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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上澜国际酒店)“8·4”多人中毒较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太原市万柏林区·事故调查(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地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发布:2023-10-23 等级:较大 类型:中毒和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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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上澜国际酒店)
“8·4”多人中毒较大涉险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万柏林区政府“8·4”事故调查组
2023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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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上澜
国际酒店)“8·4”多人中毒
较大涉险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8 月 4 日 10 时 40 分许,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在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上澜国际酒店)三
层会议室(上澜厅),组织召开经销商会议时发生一起多人一
氧化碳中毒的较大涉险事故,先后有109人送医就诊或观察,
直接经济损失约四百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局、公安万柏林分局、区城管局、
区市场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万柏林分局、区卫健局等部
门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和现场处置,对事故现场
采取了相应措施,区应急局将事故情况向市应急局和区委、
区政府进行了报告。省、市领导对该起事故高度重视,市应
急局主要领导也赶赴现场进行了指导协调,8 月 4 日当天,
市安委办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生产安全
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8 月 4 日,
万柏林区政府成立了“8·4”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组,由区应
急局、公安万柏林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局、区商务局、
区工会、区卫健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并邀请区监委派员参加,
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事故调查组聘请三位省内技术
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分析,出具了《太原上澜国际酒
店“8·4”多人中毒较大涉险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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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
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
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整改和防
范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事单位情况
1、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上澜国际酒
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K1YR3X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金:壹仟万圆整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成立日期:2018年 5 月 7 日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34 号1-22层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摄影服务、礼仪庆典服务、餐饮
管理、餐饮服务、旅游信息咨询、酒店用品的销售、室外装
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
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住宿服务、保洁服务、健身服
务、停车场服务、商场管理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婚纱
的租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原上澜国际酒店为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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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唯一酒店,酒店无单独营业执照,地处万柏林区小井峪
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地面 22层,地下 2 层,10 至 22 层为客
房部,共207 个房间,8、9 层为办公区,6 层以下为宴会区。
2、山西华清鼎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666616194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康永和
成立日期:2007 年 8 月 28日
营业场所:太原市万柏林区闫家沟村社区居委会办公楼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家居、日用百货、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室内装饰装
修、绿化工程、水电安装、企业管理咨询、场地租赁等。(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山西中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678173239W(1-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金:伍佰万圆整
法定代表人:康向荣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7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8 月 7 日至 2028 年8 月 7 日
住所:太原市万小店区寇庄西路 116 号文兴苑小区
10-1-1202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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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H9EB4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金:伍佰万圆整
法定代表人:张亮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7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1 月 17日至 2037 年 1 月 16日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 53 号迎西大
厦 7 层701 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保洁服
务;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园林景观工程;机电设备、普
通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
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00599860698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欢
成立日期:2012年 7 月 10日
住所: 临汾市向阳路 27号食品公司小区 4 号楼 1 单元
101号
营业期限2012 年 07 月10 日至 2032 年 07月 09 日
经营范围:销售、水系统设备及药剂、制冷采暖设备及
附属材料的销售、安装、保养、维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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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72816763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孙志勇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4 日
营业场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 号
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销售;灯
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
策划服务;货物进出口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涉事设备设施情况
服务空调主机二台,为 H2 型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
水机组(简称燃气直燃机),是以燃气的燃烧热为热源,水
为制冷剂、溴化锂水溶液为吸收剂,在真空状态下交替或者
同时制取空气调节或工艺用冷、热水的设备。机组由高压发
生器、低压发生器、冷凝器、蒸发器、吸收器和高温热交换
