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观光及康养旅游文体中心产业项目“3·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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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观光及康养旅游文体中心产业项目 “3·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3 月 4 日 10 时 59 分,位于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 特色小镇南镇乌鲁木齐县农业观光及康养旅游文体中心产 业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由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建设局、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 行政执法局、县总工会、水西沟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技术专家 组成的“3·4”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通过 现场勘查、多方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原因和性质,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项目总承包单位:乌鲁木齐交旅投建设有限公司,信 用代码:91*******************9K,注册地址:新疆乌鲁 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11 楼,法定代表人: 时*,职务: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中共党员,经营 业务范围:(一)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建 设工程设计。(二)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 备租赁;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种植 ;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 经营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 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 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该企业 为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特色小镇南镇乌鲁木齐县农业观光 及康养旅游文体中心产业项目总承包方。 2.消防专业分包单位: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 分公司,信用代码:91652701072242260T,注册地址:新疆 博州博乐市北京路 374 号(豫康苑小区 1 号楼 3 单元 102 室 ),法定代表人:潘**;职务:公司负责人,中共党员,经 营业务范围:消防工程,消防器材销售维修,建筑工程,装 饰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制作,油漆保温,防腐工程,土 方工程,管道工程(除特种设备),管道机械(除特种设备 )维修,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地点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特色小镇南镇乌鲁 木齐县农业观光及康养旅游文体中心产业项目工程工地。 二、事故经过、应急响应救援情况及应急处置评估 (一)事故经过 3 月 4 日上午,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安排作业人员在乌鲁木齐县农业观光及康养旅游文体中心 产业项目国学馆 1 层东南角进行消防喷淋管线拆除施工作业。 10 点 59 分,管理人员孙**发现临时雇佣人员毕**(死者)在 升降平台(设备编号 jh70673,设备型号 1012,检修时间 2023 年 2 月 6 日,功能正常,不属于特种设备)上,登高车护栏 已将毕**(死者)头部与顶部混凝土梁相夹,升降平台操作 遥控器在毕**(死者)手中紧握,此时升降平台仍在上升, 孙**第一时间摁下升降平台下作业紧急下降按钮,并与现场 带班人员谌**将毕**(死者)抬至临近空旷区域门板上平放, 并拨打 120 抢救,11 点 12 分,120 急救车到达现场,经抢 救无效,宣布毕**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10 点 59 左右,目击者孙**第一时间摁下 升降平台下作业紧急下降按钮,并与现场带班人员谌**将毕 **(死者)抬至临近空旷区域门板上平放,并拨打 120 抢救, 11 点 12 分,120 急救车到达现场,经抢救无效,宣布毕** 死亡。 (三)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及时摁下升降平台下作业紧急下 降按钮,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到主干道引导救护车入场, 处置得当。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严格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到达事故现场后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处置正确、有效,善后 处理得当,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亡人员情况 毕**,男,汉族,身份证号:62********************13 ,户籍所在地:甘肃省民勤县三雷镇建新村七社 3 号,在本 次事故中死亡。未与上海石化消防签订雇佣协议,未持有高 处作业证。 (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50 万元。 四、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乌鲁木齐交旅投建设有限公司能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组织制定了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 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对 项目部的新进场员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录建档。 2.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未建立健全 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 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五、事故原因技术分析 作业人员毕**操作登高作业平台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登 高车护栏将头部与顶部混凝土梁相夹导致死亡。 六、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毕**(死者)操作登高作业平台未按操作规程 操作,登高车护栏将头部与顶部混凝土梁相夹导致死亡。 (二)间接原因 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未有效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有效组织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未安排专人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对作业过程中危 险源没有辨识。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为,乌鲁木齐县农业观光及康养旅游文体 中心产业项目工程“3·4”机械伤害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未建立健全并 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 六项、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乌鲁木齐县应急管理局对上海石化消 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处人民币 500000 元罚款的行政 处罚。 (二)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潘**,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法定代 表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潘**上一年 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2.左*,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第五项之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 定,给予左*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整改措施建议 1.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要切实落实本 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 协调和管理,认真执行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开展 岗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对不同工种 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技术交底,保证从业人 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 全管理职责,加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乌鲁木齐县建设局汲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训,严格落 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 3.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监管责任,加 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履行好对本行政 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 理,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 农业观光及康养旅游文体中心产业项目工程 “3·4”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 (乌鲁木齐县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3 年 3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