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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5·1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博乐市人民政府)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发布:2025-11-13 类型: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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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5·17”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5 月 17 日 22 时 20 分许,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某劳务
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的某水泥有限公司袋装水泥装车项目在装车
期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70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博
乐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纪委监委、工会、博乐边合区等部门派员组成的博州五台工业园
区某水泥有限公司“5·17”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
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谈话、调查取证、综合论
证研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
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
定,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5·17”物体打击
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㈠ 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主要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服务、劳务分包、包装
材料设计及销售,建筑物外墙高空清洗,防腐工程施工;注册资
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方某某。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
承包某水泥有限公司的水泥包装工序散装装车和水泥包装工序
袋装装车业务项目,负责某水泥公司的水泥装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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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8 月,位于博州五台工业园
区;公司经营范围:水泥研制、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
泥制品销售,石灰石、页岩销售,餐饮服务;注册资本 4.1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㈡ 水泥装车业务情况
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的某水泥有限公司的水泥包装工
序袋装装车业务,主要为成品水泥从水泥库底部卸出,经提升机
提升至高处,由斜槽输送至包装小仓存储;袋装水泥货运车辆进
场后,装车工指挥车辆停至装车位置,货车司机车辆熄火并留在
驾驶室内;插袋工开始插袋,包装小仓放料至下部振动筛筛除杂
质,下落至八嘴包装机,包装机自动装袋,称重后落至下部清包
机,经喷码机、正包机、运包机转运至卸包皮带,装车工通过控
制按钮盒控制卸包皮带前后上下运行并在货车车厢码袋,直至车
辆装够预设吨位;装车工停止装车,下车后通知货车司机,车辆
过磅出厂。
㈢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方某
某为主要负责人并兼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的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合格有效;该公司制定有包装散装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泥包装车间粉尘散发应急预案及包装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装
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未见该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
度和相关资料,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均依托发包方进行;未见隐患
排查规章制度,未见安全检查巡查工作记录。其中:方某某参加
了新疆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经查
询应急管理部培训机构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6 家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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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新疆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表明该公司无安全生产培训
资质,方某某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无效。
某水泥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为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安全总监和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安环
部和公司各部部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2025 年 5 月 1
日进行了人员调整。公司设有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和
环保工作的专职管理部门,由部长沈某某和 3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组成,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经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培训考试合格。该
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了三级安全教育
培训,将第三方企业进入该公司岗位从业人员纳入本企业三级安
全培训教育;实行企业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检查。
㈣ 外包承包情况
某水泥有限公司与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
签订《水泥装卸劳务合同》、《安全协议》,约定由某劳务服务
有限公司承包某水泥有限公司的水泥包装工序散装装车和水泥
包装工序袋装装车业务,该合同期限为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约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根据调查情况,
该项业务共有 3 家公司参与竞标,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某
水泥有限公司在该项业务招标前对 3 家竞标企业进行了营业执
照、法定代表人、公司诚信、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以电话形式
对 3 家企业在其他承租方的安全违规情况、雇工违法违纪行为、
是否服从承租方管理方面进行了了解,均符合某水泥有限公司承
包业务要求。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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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5 月 17 日 22 时 20 分左右,在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某
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的某水泥有限公司袋装水泥装车区,某劳
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装车工姜某某在袋装水泥装车时,传送带输送
的袋装水泥将其砸中倒地,被袋装水泥挤压掩埋。当时,货车司
机许某某有 3 至 4 分钟没有听到装车声音,随后下车观察,未发
现装车工姜某某,只看到一堆水泥和旁边的一顶安全帽,随后给
插袋工杨某打电话问询,杨某自插袋岗位平台下到地面,也只发
现有一顶安全帽和一堆水泥,未发现装车工姜某某,立即拨打某
水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孙某某电话。孙某某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后,
组织工人挪开袋装水泥,发现姜某某面朝地趴在地上,便拨打
120 和 110,并向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报告,动用该公司的皮卡车
紧急送往博州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㈡ 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某水泥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水泥,
并拨打 120 和 110,向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报告事故情况,随后将
伤者姜某某从袋装水泥堆中救出,紧急调用企业皮卡车将伤者其
送往医院进行抢救,5 月 18 日 0:08,姜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期间,某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了解事故基本情况,
立即向博乐市应急管理局和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五台园区报告
事故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五台园
区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㈢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急响应迅速有序,市应急管理局、公
安局、五台工业园区相关领导及时带队前往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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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防范措施到位,
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未造成事故危害扩大。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㈠ 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死者:姜某某,
男,汉族,家住四川省广元市,生前系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装车
工,2025 年 5 月 17 日被派到该公司承包的某水泥有限公司袋装
水泥装车岗位工作,从事袋装水泥装车业务。根据博州人民医院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记录,姜某某死亡原因为挤压
伤。
㈡ 直接经济损失:共计 170 万元,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
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
工工资和善后处理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
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㈠ 事故发生原因
1.直接原因
因事故现场无监控,无其他人员在场,经现场勘察和调查,
基本确认,装车工姜某某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意识淡薄,在
袋装水泥装车岗位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和防坠器,装车时不慎跌落
车下,被传动带上的水泥砸倒并掩埋,导致挤压死亡。
2.间接原因
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该公司
未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人初次上岗安全
生产培训不到位,且均依托发包方进行,且工人初次上岗培训时
间不足 24 学时;法定代表人参加了不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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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培训,不具备主要负责人上岗资格;对承
包业务的岗位管理不到位,主要依靠发包方进行安全管理,未监
督检查本公司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㈡ 事故性质
经调查,2025 年 5 月 17 日 22 时 20 分许,博州五台工业园
区某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的袋装水泥装车作业发生的物体
打击事故,是一起因装车工违反操作规程,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㈠ 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姜某某,群众,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装车工,其安全意识淡
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带和防坠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事
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
其相关责任。
㈡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个人
1. 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制定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承包业务的岗位工人
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四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博乐市应急管
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第一项,追究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事故责任。
2. 方某某,群众,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未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组织健全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主要负责
人未经培训合格上岗,未有效排除作业岗位安全隐患,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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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博乐市应急管理局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追究其事
故责任。
(三)其他处理建议
某水泥有限公司对承包业务项目的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监
督不够全面,未有效督促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承包业务项目
岗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建议责令某水泥有限公司向市人民政府
作出深刻检查。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㈠ 某劳务服务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承包业务岗位的安全生
产责任,明确各岗位安全员,落实安全责任互相监督制度,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
作规程的行为。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经
安全培训合格,加强承包业务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
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确保作业安全。
㈡ 某水泥有限公司要加强外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切实强
化从业人员(包括业务外包企业派驻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
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督促外包作业项目承包公司履
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期间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
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㈢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要进一步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
做好安全生产帮扶指导,及时提醒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督促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生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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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事故。
㈣ 市应急管理局要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督促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外包作业全过程安全管理;督
促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开展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指导、
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治理措施,加强从
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某水泥有限公司“5·17”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