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相山区“2021·5·2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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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皖安办函 〔 2024 〕 57 号 关于印发 《 淮北市相山区 “ 2 0 2 1 · 5 · 2 5 ” 较大 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 评估报告 》 的通知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现将 《 淮北 市 相山 区 “2021 . 5 . 25” 较大中毒和窒息 事故 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 效果 评估报告 》 印发给你们 , 请对照 评估报告 中 的 《 存在 问题清单 》 认真督促整改 , 并于 202 4 年 8 月 31 日前 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 4 年 5 月 27 日 — 2 — 淮北 市 相山 区 “ 2021 . 5 . 25 ” 较大中毒和 窒 息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效果 评估报告 ( 事故评估组 ) 2021 年 5 月 25 日 9 时许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西路工程施工 工地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 , 造成 4 人死亡 。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 《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办法 》( 安委办 〔 2021 〕 4 号 ) 和 《 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 皖安办 〔 2021 〕 64 号 ) 规 定 , 省安委会办公室组成 淮北市相山区 “2021 . 5 . 25” 较大中毒和窒 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 以下简称 “ 评估组 ” ) , 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 一 、 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18 日 , 省政府批复淮北市相山区 “2021 . 5 . 25” 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 12 月 22 日 , 省应急管理厅按照 省政府批复 意见 , 向淮北市政府印发 《 淮北市相山区 “2021 . 5 . 25” 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通知 》( 皖应急函 〔 2021 〕 519 号 )( 以下简称 《 事故调查报告 》)。 2022 年 10 月 9 日 , 省安 委办依据批复的 《 事故调查报告 》 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 2024 年 3 — 3 — 月 18 日 , 评估组赴淮北市相山区开展现场评估工作 , 并邀请省 纪委监委和有关专家参加 。 评估组从事故责任追究 、 吸取事故教 训 、 淮北市 及 相山区政府 , 以及 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施等方面梳理清单 , 在该市安委会办公室自评基础上 , 通过听取 汇报 、 查阅 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 和相关 台账资料 、 现场检查抽查 同类企业等方式 , 开展 现场 评估工作 。 二 、 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 事故调查报告 》 印发后 , 淮北市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 相山 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 , 开展了责任追究 落实工作 。 ( 一 ) 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 2 人 ) 1. 张 某 冬 , 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市人民西路工程项 目经理 。 2022 年 10 月 14 日 , 相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一年三个月 (( 2022 ) 皖 0603 刑初 162 号 )。 2023 年 1 月 20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 予 其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5 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 建督 罚告字 〔 2023 〕 16 号 )。 2. 任 某 , 淮北市相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人民西路工 程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 2022 年 10 月 14 日 , 相山区人民法院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 2022 ) 皖 0603 刑初 162 号 )。 2023 年 1 月 20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 予 其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5 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 — 4 — 罚 ( 建督罚告字 〔 2023 〕 17 号 )。 ( 二 ) 给予行政处罚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 9 人 ) 1. 吴 某 永 , 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2022 年 5 月 9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4 万元的行政处 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2 - 2 号 ), 同年 8 月 16 日罚 款全部缴纳 。 2. 曹 某 相 , 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安部负责人 , 淮北市 人民西路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 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2 - 3 号 ), 同年 5 月 13 日罚款全部缴纳 。 3. 刘 某 冬 , 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市人民西路工程项 目部安全负责人 。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 出罚款人民币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2 - 4 号 ), 同年 5 月 14 日罚款全部缴纳 。 4. 陈 某 军 , 淮北市相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2.19244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3 - 2 号 ), 同年 6 月 17 日罚款全部缴纳 。 5. 周 某 利 , 安徽伟铭劳务有限公司淮北市人民西路工程项 目部负责人 。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 款人民币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4 - 2 号 ), 同年 5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 。 — 5 — 6. 黄 某 , 上海景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3.26019 万 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5 - 2 号 ), 同年 6 月 24 日罚款全部缴纳 。 