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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龙泉 “1·3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1月30日22时31分,昭通市昭阳区境内环东路 231 号门口处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调查认定,昭通市昭阳区“1•30”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小轿车超速行驶,行人横过机动车道翻越隔离栏,未走行人过街设施造成的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6年1月30日,马XX驾驶云CDT5XX号小型普通客车(载邵XX、张XX、张XX、张XX)沿昭阳区环东路由北向南行驶;22时31分许,行驶至环东路 231 号门口处时,所驾车与由东向西跨越隔离栏横过道路的行人阮XX相撞,后云 CDT5XX 号小型轿车左前位置又与该处道路中心隔离栏及由南向北行驶的陈XX驾驶的云 A3EOXX号小型轿车左侧位置相撞;隔离栏又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孙XX驾驶的云CAF1XX 号小型轿车(载:潘XX)左后位置相撞,造成潘XX、邵XX、张XX、张XX受伤,阮XX死亡。司法鉴定意见显示:云CDT5XX号小型轿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制动系、照明和信号装置功能有效,云CDT5XX号小型轿车发生事故前的行驶速度约为 68km/h。阮XX,行人,过机动车道翻越隔离栏,未走行人过街设施,与马XX负事故同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马XX,云CDT5XX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1人死亡,4人受伤,其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