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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4”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

来源:江川区·事故调查报告(江川区人民政府) 地区: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 发布:2024-04-20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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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4”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 来源:玉溪市江川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4-20 00:00:00 点击率: 51 【 打印 】【 关闭 】 2023年2月14日9时40分许,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事故发生后,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依法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联合调查组在2023年5月10日提交了《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江川区人民政府。江川区人民政府作出相关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原则同意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在江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应急局牵头组织成立江川区“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对本次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评估工作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印发了评估工作通知,成立了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4”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领导小组,并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通过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认真听取江川区应急局、工信局、宁海街道等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和台账,实地抽查了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整改落实情况、辖区内工贸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控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谈话询问,对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对现场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根据现场评估核查情况,评估工作组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形成了评估意见。二、评估意见从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工作组一致认为:事故批复结案后,江川区有关部门、涉事企业能够按照结案批复要求,严肃处理部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建议基本落实。通过专项整治整改,江川区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工贸行业高处作业安全生产隐患得到进一步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特殊作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区同类高处坠落事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三、事故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一)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落实情况江川区“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报告未涉及事故责任人刑事责任,江川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领导小组再次复查,无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二)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玉溪市江川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共计收缴罚款635272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贰佰柒拾贰圆)。此外,涉事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安全环保部经理宋成发、二车间主任张江华作出内部行政处理,处理资料完整,并已上报江川区应急管理局备案。(三) 调查发现其他问题的处理情况本次事故暴露出辖区工贸企业高处作业管控薄弱、复工复产安全培训不到位、现场防护设施缺失等共性问题。事故发生后,江川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辖区工贸及危化企业召开高处作业安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本次事故经过、原因及处置结果,剖析事故隐患,复盘管理漏洞。督促各企业对标自查,重点排查高处作业洞口、临边防护、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复工复产培训等关键环节,全面整改同类安全隐患,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控意识。(四) 事故相关管理部门、责任人员追责问责落实情况按照本次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市、区相关部门追责问责处理意见,结合“三管三必须”监管要求,玉溪市江川区应急管理局、玉溪市江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方面存在监管短板,上述两家单位已按照要求向江川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剖析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提升措施。四、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全面推动党政主导、协同共治事故发生后,江川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区委、区政府将高处作业安全管控纳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区安委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复工复产隐患排查等工作。宁海街道、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年度目标任务》,细化监管责任,明确检查频次,常态化开展辖区企业安全检查,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工贸行业源头管控。(二)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刻汲取本次高处坠落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厂区作业安全风险辨识,重点排查高处作业、临边洞口等危险区域,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在生产车间装车平台增设安全绳设施,补齐5号炉、6号炉楼面洞口防护设施,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改善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五落实”要求,全面优化厂区安全生产作业环境。(三)梳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控云南江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作业全过程管控,对高处清扫、设备检修等作业开展危险性分析,预判作业风险并制定专项安全防控措施;规范作业审批流程,高处作业必须报备、专人监护,严查无防护作业、违规作业行为,确保作业流程安全可控、有据可查。(四)加强督查检查,落实规章制度涉事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企业安全环保部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每日对生产车间、高处作业区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核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防护设施完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培训、复工复岗培训制度,针对病假离岗、休假返岗员工,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从源头杜绝违章作业行为,防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