7. 吴 某 君 , 上海景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淮北洪碱河水环境 综合治理 ( 提质增效部分 ) 工程现场联系人 , 负责淮北市人民西 路损坏污水管网应急抢修工程施工项目 。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 北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5 - 3 号 ), 同年 4 月 28 日罚款全部缴纳 。 8. 陈 某 军 , 上海景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人民西路损 坏污水管网应急抢修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人 。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5 - 4 号 ), 同年 4 月 28 日罚款全部缴纳 。 9. 刘 某 恒 , 淮北幸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淮北市人民西路损 坏污水管网应急抢修工程施工负责人 。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 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 急罚 〔 2022 〕 执监 006 - 2 号 ), 同年 5 月 16 日罚款全部缴纳 。 ( 三 ) 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处理落实情况 ( 5 家 ) 1.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应急管理局对淮北市中旭市政公 用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55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 急罚 〔 2022 〕 执监 002 - 1 号 ), 同年 8 月 16 日罚款全部缴纳 。 2.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应急管理局对淮北市相山建设工 — 6 — 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55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 急罚 〔 2022 〕 执监 003 - 1 号 ), 2023 年 1 月 1 日罚款全部缴纳 。 3.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徽伟铭劳务有 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60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4 - 1 号 ), 同年 5 月 13 日罚款全部缴纳 。 4.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上海景朋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55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5 - 1 号 ), 同年 9 月 15 日罚款全部缴纳 。 5. 2022 年 4 月 6 日 , 淮北市应急管理局对淮北幸旺建筑劳 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55 万元的行政处罚 (( 淮 ) 应急罚 〔 2022 〕 执监 006 - 1 号 ), 2023 年 1 月 18 日罚款全部缴纳 。 ( 四 )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 12 人 ) 1. 孙 某 , 时任 淮北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工程二科副科长 。 2021 年 11 月 28 日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 予 其政务记过 处分 ( 淮住建 〔 2021 〕 247 号 )。 2. 于 某 , 时任 淮北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 。 2021 年 11 月 28 日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 予 其警告处分 ( 淮住 建 〔 2021 〕 245 号 )。 3. 葛 某 露 , 时任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 市重 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 2022 年 11 月 16 日 , 葛 某 露作出书面 检查 。 4. 苏 某 彬 , 时任 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安监科科长 。 2021 — 7 — 年 11 月 28 日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 予 其警告处分 ( 淮住 建 〔 2021 〕 246 号 )。 5. 张 某 明 , 时任 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处长 。 2021 年 11 月 16 日 , 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诫勉 ( 驻淮住纪 〔 2021 〕 9 号 )。 6. 唐 某 营 , 时任 淮北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 淮北市建筑 工程管理处处长 。 2021 年 11 月 14 日 , 唐成营作出书面检查 。 7. 张 某 , 时任淮北市 相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渠沟中队 中队长 。 2022 年 11 月 17 日 , 相山区监察委员会给 予 其政务警 告处分 ( 相监 〔 2021 〕 12 号 )。 8. 丁 某 前 , 时任淮北市 相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 2021 年 11 月 8 日 , 中共 相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诫勉 。 ( 相纪 〔 2021 〕 58 号 ) 9. 万 某 威 , 时任淮北市 相山区南黎街道党工委委员 、 办事 处副主任 。 2022 年 11 月 10 日 , 万 某 威向相山区纪律检查委员 会作出书面检查 。 10. 张 某 碧 , 时任淮北市 相山经济开发区资源规划建设部副 部长 。 2022 年 11 月 8 日 , 中共 相山区纪律检查委员对其进行诫 勉 。( 相纪 〔 2021 〕 59 号 ) 11. 王 某 成 , 时任淮北市相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 管委 会主任 。 2021 年 12 月 29 日 , 王 某 成作出书面检查 。 12. 赵 某 , 时任淮北市相山区委常委 、 常务副区长 , 相山 — 8 —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 。 2022 年 11 月 2 日 , 赵 某 向中共淮 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 。 ( 五 ) 给予问责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 4 家 ) 1. 2021 年 11 月 15 日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淮北市 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2. 2021 年 12 月 8 日 , 相山区人民政府向淮北市人民政府作 出深刻书面检查 。 3. 2021 年 12 月 29 日 , 相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相山 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4. 2022 年 11 月 9 日 , 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向相山区人民政府 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三 、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 事故调查报告 》 印发后 , 淮北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 相山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 落实 事故防范和整改工作 。 ( 一 ) 强化组织领导 ,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2021 年 8 月 , 淮北市安委办印发 《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 》( 淮安办 函 〔 2021 〕 51 号 ), 要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企业严格落 实主体责任 ,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有限空间辨识 、 建立有限空间管 理台账 、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 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2022 年 2 月 , 淮北市住建局印发 《 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和城乡 — 9 — 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淮住建 〔 2022 〕 42 号 ), 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安委会主任 ,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组织领导 。 2022 年 7 月 , 淮北市安委会印发 《 淮北市安全 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 淮安 〔 2022 〕 8 号 ), 修订完善成员单位职责 , 明确市住建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 建设和城镇污水管网安全运行监督管理 , 消除监管盲区 。 2023 年 6 月 , 淮北市安委办印发 《 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十四个安 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 淮安 〔 2023 〕 22 号 ), 明确分管城乡建设副市长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 领导小组组长 , 切实压实安全责任 。 事故发生后 , 相山区安委会按照 《 区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 工作方案 》 的要求 , 落实安全生产 “ 党政同责 、 一岗双责 、 失职 追责 、 齐抓共管 ” , 督查期间共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明查暗访 45 次 , 协调解决问题隐患 420 余条 。 2022 年 7 月 , 相山区安委会印发 《 相山区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实施办法 》, 运用 “ 考核 、 奖惩 、 追 责 、 通报 、 挂牌 、 督查 、 约谈 ” 等方式 , 推动镇街 、 开发区 、 部 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 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 实现安全生产工 作动态化管理 。 2023 年 7 月 , 相山区安委会印发 《 相山区安全 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 相安 〔 2023 〕 5 号 ), 明确区住建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安全运行监管 。 ( 二 ) 强化工作措施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事故发生后 , 中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 — 10 — 全生产管理制度 , 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加强对危大工程管 理 。 该公司组织项目部人员分析事故原因 , 查找安全生产漏洞 , 对事故井 ( W84 ) 周边实行全封闭围挡施工 , 清理事故井 ( W84 ) 内污水 , 对砖砌方井 ( W83 - 1 ) 进行拆除 , 对污水检查井位置重 新设计 , 并按设计图纸重新施工 。 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管理 , 督 促伟铭劳务公司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全操作规程 、 安全生 产责任制 。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风险源排查 、 加强 风险点管控 , 消除风险隐患 。 淮北市相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 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资料管理规定 , 按 照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行专项巡视和旁站监 理制度 。 项目监理部健立人员考核制度 , 配备相适应的安全监理 人员 , 明确各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监理 责任书 。 在事故发生后组织施工方对工地的危险源进行排查 , 共 查出各种危险源 10 条 , 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 上海景朋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部安全管理 体系 , 完善 《 潜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 》《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 处置方案 》 等应急预案 。 该公司对事故污水管道抢修制定改造施 工方案 , 将原砖砌检查井改为混凝土砌块式排水检查井 , 邀请专 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 施工过程中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施工现场 进行监测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闭水试验 , 保障工程安全 。 ( 三 ) 强化责任担当 , 全面排查各类隐患 事故发生后 , 淮北市安委办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对市政工程 、 — 11 — 公路工程 、 环保工程等建设领域涉及的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开展安 全隐患大排查 。 重点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和 隐患治理情况 。 2023 年 3 月 , 淮北市安委办印发 《 淮北市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淮安办 〔 2023 〕 16 号 ), 要求 对全市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在内的有限空间领域开展为期 6 个月的 专项整治 , 共检查有限空间企业 481 家 , 排查隐患 437 处 , 已全部 完成整改 。 淮北市住建局印发 《 关于汲取教训加强全市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的通知 》( 淮住建 〔 2021 〕 94 号 ), 对全市管网工程项 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 共排查全市 13 个涉及有限空间项目 , 下达 限期整改通知书 12 份 , 发现并消除隐患 23 条 。 2021 年 6 月 , 淮北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印发 《 关于开展市直管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 淮建管 〔 2021 〕 19 号 ), 对全市报监的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抽查 , 重点检查基坑工程 、 管网 工程 、 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 。 