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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木村二组xx号住宅“2·2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库车市·安全生产(JSON)(库车市人民政府)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发布:2024-03-27 类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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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木村二组**号住宅
“2·2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 年 2 月 24 日,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木村二组**号民
房发生一起死亡 1 人的火灾事故;2 月 27 日,库车市人民政
府印发了《关于对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成立库车市塔里木镇塔
里木村二组**号民房“2·2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请示>
的批复》,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
安局、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火灾事
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
的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分组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24 日 11 时 10 分,库车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
警,位于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木村二组**号民房发生火灾,库车
市油田采油三厂专职队出动 3 辆消防车 14 名消防救援人员到场
实施处置。火灾造成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木村二组**号民房客厅
及卧室烧损,过火面积约 24 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
元。经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现场核查,确认此次火灾共造成一
人死亡(姓名:库某某,身份证号:652924********0576)。
二、起火场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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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理位置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木村二组 105 号,起
火建筑南侧为住宅院子,北侧为乡村道路,东侧为邻居住宅,
西侧为邻居住宅。住宅院内未发现有过火痕迹,住宅客厅及
卧室门窗未发现有人为纵火痕迹。起火建筑四周未发现烟囱、
临时用火点、动火点、电气路线、燃气、燃油管线等。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起火民房位于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木村二组**号,地上一
层,为单层民用住宅建筑。起火房间为住宅客厅,客厅使用面
积约 18 平方米,住宅所有权人为亚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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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火灾发生及发展过程
(一)火灾发生经过
2024 年 2 月 24 日 11 时 10 分,库车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
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木村二组**
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已由库车市油田采油三厂专职队出动 3
辆消防车 14 人到场扑灭,需要火灾事故调查认定,库车市消
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人员赶赴现场调查。
(二)初期处置情况
库车市油田采油三厂专职队出动 3 辆消防车 14 人赶赴火
灾现场进行扑救。火灾扑救过程中发现民房客厅内有 1 人,
经法医现场确认人已死亡。
(三)人员伤亡具体情况
火灾共造成 1 人死亡,经现场调查,结合身份信息和 DNA
比对,死者确定为库某某,男,身份证号:652924********0576,
维吾尔族,住址:库车市塔里木镇二组**号。
尸体检验:尸体处于客厅一侧防盗门旁地板上,头朝门。
尸体双眼结膜充血,瞳孔轻度混乱,鼻腔内可见碳灰附着,
左手指烧伤,右侧大腿烧伤,左侧小腿烧伤,尸体其余部位
未发现烧伤和损伤。
四、火灾事故原因及成因分析
(一)调查组织情况
2024 年 2 月 24 日 11 时 10 分许接警后,库车市消防救援
大队火灾调查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火调勘验工作。现场发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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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库车市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启动火灾事故调查预案,
成立了由 4 名火灾调查人员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应急小分队,
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火灾调查现场设有现场保护组、现场勘
验组、调查询问组、损失核定组,全面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市人民政府成立“2·24”火灾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
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的性
质和责任,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调查报告。
(二)原因调查情况
1.起火时间的认定
通过起火建筑前乡道十字路口的监控发现,2 月 24 日凌
晨 6 时 55 分,起火建筑屋顶上发现有明火,根据火灾的发展
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4 日 6 时许。
2.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经与报警人和现场参与灭火人员核实,库车市塔里木镇塔
里木村二组**号民房客厅内有一人被困。
经走访询问,2024 年 2 月 24 日早上 8 时 30 分许,村干
部热某某听到有村民给他汇报说有地方着火了,到达现场后
发现住宅内门窗均处于关闭状态,村干部热某某从旁边围墙翻
到院内,在院内呼喊后无人回应,发现自己无法将火扑灭后拨打
报警电话。
经现场勘验,客厅四周墙壁上半部烟熏痕迹明显,下半
部墙皮脱落,屋顶整体坍塌,内部大部分家具烧毁。客厅无
直通室外的门,东墙偏南有一扇防盗门与卧室连接,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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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扇窗玻璃均碎裂,窗框受热变形。客厅内西南角衣柜全部
烧毁,南侧窗户上部塑料窗帘架受高温融化掉落,但窗帘布
大部分完好,靠北墙及西墙为 L 型沙发,表面有过火痕迹,
靠东墙为一张单人小床,北侧与沙发相靠,南侧距门框约 30
公分,过火痕迹明显且北侧重于南侧。卧室屋顶临近客厅屋