器、低温热交换器等主要部件及抽排气装置、熔晶管、屏蔽
泵等辅助部分组成。
设备一型号:ZXQ-145H2M3,设备编号 ZXNE1H1,发货时
间 2014-10-15;承担酒店高区(酒店 8 层以上区域)空调服
务。每日 24小时运行。
设备二型号:ZXQ-145H2M3,设备编号 ZXNE1H2,发货时
间 2014-10-15;承担酒店低区(酒店 8 层以下区域)空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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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每日 6 时到 23时 30 分运行。
服务空调主机二台安装于上澜国际酒店地下负二层,分
别称为高区空调、低区空调,于 2014 年安装到位。2019 年
后,该空调系统由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
运行管理,由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维修保
养,维修保养协议每年签订一次,最新一期协议维护期限: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月 30 日。年度维护服务的内
容及标准:技术诊断与性能测定、专业维护与保养、预防性
主动巡检、突发性故障响应、配件安装服务、技术培训咨询
服务。事发前最近一次服务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0日,服务
人员王园杰,从安装到事发前空调机组运行一直处于正常状
态。
(三)合同签订及证照取得情况
万柏林区西矿街134 号原有建筑为闫家沟社区(山西华
清鼎盛科技有限公司)集体财产,后经重新改造完工后长期
闲置待租,2018 年 9 月,山西华清鼎盛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
中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自2018 年 9
月起至2038 年 9 月止。
2018 年 9 月 26 日,山西中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山西
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山西
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利用一年时间,将万柏林区西矿
街 134 号原有建筑改为经营性酒店并负责内部装修,完工后
将酒店名称定为太原上澜国际酒店,房屋租赁自 2019 年 9
月 26日起至 2039 年9 月 25 日止,租期 20年。双方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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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载明:租赁期间物业管理由山西中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负
责,负责机房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及管理。
2019年10月23日,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
原上澜国际酒店)与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山西中铺鼎盛物业服务协议》,协议期自2019 年 10 月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止。双方在合同中载明:租赁期间
物业管理由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负责机房
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及管理,与原山西中铺数据科技有
限公司物业管理条款作废。
2019 年 8 月 27 日,太原上澜国际酒店取得《公众聚集
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万)公消安检
字〔2019〕第 0043 号。发证机关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万柏
林区大队。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 7 月 31 日下午,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空调机房操作工任存海在工作中发现空调机组噪音增大,
遂汇报给公司经理康向荣和上澜国际酒店工程部经理解永
升,后解永升进入现场检查发现噪音产生原因为低区空调主
机的烟口附近水平烟管严重酸蚀,烟管底部多处穿孔,局部
开焊破裂,大量烟气泄露,在排烟喘振作用下发出刺耳的噪
音。随即解永升将情况又汇报给酒店总经理郭改肖,并开始
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但在此期间并未停止空调机组运行。
8 月 2 日晚,解永升联系上曾为酒店空调进行过维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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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个体人员王飞飞进行维修,在采取穿孔部位补焊后,仍
未降低噪音,遂二次停机后使用角磨机切除受损部位,切口
约 400mm×900mm(烟管截面为 500mm×300mm),但因携带补
丁钢料尺寸不够,未能对切口处进行及时封堵便重新启动开
机,随后二人离开。
8 月 3 日凌晨 2 时,低区空调主机由于燃烧器故障发生
保护性自动停机,当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任存海未判断故障
原因就强行手动开启低压空调主机,运行至凌晨 5 时低区空
调主机再次发生保护性自动停机,任存海再次强行手动开启,
不起作用便未理会。7 时 30 分许,任存海电话向解永升汇报
了情况,解永升到达空调机房后要求任存海试着开机,于是
任存海按照过往经验和步骤重新开机后交接下一班。之后解
永升将燃烧器故障无法启动的问题告知了物业康向荣经理,
康向荣便电话通知了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维
保人员李政前来维保。10时许,李政在知晓烟管被部分切除
并且未封堵情况下,只是把低区空调主机切换到了小火模式
运行,使机房内噪音下降,并检查了燃气空气比例后离开酒
店,其后低压空调主机设备一直“带病”运行。
由于空调烟道被切开,所产生废气由破口弥漫至整个负
二层,并顺着风井(管道井)上飘至三层会议室(上澜厅)
新风系统取风口,进而废气进入会议大厅,造成当时在此召
开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培训会议的 206 人中的
109人先后出现呕吐、头晕等中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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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情况
(一)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8 月 4 日 10 点 40 分许,参加会议的第十排南侧座位的
一位女同志突然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症状,随后相继又有
多人出现相似症状。会议组织者紧急拨打了 120、110 等电
话,将相继出现症状的 109人送往就近的中铁十二局中心医
院和西山煤电总医院进行救治。
在接到事故信息后,12 时 30 分许,区应急、公安、市
场、城管、环保、卫健、商务等相关部门迅速到达现场,根
据各自职责快速进行处置。
1、区应急局对上澜酒店张贴封条,责令停止营业;责
令酒店立即组织对管道和通风口进行隐患自查,对酒店裙楼
通风井、消防排烟管、空调管道、排污管道等各处进行隐患
排查,并对酒店各部门相关人员询问了解情况;协调市应急
综合支队技术力量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协调联系各方专家
紧急支援并排查事故原因。
2、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小井峪街道在酒店配合下
逐一对酒店房间进行排查,207个房间全部清空,清退旅客
69 名,酒店工作人员 157 人,宿舍 12间。
3、公安万柏林分局派出警力维持周边秩序。
4、生态环境万柏林分局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对会议厅周
边的空气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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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区城管局对酒店三层会议室区域和其它楼层区域的
液化气进行检测,排除了天然气泄露的可能性。
6、区卫健局、区市场局也根据各自的职能采取了相应
措施。
(二)医疗救治及善后情况
8 月 4 日当天出现呕吐头晕症状有 109 人送医治疗,其
中中铁十二局医院 92 人,接受吸氧治疗;西山煤电总医院
17 人,接受高压氧舱治疗。经医院诊断所有送医救治人员均
为吸入有害气体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截止 8 月 7 日中午,所
有救治人员全部康复出院,未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三)隐患整改及消除情况
当日 21 时许,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空调
专业维修人员抵达现场,开始进行紧急抢修,并于 8 月5 日
凌晨 3 时完成修复工作。8 月 5 日,市应急执法支队派出技
术人员分别于15 时 30分、16时 30 分、17 时 30分、19 时、
21 时,五次连续对酒店各楼层进行了气体检测,结果均在国
家要求的标准范围内。
为确保安全,根据技术专家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太原
上澜国际酒店将聘请专家对安全基础资料进行完善,对现场
进行长效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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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
的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核定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