共抽查市直管项目 37 个 , 发现并消 除安全隐患和问题 291 个 。 2022 年 3 月 , 又印发 《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市直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专项检查的 通知 》( 淮建管 〔 2022 〕 5 号 ), 组织专业人员对市直管涉及有 限空间作业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集中检查 。 共抽 查房建和市政项目 12 个 , 发现安全问题隐患 47 条 , 下发整改通知 书 8 份 , 已全部完成整改 。 2022 年 3 月 , 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处 ( 原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印发 《 关于成立淮北市重点 工程建设管理处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淮重建 〔 2022 〕 — 12 — 30 号 ), 成立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市重点工程质量安全 日常管理工作 。 又印发 《 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 ( 淮重建 〔 2023 〕 41 号 ) 和 《 关于开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 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淮重建 〔 2023 〕 44 号 ), 抽 查在建市政项目 6 个 , 发现并消除隐患 36 条 , 下发停工整改通知 书 1 份 、 限期整改通知书 4 份 , 对 2 个存在严重隐患的项目约谈提 醒 、 全市通报并进行企业信用扣分 。 以查促改 、 补齐短板 , 确保 责任到位 、 防控到位 。 事故发生后 , 相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 管网工程安全管理专项会议 , 要求全区管网施工单位立即开展隐 患排查 , 共发现隐患 8 处 , 已全部整改完成 。 对园区企业制定 《 相 山经济开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表 》, 对 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 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 32 份 , 整改隐患 133 条 。 相山区城市管理局重新梳理 《 安全生产 责任书 》 清单 , 对全区 85 处在建工地进行检查 , 发现 27 处在建工 地无规划许可证 , 25 处在建工地无施工许可证 , 并移交相关部门 进行处理 。 相山区住建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危大工程 、 有限空间 、 特种设备和违法施工等专项检查 。 该局印发 《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 施工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 相住建监 〔 2022 〕 4 号 ), 对深基坑 、 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及有限空间重点施工部位开展隐 患排查 。 共检查在建项目 19 个 , 检查发现淮北市广泽家园 B 区地 库抗浮加固工程等项目存在检测设备 、 通风设施设备缺失等安全 隐患 54 处 , 均已整改 。 — 13 — ( 四 ) 强化宣传教育 ,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021 年 6 月 , 淮北市住建局制作发放 1000 份宣传册 , 发放 给建设施工项目一线人员 , 全面普及有限空间安全操作知识 。 针 对隐蔽工程 、 深基坑 、 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 , 组织召开安全专 题培训 , 邀请专家就施工注意事项 、 安全技术措施 、 事故应急救 援等方面进行讲解指导 。 2021 年 11 月 , 该局印发 《 关于进一步 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 淮住建 〔 2021 〕 231 号 ), 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 体责任 , 严抓安全管理人员 、 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培 训工作 。 该局组织 2800 余人观看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警示教育片 , 组织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参建单位人员 2200 余人参加 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视频培训班 , 组织建筑施工企业 1600 余 人参加市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体验活动 。 相山区住建局召开在 建项目安全生产警示会 4 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 7 次 , 对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培训 4 次 。 四 、 现场评估 2024 年 3 月 19 日 , 评估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现场核查 , 砖 砌方井 ( W83 - 1 ) 已拆除 , 污水检查井位置重新设计 , 并按设计 图纸重新施工 , 事故项目已竣工交付 。 随机抽查了中国建筑第八 工程局承建的 “ 淮北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地表水源工程 ( 管道及泵 站工程 ) ” , 检查发现该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不符合要求 , 相关人员职责不清 。 如 “3 月 19 日受限空间 , 动火 , 起重吊装作 — 14 — 业审批表 ” 作业时间为 3 月 19 日 , 相关人员审批时间为 3 月 18 日 , 作业审批不符合相关要求 ,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中气体检测 无检测人员签字 。 对淮北市相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 了检查 , 检查发现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 有限空间作业安 全监理制度内容缺乏可操作性 , 不符合有关规定 , 公司对各项目 监理部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 。 图 1 评估组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五 、 评估意见 《 事故调查报告 》 印发后 , 淮北市及其有关部门 、 相山区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围绕事故主要教训 , 举一反三抓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 , 经过查阅组织部门档案和相关单位文件 , 事故涉及的 — 15 — 相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已落实到位 , 但被给予政务警告 的张雷和被给予诫勉的张成碧二人处理文件未入个人档案 。 对责 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已落实 , 但仍存在施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制度不符合要求 , 相关人员职责不清 。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 健全 ,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理制度内容缺乏可操作性 , 不符合有 关规定 , 对项目监理部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 。 为深化防范措施 , 有效避免和减少同类事故发生 , 评估组提 出如下意见 : ( 一 ) 进一步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 淮 北市有关部门要督 促企业结合实际 , 健全完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严格执行动火 、 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 。 