管理、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确认能力提升方面针对性培训明显不足。 2.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层面 分宜县钤山镇党委、政府。未深刻吸取近两年属地矿山事故教训,在分宜县自然资源局下发腾飞铁业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告知函、分宜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发立即停止供应腾飞铁业火工用品函之后,未对腾飞铁业停产停建期间的巡查盯守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何贵章,男,群众,南方矿建腾飞铁业项目部装载司机。安全意识不强,对铲装作业现场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不到位,明知腾飞铁业停工停建期间,违章冒险铲装作业引起老采空区片帮冒顶,导致死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苏守中,男,群众,腾飞铁业矿长,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针对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律意识不强,明知腾飞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停工停建期间,擅自组织启封140m中段(不在技改基建范围内)4号密闭墙,违章指挥组织铲装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议追责问责人员 (1)盛旭,男,中共党员,分宜县钤山镇党委委员,腾飞铁矿包矿分管领导。对包保矿山责任落实不力,在腾飞铁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及时部署停产停建期间的巡查盯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 (2)敖凯铭,男,群众,分宜县钤山镇乡村振兴负责人,腾飞铁矿包矿分管干部。腾飞铁矿自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开展停产停建期间的巡查盯守,对此负有监管责任。 对以上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建议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并由纪委监委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腾飞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违法违规铲装作业、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二款,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苏守中,男,群众,腾飞铁业矿长(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针对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法律意识不强,明知腾飞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擅自启封140m中段(不在技改基建范围内),违章指挥组织铲装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建议由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李丙肖,男,群众,腾飞铁业生产副矿长。对违法铲装作业行为没有反对和制止,未履行领导带班下井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建议由新余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予以行政处罚。 (五)其他处理意见 建议责成钤山镇党委、政府,深刻反思,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并向分宜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确保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有效期内合法生产。严禁在证照过期或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作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老采场、废弃巷道等高风险区域,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顶板管理措施。作业前必须进行科学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加强现场安全确认流程,杜绝安全检查走过场。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能力提升,开展针对性强的岗前和在岗培训,重点聚焦冒顶片帮、顶板管理等井下高风险作业的防范知识。 (二)进一步加强属地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防范化解非煤矿山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将反三违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要健全矿山企业实施动态巡查和盯守机制,特别是在证照到期、停产整顿、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明确包矿干部职责,对失职行为严肃问责。要强化各涉矿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联合执法和常态化巡查机制。 (三)拓宽并畅通举报渠道。要建立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普及安全知识,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织密政府监管、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安全防护网,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