400万元。
五、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是由于各责任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现场操作人员严重“三违”所造成的一次较大涉险事故。
六、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空调(燃气直燃机)运
行操作工任存海,监控设备报警情况下仍强停强开,直燃机
排烟管破损被切割没有及时封堵修复,直燃机烟气泄露直接
排在机房内,加之空调机房通风不良,致使氧气稀薄,天然
气燃烧不完全,直燃机燃烧工况发生变化,烟气中的一氧化
碳含量严重超标,通过风井新风系统传入酒店三层会议室
(上澜厅)通风管道,致参加会议的多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
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安全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设备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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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没有考核测评记录,运行工培训、维管不到位。
2、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上澜国际酒店)
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风险排查、员工安全教育
培训严重缺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动火作业无施工方案。
3、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燃气机组维
修保养,对空调的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现场维修人员操作
不当,明知存在重大隐患仍启动设备“带病”运行,严重失
职。
七、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责任人员
1、任存海,男,63 岁,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空调操作工,监控设备报警情况下仍强停强开,严重违反
作业操作规程,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山西
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解永升,男,55 岁,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太原上澜国际酒店)工程部经理,在直燃机房进行动火未
制定施工方案,在直燃机排烟管破损被切割没有及时封堵修
复情况下,空调处于“带病”状态下未停止设备运行,严重
失职失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山西斑马
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上澜国际酒店)根据公司内部
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免去其工程部经理职务,解除劳动合
同。
3、李政,男,31 岁,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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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调专业维修人员,作为空调设备运行维护专业工程技术
人员,明知存在重大隐患仍设备“带病”运行,没有及时停
机或责令停机,严重失职,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公司内部规定给
予经济处罚,并提请发证机关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
作业操作证号:T142222199209180034;作业类别:制冷与
空调作业;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有效
期限:2020-10-19 至 2026-10-18;发证机关:江苏省应急
管理厅。
4、康向荣,男,50 岁,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未能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空调
机房运行人员未组织进行安全培训,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
明知设备“带病”运行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制定天然气
泄漏事故应急预案,严重失职失察,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
重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第(三)、(五)、(六)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三)组织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组织建
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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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建议由
区应急管理局对康向荣给予行政罚款贰万伍千元整。
5、郭改肖(曾用名郭改玲),女,43 岁,山西斑马啾
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上澜国际酒店)总经理,未能认真
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工程部经理向其汇报安全隐
患时未能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酒店未建立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未制定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严重失职失察,
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四)、(五)、
(六)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
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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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郭改肖给予行政罚款贰万伍千元整。
(二)建议追究责任单位
1、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不落
实,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作业安全管理不
到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八条第一款:(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
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
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
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
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裁
量基准:2.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
员占用人单位总人数比例在 10%以上 30%以下的,处三万元
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六陆万元整;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
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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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
以下的罚款。(裁量基准:2.未按照规定对 3 名以上 5 名
以下从业人员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三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为陆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生
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裁
量基准:2.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生
产经营单位,其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为肆万元整;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
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建立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
管控措施。(裁量基准:2.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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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柒万元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
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一百零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
基准:企业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应当采取措施消除
