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达勒特镇达勒特牧村“4.26”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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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博乐市达勒特镇达勒特牧村“4.26”机械伤害一 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4 月 26 日 19 时 10 分,达勒特镇达勒特牧村拜什布 拉格冬草场放牧点,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 接经济损失 22.8 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博乐市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 村、应急管理、纪检、总工会、达勒特镇等部门单位派员成立“4·26” 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组织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单位的处理建议, 总结事故教训,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事故 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人员基本情况 机械操作人为事故伤亡人员,巴某,男,哈萨克族,50 岁, 身份证号:652701xxxxxx182512。 (二)机械基本情况 - 2 - 电动撒料车(型号 9SL-3,供货商:石家庄巨牧机械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8 日由阿某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某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以 2 万元价格购得,该电动撒料车出售时产品铭牌与检验合格证齐 全。 (三)涉事双方有关合同劳务关系情况 雇主赛某(甲方)和事故伤亡人员巴某(乙方)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签订放牧合同,甲方将自己的牛马牲畜交由乙方管护, 管护期限为 1 年,甲方给乙方每个月付工资报酬 4000 元,除此 之外给乙方 3 吨煤、半头牛(冬宰肉),并为巴某(乙方)购买 两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单保险费 100 元、意外身故保险 金额 10 万元)。 赛某,男,哈萨克族,42 岁,身份证号码:652701xxxxxx012974, 博乐市达勒特镇达勒特牧村一组 70 号,涉事撒料车的所有者, 与事故伤亡人员巴某存在雇佣关系,事发时其在国外(哈萨克斯 坦)做外贸生意。 阿某,男,哈萨克族,47 岁,是赛某的哥哥,因赛某长期 在外做外贸生意,家里的事由他代为处理。 (四)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博乐市达勒特镇达勒特牧村冬草场定居点,该 草场东侧临近艾比湖,北侧为第五师 90 团辖区,西侧及南北走 向为 G557 公路。院落分为东、南、北侧三个区域,南侧为牛圈、 东侧为草料堆放区、北侧为住房。事发位置在养殖区内牛圈旁, - 3 - 与事故伤亡人员住所的直线距离约为 50 米。 事故现场,涉事电动撒料车在养殖区内牛圈旁,事故伤亡人 员下半身被卡在撒料车料厢内机械部件。经博乐市公安局刑警大 队法医现场勘验鉴定,巴某上半身无明显外伤,死亡原因为失血 性休克死亡,排除他杀。 (五)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履职情况 达勒特镇达勒特牧村委会。通过农牧民夜校、升国旗等方式 多次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事发时,接到死某儿子阿某的电 话后立即赶到现场,配合处置事故。 达勒特镇人民政府。今年以来,达勒特镇人民政府多次在党 委会、党委扩大会议上学习安全生产的文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 相关工作,并定期到辖区检查巡查农机作业等安全生产工作。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多次在党组会 议上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安排相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农 机等行业监管部门多次组织开展有关农机手操作、安全生产等知 识的培训,指导乡镇场开展有关农机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定期 检查巡查辖区农业农村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 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4 月 25 日,事故伤亡人员巴某妻子因身体不适,到 医院看病离开事发地点,定居点只有巴某独自照看牲畜。 2025 年 4 月 26 日,事故伤亡人员巴某妻子和儿子阿某,多 - 4 - 次给巴某打电话联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2025 年 4 月 26 日 19 时,其儿子阿某到定居点找寻父亲时,发现父亲巴某在牛圈 旁的电动撒料车料厢内,下半身被卡在撒料车料厢内已死亡,随 后报警。 2025 年 4 月 26 日 19 时 10 分,达勒特镇边境派出所民警到 达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通过公安部门调取视频及现 场勘察情况推论,事故伤亡人员巴某 2025 年 4 月 25 日 19 时许, 在未关闭电动撒料车电源的情况下,自行登上撒料车顶部,不慎 坠入撒料车料厢内,下半身被卷入机械部件,最终因失血休克死 亡。 (二)事故救援及报告情况 2025 年 4 月 26 日 19 时 10 分,达勒特镇边境派出所民警到 达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勘验。事故发生后,博乐市 农业农村局、达勒特镇政府分管领导、达勒特牧村书记随后陆续 赶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博乐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博乐市应急管 理局报送相关事故信息。2025 年 4 月 27 日 02 时许,博乐市公 安局刑警大队完成现场勘验鉴定。 (三)善后处置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事故伤亡人员巴某下葬。保险公司已赔 付 20 万元,雇主赛某为其家人支付相关丧葬费用 2.8 万元。事 故伤亡人员亲属与雇主赛某还存在赔偿事宜争议,已起诉人民法 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问题。 - 5 -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接警后,博乐市公安局、博乐市农业农村局、达勒特镇边境 派出所等部门及达勒特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农业农村局 各二级单位和属地镇政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应急响应及时、 善后处理平稳有序,未发生舆情。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巴某,男,哈萨克族,50 岁,身 份证号:652701xxxxxx182512。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2.8 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伤亡人员巴某作为电动撒料车的直接使用人,未严格遵 守设备操作规程,个人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关闭电动撒料车电源 的情况下,自行登上撒料车顶部,不慎坠入撒料车料厢内,下半 身被卷入机械部件,最终因失血休克死亡,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 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 安全教育缺失。