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巧家县玉屏街道金沙酒店门口路段5·14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巧家县·事故调查报告(巧家县人民政府) 地区: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 发布:2024-08-20 类型:其他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2024年5月14日13时24分,巧家县玉屏街道金沙酒店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三车受损致1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5月14日13时24分,马艳梅驾驶云CT2911号小型轿车,在巧家县玉屏街道金沙酒店门口路段超越前方同向张家贵驾驶的云CVX1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张国璐、杜保秀)后,即向右靠边临时停车时后方云CVX1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前端与云CT2911号小型轿车左后侧发生碰撞,致云CVX1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向左侧翻后被对向正在超车过程中的廖晓虎驾驶的云C4S39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张家贵经抢救无效死亡,廖晓虎、张国璐、杜保秀受轻微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和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一)当事人基本情况驾驶人:马艳梅,女,回族,出生于1989年12月1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3**************6X,户籍地址:鲁甸县文屏街道保健社区居民委员会滨河路58号,现住址:巧家县玉屏街道公租房,持档案编号为530603164975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云CT2911号小型轿车,在事故中未受伤。驾驶人:张家贵,男,汉族,出生于1963年2月8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3**************17,户籍地址:巧家县茂租镇白卡村公所松林坡社14号,现住址:巧家县茂租镇白卡村公所松林坡社14号,持档案编号为530600330824的“E”类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云CVX1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事故中经抢救无效死亡。驾驶人:廖晓虎,男,汉族,出生于1998年12月2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3**************12,户籍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望江社区居民委员会金沙小区12栋1单元501室,现住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望江社区居民委员会金沙小区12栋1单元501室,持档案编号为530622071642的“E”类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云C4S39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事故中受轻微伤。乘车人:张国璐,女,汉族,出生于2013年11月15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3**************26,户籍地址:巧家县茂租镇白卡村公所松林坡社14号,现住址:巧家县公租房南苑,发生事故时乘坐张家贵驾驶的云CVX1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事故中受轻微伤。乘车人:杜保秀,女,汉族,出生于1970年2月10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3**************43,户籍地址:巧家县东坪镇杨柳村公所青山社6号,现住址:巧家县公租房南苑3栋2单元405室,发生事故时乘坐张家贵驾驶的云CVX1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事故中受轻微伤。(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事故甲车为大众汽车牌SVW71612RS型小型轿车,号牌为云CT2911,车身颜色为白/蓝/红色,车辆识别代号:LSVAR4BR7HU817173,发动机号:429831,车辆登记所有人: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巧家分公司,登记住址:云南省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经济园区,车辆使用性质:出租客运,核定载人数:5人,实载人数2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是2018年2月9日,车辆发证日期是2018年2月9日,检验有效期止至2024年8月31日,定期检验日期2024年1月29日,机动车状态:正常,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保险单号:AKUM06UCTP24B001628B,被保险人: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巧家分公司,保险期间自2024年2月7日00时起至2025年2月6日24时止。事故乙车为钱江牌/QJ125T-6J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号码为云C4S393,车身颜色为灰/黑/棕色,车辆识别代号:LBBTEJ6J3PBD21028,发动机号:13626621,车辆登记所有人:廖晓虎,登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七里村七里六社1号,车辆使用性质:非运营,核定载人数:2人,实载人数1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是2023年7月4日,车辆发证日期是2023年7月4日,检验有效期止至2025年7月31日,机动车状态:正常,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昭通中心分公司,保险单号:6520408012030035634,被保险人:廖晓虎,保险期间自2023年7月2日20时15分起至2024年7月2日20时14分止。事故丙车为五羊-本田牌/WH150-3A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号码为云CVX195,车身颜色为红色,车辆识别代号:LWBPCK3A6H1011943,发动机号:17F01700,车辆登记所有人:陈云贵,登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东坪乡杨柳村公所瓦厂社10号,车辆使用性质:非运营,核定载人数:2人,实载人数3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是2019年7月9日,车辆发证日期是2019年7月9日,检验有效期止至2025年7月31日,机动车状态:正常,死者家属未提供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道路交通环境事故现场位于巧家县玉屏街道金沙酒店门口路段,一般城市道路,道路呈东南至西北走向,东南至巧家县人社局方向,西北至巧家县新华南路方向,平直路面,机非混合式双向单车道,干燥沥青路面,道路中心用黄色虚线划分车道走向,黄色虚线长200cm,虚线与虚线间隔400cm,车道均宽500cm,道路两侧用白色实线划分车道与路肩,路肩宽30cm,路肩外是绿化带和人行道,东北侧绿化带上有路灯杆和行道树,事故现场东北侧是金沙酒店正门,西南侧是消防队,消防队门口道路上有网状线,该道路有“全路段禁止停车”标志,“车辆出入减速慢行”标志,有标线,道路无障碍,视线良好。三、道路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分析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调查,事故属于道路交通领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马艳梅驾驶机动车未开启左转向灯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在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时未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即靠边临时停车,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张家贵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廖晓虎驾驶机动车在对面有会车可能时超车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调查,针对此次交通事故暴露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应加大对出租车违反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监督出租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应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加大对摩托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安全的宣传。三是加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