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1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首页 重大民生信息 安全生产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1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4-30 来源:昭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昭政复〔2018〕7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11·04”较大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报请批复盐津县“1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昭市安监请〔20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定性和原因分析。 二、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 三、请你局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深刻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盐津县“1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及整改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报请批复盐津县“1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2018年3月9日 抄送: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 — 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盐津县“2·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下一篇: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阳区“12•0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