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马树镇草皮地村管家坟社路段2·1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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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14时50分许,巧家县马树镇草皮地村管家坟社路段党正康家门口发生一起车辆碾压行人致1人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2025年2月19日14时40分许,崔汝香驾驶号牌为云A1M90C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巧家县马树镇草皮地村管家坟社路段党正康家门口时,遇着管家坟社村民党正元,停车与党正元交谈购买洋芋种事宜,党正元之子党功爱在旁边玩耍,交谈几分钟之后,崔汝香驾车起步往前行驶时,右后轮碾压着行人党功爱,造成党功爱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和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一)当事人情况驾驶人:崔汝香,女,汉族,持档案编号为“530303492806”C1类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号:53**************41,户籍地址:云南省会泽县大桥乡八家村桥头起1组,发生事故时驾驶云A1M90C轻型普通货车。行人:党功爱,男,汉,未落户,家庭地址:云南省巧家县马树镇草皮地村管家坟社6号。抢救无效死亡。监护人:党正元。(二)事故车辆情况事故车辆为一辆东风牌EQ1021TF55轻型普通货车,车号牌云A1M90C,车身颜色为银灰色,车辆所有人、使用人:崔汝香,车辆使用性质:货运,核定载质量:910千克,整备质量:880千克,核定载人数:2人,实载人数1人。发动机号:14402445,车辆识别代号:LVZKN2191EC125814,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0日,车辆保险购买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保单号:6140101030120240024390商业险保单号:6140101031220240013226。保险终止日期:2025年6月2日。(三)道路交通环境现场位于巧家县马树镇草皮地村管家坟社路段党正康家门口,东西走向,东至马树镇草皮地村,西至大桥乡大桥村,连续弯道,由东向西下坡转右弯,坡度-4%,弯道半径25米,属于村社道路,干燥水泥路面,道路宽3.4米,道路北侧是党正康,南侧是党正柱家,该路段无标志、标线,道路无障碍,视线一般。三、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分析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结合司法检验鉴定意见对事故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崔汝香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违法行为,具有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过错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定原因,党功爱在道路上玩耍,具有造成此次事故的一定原因,具有同等过错。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调查,针对此次交通事故暴露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加大对进入我县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行车宣传教育,同时要求驾驶学校在培训期间加强对驾驶人安全驾驶的学习,要求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加大隐患排查,对一些隐患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对一些弯急陡坡的路段要设置标志标牌;路边完善防护墙、防撞墙的修建。(三)加大监护人对儿童的监控力度宣传,儿童在道路上应由监护人严加看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