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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2.27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昭通市昭阳区·事故调查报告(昭阳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发布:2024-07-08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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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2·27”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报告   2023年02月27日,在昭阳区爱民路与政通路交叉路口处时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由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该起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车辆、驾驶人、道路及有关管理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工作开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车辆、事故驾驶人及事故道路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车辆基本情况  云C5CXXX2号车,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品牌型号:钱江牌QJ250GS-29E,车辆识别代码:LBBGGNWE6NBK19092,发动机号码:12180XX5,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22年11月19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车辆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保险单号:PDZAXXXXXXXXXXXXXX5836、PDAAXXXXXXXXXXXXXX5752,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张XXX,登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桃源社区居民委员会二十五孔桥村XXX号。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车从查询到1次交通违法,已全部处理。   云CTXXX2号车,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品牌型号:大众牌FV7160FBMBC,车辆识别代码:LFV2A5BS6K493XX44,发动机号码:H36XX7,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19年06月04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06月30日,车辆投保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中心支公司,保险单号:6605XXXXXXXXXXXXXX0615、6605XXXXXXXXXXXXXX0565,机动车登记所有人:管XX,登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环城北路彩云小区XX号XX幢XX单元XXX号。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车从2012年10月至2023年3月查询到62次交通违法,已全部处理。  2.车辆检验情况。  昭通信通司法鉴定所【2023】A01车鉴字第0059号车辆技术鉴定意见书:证实云C5CXXX2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有效、制动系有效、照明信号装置功能有效。  昭通信通司法鉴定所【2023】A01车鉴字第0058号车辆技术鉴定意见书:证实云CTXXX2号小型轿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有效、制动系有效、照明信号装置功能有效。  昭通信通司法鉴定所【2023】A02车鉴字第0009号车辆技术鉴定意见书:证实云C5CXXX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不能计算。  昭通信通司法鉴定所【2023】A02车鉴字第0010号车辆技术鉴定意见书:证实云CTXXX2号小型轿车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不能计算。  (二)事故当事人情况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张XX,男,汉族,2003年XX月XX日出生,持:5306022003XXXX1815号“D”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档案号:530602XXX487,初次领证日期:2022年11月18日,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8日,系云C5CXXX2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桃源社区居民委员会二十五孔桥村XXX号,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桃源社区居民委员会二十五孔桥村XXX号。  相关违法行为处理情况:1、违法时间:2018年8月3日,违法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理机关: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处理时间:2018年8月3日。2、违法时间:2020年8月27日,违法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处理机关: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交警一大队龙泉中队。处理时间:2020年8月27日。3、违法时间:2022年8月9日,违法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理机关: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秩序管理中队。处理时间:2022年8月9日。  马XX,女,回族,1974年XX月XX日出生,持:5321011974XXXXXX4825号“C1”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档案号:530600XXX19,初次领证日期:2002年04月11日,有效期至:2024年04月11日,系云CTXXX2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小龙洞乡小米村民委员会X组XX号,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挑石电站家属区XXX号附XX号。  相关违法行为处理情况:1、违法时间:2019年1月31日,违法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理机关: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交警一大队秩序管理中队,处理时间:2019年4月9日。2、违法时间:2020年5月30日,违法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违法行为: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理机关: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交警一大队秩序管理中队。处理时间:2020年6月10日。  2.驾驶人血检情况。  云南昭通恒达司法鉴定所云昭恒【2023】毒鉴字第27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马XX血样经定性分析未检出乙醇成分;证实张XX血样经定性分析检出乙醇成分,定量分析乙醇含量为130.28mg/100ml。(备注:根据国家标准GB19522-2010《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测》的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醉酒驾车。)  3.驾驶人培训驾校情况。  驾驶人员张XX学习情况:于2022年11月18日初次申领“D”类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驾驶人员马XX学习情况:于2002年4月11日初次申领“C1”类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4.尸检情况。  (昭)公(司)鉴(尸)字【2023】042号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证实张XX死因系闭合性腹腔脏器损伤死亡。  (三)事故道路环境和天气情况。  现场位于昭阳区爱民路与政通路交叉路口处,该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型交叉路口,路口南至小石桥方向,北至公园路方向,东至青年路方向,西至环城西路方向,发生事故路面为干燥沥青路面,路面完好,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良好。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2月27日,张XX驾驶云C5CXXX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昭阳区爱民路由南向北行驶,04时26分许,当车行驶至爱民路与政通路交叉路口处时,该车正前位置与在政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的马XX驾驶的云CTXXX2号小型轿车左侧位置相撞,造成张XX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张XX经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接报后,各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事故中队负责现场勘查工作,迅速收集情况上报。同时立即组织开展施救,伤者送往医院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并保证救援通道的畅通,在现场来车方向设置交通管制点,划定现场勘查区和救援车辆停放区,安排专门警力负责。救援各部门分工合作,一是经医务人员检查确认,现场受伤一人,送往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对整个现场的搜索,寻找是否还有其他人员。经过搜寻,现场无其他涉案人员。  (三)应急救援工作评估。  接报后,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带领交警一大队,安排通知医疗急救等相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事故中队负责现场勘查工作,同时迅速收集情况上报,立即组织开展施救,现场施救和勘查工作同时开展,现场处置得当未发生二次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未暴发其他不正当舆情。  三、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 根据以上情况,张XX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  2.马XX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存在的过错程度,昭阳区交警一大队于2023年03月28日作出编号为5306011202300000XX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张XX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马XX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该事故为安全生产性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此次事故因张XX、马XX的共同过错导致,但张XX过错较大,马XX过错较小,故建议认定张XX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马XX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机动车驾驶人张XX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不仅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也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  二是机动车驾驶人马XX在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不注意观察,疏忽大意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强化分析研判,科学部署勤务。深入梳理辖区摩托车交通出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动态调整路面勤务部署,充分依托交通勤务岗亭,在重点路段增设临时执勤点,提高用警效率和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要强化路面执勤执法,结合“减量控大”季度攻坚行动、“逢五逢十”、周末夜查等专项行动,强化对摩托车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乘摩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在辖区形成摩托车严管高压态势。  2.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加强媒体矩阵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的矩阵优势,营造农村群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结合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积极制作宣传资料,录制提示语,通过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公益性宣传资源,进村入户集中宣传,讲明讲清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安全行车知识。  昭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一大队   2024年 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