雇主赛某未对雇佣人员巴某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导致其对电动撒料车操作风险认识不足,未能熟练掌握安 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 6 - 2. 安全管理不到位。在养殖棚舍的日常管理中,缺乏对草料 投料机等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未能及时发现整改设备存 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现场也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 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风险。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博乐市达勒特牧村“4·26”机械伤害致人 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 责任单位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相关人员处理建议 1. 巴某,未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个人安全意识淡薄, 在未关闭电动撒料车电源的情况下,自行登上撒料车顶部,不慎 坠入撒料车料厢内,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 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2. 赛某,作为雇主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履行安全 管理、培训教育及监督检查等法定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管理缺 失,培训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建议依照工伤工亡标准和待遇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二)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达勒特镇人民政府作为属地管理部门,未对辖区内养殖区安 全生产情况履行常态化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 - 7 - 全隐患(如设备老化、作业环境危险等),存在监管不到位。建 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达勒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责令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三)行业管理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 须”责任,安全监管和宣传培训还存在漏洞、盲区。建议由市人 民政府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向市人民政府作出 深刻检查。 六、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为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现针对不同 责任主体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一)对雇主的整改建议 1.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时 刻不放松,对今后雇佣人员进行安全提示,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 2. 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对直接操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与日常监 督,确保其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范,对存在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 针对性再三教育。 3. 加强设备维护。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与保养,及 时更换老化、损坏部件;为设备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张贴 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二)对达勒特牧村的整改建议 1. 强化问责与反思。建议由镇政府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 - 8 - 主任进行约谈等,责令村委会向镇政府提交书面检查,深刻剖析 未开展隐患排查的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与期限。 2. 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发挥好每一个村专职安全员岗位作用, 负责村内日常安全巡查、隐患登记及上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台 账,实行“发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3. 深化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安全知识宣讲活 动,重点普及农牧机械安全操作等知识,提升村民安全意识。 (三)对达勒特镇政府的整改建议 1. 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农牧机械领域专项整改方案,组织专 业力量对高风险区域、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隐患清单并逐项 整改,整改报告按时提交至博乐市人民政府。 2. 强化领导责任。督促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 岗双责”职责。 3. 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安全宣传制度,定期不定期开 展面向农牧区使用机械人员的安全教育集中培训,涵盖机械操作 规范、应急避险技能、安全生产法规等内容,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对行业监管部门的整改建议 1. 深化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农牧 机械操作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安全操作手册、警示案例视频等宣 传资料,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2. 严格监督检查。制定并落实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 监督机制,重点检查设备安全性能、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制度执 - 9 - 行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 依法严肃处理。 3. 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农牧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行业部 门,乡镇场、村各环节安全要求,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责任落实 到人,加强与基层单位联动,形成上下贯通的安全监管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