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博乐市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5·18”气体中毒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博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博乐市人民政府)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发布:2025-11-13 等级:一般 类型:中毒和窒息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 1 —
博乐市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5·18”
气体中毒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5 月 18 日 10 时 10 分,博乐市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
处理厂(以下简称“工业污水处理厂”)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
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1.8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博乐市人民政府成立“5·18”
事故调查组,由市住建局牵头对该起事故组织调查,并聘请行业
技术专家同期参与事故调查,同步邀请博乐市纪检监察机关介入
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
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询
问谈话、调查取证、技术分析、专家论证和综合研析,查明了事
故发生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
事故处理和整改防范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认定,博乐市东工业
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5·18”气体中毒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密闭空
间作业导致人员中毒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㈠ 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博乐市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注册成立,
注册资本 8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在职职工有 42 名,劳务派遣职
工 22 名。运营某生活污水处理厂、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某镇污水处理厂,代管运营四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南、北城中水
调节池及六个加压泵站。原副经理潘某某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被

— 2 —
任命为该公司副经理,于 2024 年 8 月代理经理职务。
㈡ 项目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博乐市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项目,主要是对
工业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氧化沟系统、深度处理车间部分系统进
行维修改造换新。
施工单位为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 年 5 月 13 日成
立,注册资本 4200 万元;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电气安装
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
设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该公司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持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某是本单位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公司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教育培训、施
工现场安全管理等。同时公司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员等。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㈠ 事故发生经过
5 月 18 日,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工头李某某在八
一路劳务市场招聘 10 名临时工,经过安全培训、配备了简单安
全防护设备后,于 8 点 30 分安排临时工人进入深度处理车间滤
池进行淤泥清理作业。下入池体内不久,工人因嫌天气闷热,在
监管人员不注意的情况下,擅自脱掉防护装备,造成 1 名施工人
员呼吸困难、昏迷等硫化氢中毒症状。
㈡ 事故救援情况

— 3 —
10 点 20 分,李某某发现池内有人晕倒,立马要求池内其他
人员扶起,给其穿戴好安全装备,其他佩戴防护装备人员立即展
开救援,将晕倒人员拉拽运送到池顶,现场进行按压、人工呼吸
等施救措施,同时现场监管人员拨打 120、119、110 报警。10
时 40 分 120、消防等专业队伍到场,中毒人员经现场抢救无效
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市应急管理局、公安
局、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东工业园区相关领导及人员立即赶往事
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安排专人对接遇难者家属,积极做好善后
工作。
㈢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急响应迅速有序,市应急管理局、公
安局、住建局及东工业园区相关领导及时带队前往现场,维护现
场秩序,有效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防范
措施到位,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未造成事故危害扩大。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㈠ 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努某某·努某,
男,维吾尔族,生前是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劳务派遣市场
招募的临时员工。根据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死者死亡原因为硫
化氢中毒。
㈡ 直接经济损失:共计 131.8 万元,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
出医疗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善后处理的事
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 4 —
㈠ 直接原因
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对受限空间进行检测,安排施工
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人员努某某・努某安全防护意识淡
薄,无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在受限空间作业时擅自脱掉防护装
备进行作业,导致硫化氢中毒窒息死亡。
㈡ 间接原因
1. 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
到位。该公司对作业区域潜在的硫化氢危害因素排查力度有限,
制定针对性的硫化氢防护措施和作业操作规程实施设备有限,对
现场作业情况监管缺失,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度不够,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致使施工人员对个人安全防护设备
使用等方面的知识认识不足,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薄弱。
2. 某水处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缺失。该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落实不到位,将环保整改项目委托给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
未有效监督施工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对作业现场安全检
查及作业规范监督不到位,对现场安全隐患研判不足。
㈢ 事故性质
经调查,2025 年 5 月 18 日 10 时 10 分,博乐市东工业园区
工业污水处理厂发生的硫化氢中毒事故,是一起施工人员违反操
作规程,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㈠ 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努某某・努某,男,维吾尔族,群众,其作为施工人员,安

— 5 —
全防护意识淡薄,无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在受限空间擅自脱掉
防护装备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
鉴于其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㈡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个人
1. 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安全
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理解和执行力度不
够,擅自使用劳务市场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作业前气体检测、
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管不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五条,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博乐市应急管理
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追究其事故责任。
2. 李某,男,群众,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未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组织建立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执行力不够,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完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建议由博乐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
十五条第一项,追究其事故责任。
3. 杨某,男,群众,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未落实项目负责人职责,对施工人员开展 “岗前三分钟”安全教
育程度不够,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且
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执行力度不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由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 6 —
法》第九十六条,追究其事故责任。
㈢ 其他处理建议
1. 潘某某,男,中共党员,博乐市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原副经理,事故发生时代理经理职务,未落实项目监管职责,在
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施工期间,未严格督促、检
查陕西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博乐市国有企业工作委员
会已在 2025 年 6 月 9 日免去潘某某水处理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博乐市纪委监委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2. 付某,男,群众,博乐市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
在博乐市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期间,未
履行自身岗位安全责任,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存在严重漏洞,建议
由博乐市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付某进行
诫勉谈话,再进行培训教育,并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3. 叶某某·叶某,男,群众,博乐市某服务中心副主任,
在博乐市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期间,落
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中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博乐市监察委员会
已给予叶某某·叶某记过处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㈠ 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有限空
间的相关规定,监管人员每日督促进行“岗前三分钟”教育,作
业人员严格执行“先通风,再作业”程序,且需佩戴安全防护装
备齐全不可擅自脱掉方可作业。陕西某公司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有限空间中毒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如防毒面
具、正压式呼吸器),加强作业人员应急培训,同时公司必须每

— 7 —
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等安全应急实操。
㈡ 博乐市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重
视,做好安全作业的帮扶指导,做好安全作业提醒服务,有效遏
制生产安全事故。加强作业前、中、后期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
作业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确保生产安全,预防和避免此类事故
再次发生。
㈢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市住建局、博州生态环境局博
乐市分局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对污水处理厂、市政管
网等重点区域建立“一空间一档案”,定期检查通风、检测设备
完好性。推行有限空间作业“双监护”制度(企业监护+第三方监
理),未通过审批的作业一律停工。
博乐市东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5·18”
气体中毒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