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长山子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7·3”一般其他事故调查报告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 1 — 米东长山子黑水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 “7·3”一般其他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编制时间:2026 年 9 月 — 2 —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5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5 (二)合同签订情况...........................................................................4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8 (四)事故发生经过...........................................................................9 (五)事故现场情况.........................................................................10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11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11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11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11 (三)医疗救治情况......................................................................... 11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11 三、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12 (一)直接原因分析.........................................................................12 (二)间接原因分析.........................................................................12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2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3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3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3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3 六、事故主要教训.............................................................................14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15 — 3 — 2026 年 7 月 3 日 18 时 30 分许,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长 山子镇黑水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中暑事 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10 万余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了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区总工会、长山子 镇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邀请区纪委监委、区人 民检察院参加此次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 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科学分析,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作业人员在高温环境下持续露 天作业,身体持续蓄积高温热量,超出人体体温调节极限,诱发 热射病,导致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事故发生单位: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10522MACY8XFH82,成立于 2023 年 09 月 14 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中州路中段路东 81 号院清 风街道办事处 E2218 室。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许可项目:建 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 — 4 — 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输 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舞台工程施工;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 修;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测绘 服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城市建筑垃圾处 置(清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 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 工;渔港渔船泊位建设;市政设施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 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 属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收起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 破作业除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舞台工程施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 装;电气安装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路基路面养护作 — 5 — 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文物保护工程 施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 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 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渔港渔船泊位 建设;市政设施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 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砼 结构构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消防技 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2.监理单位:新疆振华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650109MA77RWAG5W,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稻香北路西二渠南三 巷 2 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运 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 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 — 6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融资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 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消防技术服 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房屋拆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 理;住房租赁;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26 年 4 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农村局与中筑六建(安 阳)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米东区长山子镇黑水村村容村貌提升建 设项目》项目合同(以下简称该项目),2026 年 5 月,中筑六 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进入项目施工。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安全管理(监管)情况 1.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单位,未 编制高温中暑事故应急预案,未组织员工进行中暑防范培训; 2026 年以来,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 8 次,查出隐患 14 条,均已整改完成,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2 次。 2.新疆振华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监理单位, 2026 年以来,对米东区长山子镇黑水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 — 7 — 下发监理通知 9 次,开展检查 2 次,查出隐患 4 条,均已整改完 成,组织开展监理例会 3 次。 3.米东区农业农村局:2026 年 5 月以来,作为项目发包单位, 对米东区长山子镇黑水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开展检查 4 次, 查出隐患 4 条,提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 16 条,均已 整改完成;开展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议 8 次,其中中筑六建(安 阳)建设有限公司、新疆振华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 2 次。 4.长山子镇人民政府:2026 年 5 月以来对米东区长山子镇黑 水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开展巡查 8 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项 目调度会议 2 次,向项目建筑工地宣传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8 次。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6 年 7 月 3 日 8 时许,20 多名工人进入该项目施工场地 开始铺设马路砖、路沿石。13 时许,安全员通知现场工人,因 天气炎热下午工地停工休息。工人 A 与同组(包括死者在内) 的 6 名工人商量,下午继续完成所承包的黑水村南四巷道路马路 砖铺设工程并汇报给班组长。16 时 30 分许 7 人不顾班组长前期 的劝阻私自进入施工场地开始铺砖作业。18 时 30 分许工人 B 感 觉不太舒服,工人 C 将情况汇报给班组长并将工人 B 送往天化 职工医院。19 时 15 分许,经检查发现工人 B 病情严重,随即拨 打 120 急救电话转院至米东区中医院救治。7 月 4 日 0 时许,工 人 B 转院至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7 月 4 日 19 时 18 — 8 — 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五)事故现场情况 1.事故现场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长山子镇黑水村南四巷, 施工内容为铺设道路两侧绿色马路砖,施工现场有房屋、树木阴 凉区。(见图 1、2)。 (图 1) (图 2) 2.该项目项目部现场配备的藿香正气水、西瓜。(见图 3、4) (图 3) (图 4) — 9 —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事故造成 1 人死亡。女,汉族,46 岁,户籍地:重庆市开 州区临江镇青竹村。 2.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 110 万余元,主要为死 者医疗费用、善后费用。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6 年 7 月 3 日 19 时 15 分许,工人 C 拨打 120 急救电话, 20 时 36 分许,区委办要求区应急管理局核实事故,随后区应急 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长山子镇人民政府赶赴现场核实事故情 况并按要求上报。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工人 B 喝下藿香正气水后由现场工人 C 送往医院救治。 (三)医疗救治情况 工人 C 将工人 B 送往天化职工医院,经检查发现工人 B 病 情严重,随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转院至米东区中医院进行救治, 7 月 4 日 0 时许,工人 B 转院至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 7 月 4 日 19 时 18 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通知本单位负责人并送医,应急 处置得当。 — 10 — 三、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分析 经米东区气象局测定,事故当日米东区长山子镇区域最高气 温为 41.2℃。工人 B 等人无视项目部高温停工通知,私自开展 露天铺装作业,在高温环境下持续露天体力作业,身体持续蓄积 高温热量,超出人体体温调节极限,最终诱发热射病,继发多脏 器功能衰竭,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分析 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未及时排查处置高温作业风 险隐患,高温天气作业管理不到位,40℃以上未落实全面停工要 求,仅口头通知,缺少现场巡查、清场、值守,对私自复工行为 失管失察;未开展高温防护、中暑辨识、自救互救专项培训,是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未及时排查处置高温作业风 险隐患,高温天气作业管理不到位,40℃以上未落实全面停工要 求,仅口头通知,缺少现场巡查、清场、值守,对私自复工行为 失管失察;未开展高温防护、中暑辨识、自救互救专项培训,违 反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1],《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 [1]《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八条:日最高气温达到 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 室外露天作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 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 11 — [2]的规定。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工人 B,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工人,安全意识淡 薄,无视项目部高温停工通知,私自露天铺装作业。鉴于在事故 中死亡,不再进行责任追究。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米东区长山子镇黑水村村 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总经理,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开展高温防暑、中暑辨识、 应急自救互救专项培训;对私自复工、违规高温作业行为失管失 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违反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 项、第(五)项[4],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 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 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 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 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 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 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 温工作全面负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 — 12 —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5]的规定,给予行 政处罚。 2.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米东区长山子镇黑水村村 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安全员,未组织实施高温防暑及应急自救互 救专项培训,未履行现场监督、隐患排查、违章制止职责,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 项[6]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九十六条[7]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项[8]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事故主要教训 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 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 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 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 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13 — 企业未建立健全高温天气作业专项管理制度,高温停工管理 不规范;停工后现场值守、清场巡查不到位。存在作业人员私自 复工、冒险违规作业隐患;高温防暑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不到位, 未严格落实考核上岗要求。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中筑六建(安阳)建设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防暑降 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高温天气作业专项 管理制度。项目停工通知必须做到书面传达,停工后安排专职安 全员、管理人员现场值守、巡查清场。全面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 训,组织全体进场作业人员开展高温防暑等极端天气专项安全教 育培训。 (二)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 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加强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企业严 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三)长山子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在建 工程的巡查力度,对高温等极端天气作业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知 识宣讲,提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