顶的部分烧毁,吊顶大部分脱落,木制横梁上半部分碳化严
重、底部少部分完好,卧室内沙发、衣柜、桌子和床铺未发
现过火痕迹。综合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库车市塔里木镇塔里
木村二组**号住宅客厅内。
客厅的防盗门整体过火,防盗门旁边灯的塑料开关完全烧
毁,靠近门口有一张小床,床铺上被褥和床板大部分烧毁,四个
用于支撑的床板少部分烧毁,小床靠近茶几的位置床板烧毁严
重,床铺与墙面连接处部分墙皮脱落,靠近小床的墙面上半部分
烟熏痕迹浓密;靠近小床西侧有一个茶几,茶几上有一层塑料桌
布,茶几上有散落的瓜子、一个红牛罐的烟灰缸和一个塑料瓶底
座的烟灰缸,茶几中部吊顶下方有一个完好的打火机,东北角有
一个过火的打火机,东南角有一个插线板,插线板上连接有一个
手机充电器的大头,数据线遗失,靠近床铺和沙发的桌布过火严
重;茶几西侧和北侧均为沙发,沙发完全烧毁;茶几南侧桌布基
本保持完好。西侧沙发靠近南侧窗户的位置有一个完全烧毁的衣
柜,衣柜后方墙面墙皮脱落。南侧窗户窗帘大部分保持完好,窗
户完全烧毁。客厅北侧墙面下半部分少量墙皮脱落,上半部分烟
熏痕迹浓密,小窗户整体框架完好,玻璃破碎,客厅地板靠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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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处保持完好。发现床铺上被褥大部分烧毁,床板前半部分烧毁,
后半部分有些许残留,西侧和东侧用于支撑的床板前半部分烧
毁,后半部分上半部分轻微过火,从小床西侧看小床可以发现小
床北侧有一个“V”型的燃烧痕迹。综合认定,起火点位于客厅床
铺北侧。
3.起火原因的认定
(1)排除外来飞火引发火灾因素。住宅院内未发现有过
火痕迹,住宅客厅及卧室门窗未发现有人为纵火痕迹。起火
建筑四周未发现烟囱、临时用火点、动火点、电气路线、燃
气、燃油管线等,因此可排除外来飞火引发火灾可能。
(2)排除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因素。经现场勘验起火
部位位于客厅内,厨房与客厅不相连,客厅内无其他生活用
火来源,因此可排除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可能。
(3)排除电气线路故障、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因素。
经现场勘验客厅内使用的电器线路和插线板未发现短路、过
负荷、熔珠痕迹,经调查询问当事人家属,屋内电气线路、
设备均使用正常,未发生过故障情况,因此可排除电气线路
故障、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可能。
(4)不排除卧床吸烟引发火灾的可能。经现场勘验起火
点位于客厅床铺北侧,据证人描述,最后离开当事人的家的
时候,当事人已经喝醉了,躺在客厅的小床上,并且在喝酒
的时候抽过许多的烟,客厅茶几上靠小床一侧放有烟灰缸和
打火机,因此不排除当事人卧床吸烟引发火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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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综合认定,起火原因为可排除外来飞火、生活用火
不慎、电气线路故障、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因素,不排除
当事人卧床吸烟引发火灾。
六、下一步火灾防范措施建议
(一)要突出火灾亡人风险,对于乡镇、农村、城乡结
合部自建房用作旅游民宿、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
构、人员密集场所的,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及
农房整治等工作,加强检查治理。加强乡镇工业园、特色小
镇、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等乡村新兴
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农民集中安置区高层楼群、
老旧高层建筑、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
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通道占用堵
塞等突出问题。
(二)加强重要节点风险防范,节假日、重大活动举办
以及大风天气期间、旅游季,各乡镇、街道、片区管委会等
基层群防群治力量要加大对火灾高风险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
检查频次,并结合入户走访等工作,对小区(楼院)、村(居)
住宅、出租房等居住场所指导开展“三清”(清理楼院楼梯、
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电缆井、管道井等地堆放的可
燃杂物;清理楼梯、过道、门厅、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以及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卷帘门、栅栏、水泥墩等;
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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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燃气软管阀门,非法储存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活动,及
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用好网格管理信息平台,自治区政法委综治维稳
中心已升级完善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
各乡镇、街道、片区管委会政法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由综治
中心每月通报讲评“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应用情况,汇总
分析数据,各乡镇要找准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开展
针对性的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网格长每周向网格员派发巡
查检查任务,对巡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和突出火灾隐患问题
进行统计,及时汇总至综治中心;网格员按照派出任务,开
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利用手机 APP 录入检查情况,并及时
上传至电脑终端平台“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道、片
区管委会要深入推动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安
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
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推动村(社区)依
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设立消防宣传服务室,充分利
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
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
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
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
能力素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进万家”活
动,提升村(居)民应急自救能力。督促乡镇企业单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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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
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大风天气期间,教育和引
导村(居)民自觉遵守和维护“禁火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