开展特殊作 业前 , 要 根据工艺技术 、 设施设备和物料介质的特点 , 全面开展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分析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 , 制定针对性 的作业方案 。 要加强特殊作业作业票的审批管理 , 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 规范填写作业票内容 , 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 落实 , 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 ( 二 ) 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 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 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 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 改常态化机制 。 要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深化建筑施工 、 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 加强基坑工程 、 模板 支撑体系 、 脚手架工程 、 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 , 突出高处坠落 、 坍塌 、 起重伤害 、 中毒和窒息事故防 — 16 — 范 , 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 , 严厉打击转包 、 违法分包 、 审批手续不全 、 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 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 为 。 ( 三 ) 进一步强化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 。 要统筹好发展 和安全 , 进一步加强工业园 、 开发区 、 产业园区等功能区的安全 监管 , 针对该类区域建设工程集中 、 产业结构复杂 、 重大项目多 等特点 , 要厘清属地管理责任 , 明确责任分工 , 构建边界清晰 、 责任明确 、 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 功能区要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 落实监管机构 、 人员 、 经费等 各项保障 , 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 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 良性互动 。 附件 : 1 . 经验做法清单 2 . 存在 问题清单 3 . 工作建议清单 — 17 — 附件 1 经验做法清单 淮北市及其有关部门 淮北市依托淮北煤电技师学院建筑安全体验馆 。 该馆占地 2400 平方米 , 投资约 600 万元 , 通过设立实物体验馆和 VR 智 能体验馆使体验者亲身感受违规操作带来的危害 , 强化安全防 范意识 , 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 该 体验馆提供了便捷的学习体验 服务 , 既满足建筑企业人员培训的需求 , 同时节省了重复建设 体验馆的时间 、 空间和投资费用 。 — 18 — 附件 2 存在问题清单 淮北市政府及其有关 部门 、 相关企业 1 . 检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承建的 “ 淮北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地表水 源工程 ( 管道及泵站工程 ) ” 项目 , 发现该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 度不符合要求 , 相关人员职责不清 。 如 “ 3 月 19 日受限空间 , 动火 , 起重吊装作业审批表 ” 作业时间为 3 月 19 日 , 相关人员审批时间为 3 月 18 日 , 作业审批不符合相关要求 ,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中气体 检测无检测人员签字 。 2 . 检查淮北市相山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发现该 公司对 有限空间 作业 的 安全监理制度 , 内容缺乏可操作性 , 不符合有关规定 , 公司 对项目监理部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 措施 。 — 19 — 附件 3 工作建议清单 淮北市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 1. 进一步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 要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健全完 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严格执行动火 、 有限空间作 业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 。 开展特殊作业前 , 要根据工艺技术 、 生产 操作 、 设施设备和物料介质的特点 , 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 风险分析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 , 制定针对性的作业方案 。 要加强特 殊作业作业票的审批管理 ,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 规范 填写作业票内容 , 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 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 发生 。 2 . 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 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 本攻坚三年行动 , 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 机制 。 要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深化建筑施工 、 城镇燃气等 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 加强基坑工程 、 模板支撑体系 、 脚 手架工程 、 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 突出 高处坠落 、 坍塌 、 起重伤害 、 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 , 加强建筑市场 和施工现场联动 , 严厉打击转包 、 违法分包 、 审批手续不全 、 盲目 赶工期抢进度 、 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 3. 进一步强化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 。 要统筹好发展和安 全 , 进一步加强工业园 区 、 开发区 、 产业园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 , 针对该类区域建设工程集中 、 产业结构复杂 、 重大项目多等特点 , 要厘清属地管理 、 部门管理 责任 , 明确责任分工 , 构建边界清晰 、 责任明确 、 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 指 导功能区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体系建设 , 落实机构 、 人员 、 经费等 各项保障 措施 , 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 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的良性互动 。 — 20 — ( 信息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27 日 印发 共印 2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