期限内未消除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三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为叁万伍千元整;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两个以上的生
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
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
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
条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
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裁量基准:2.生产经营单位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且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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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生产经营单位,其在同一作业区域内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叁万元以上肆
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为叁万伍千元整;建议由区应急
管理局对其以上六项违法行为共处以叁拾万元的罚款。
2、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上澜国际酒店)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有效落实,隐
患排查等现场管理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未按
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
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基准:2.除矿
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
上的,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金额为陆万元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
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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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
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
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的(裁量基准:2.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从业人员占用人单位总人数比例在 10%以上 30%以下的,处
三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为伍万元整;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
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建立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
管控措施。(裁量基准:2.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处
罚金额为伍万伍千元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八条: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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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
协调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
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
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裁量基准:2.生产经营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
且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生产
经营单位,其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肆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
为叁万伍千元整;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以上四项违法行
为共处以贰拾万元的罚款。
3、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上澜酒店空
调机组运行的维保单位,未认真落实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与酒店签订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有效落
实,现场操作人员作业行为存在严重违章。其行为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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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裁量基准: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从
业人员占用人单位总人数比例在 10% 以下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为叁万元整;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
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裁量基准:2.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叁万元以上伍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金额为伍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
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
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裁量基准:1.企业发
现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在应当采取措施消除期限内未消除
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金额为贰万元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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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
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
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裁量基准:1.
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伍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为叁万元整;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
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建立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
管控措施。(裁量基准:2.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罚
款金额为柒万元整;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以上五项违法
行为共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八、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技术改进措施:(太原上澜国际酒店)
1、在空调机房东侧停用锅炉房处增加两台强制通风,
(一台进风、一台出风,两台不能同时开启)保证空调机房
内通风6-12 次/每小时。
2、空调机房与锅炉房中间用于进出的大门保持常开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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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3、打开酒店四楼平台位置风井封闭顶部,同时做好防
雨措施。
4、咨询设计人员后将三楼会议室(上澜厅)取风口去
掉或封闭,在会议室北面窗户处新增取风口,施工前应征求
消防部门意见。
5、直燃机水平烟管底部漏烟进行封包维修,对风井中
的竖直烟管进行检查,风井改造后在其顶部或底部加机械排
风(底部便于维修),将风井到锅炉房楼道加装常关防火门。
6、上澜国际酒店在烟道已修复隐患整改后,要聘请第
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气体连续检测一周后,将检测合格报告报
区应急局。
(二)制度管理改进措施:
1、山西中铺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隐患登记和整改台
帐、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建立空调运行人员岗位操作规程、
岗位责任制等,并张贴上墙、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2、山西斑马啾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澜国际酒店)在
完善基础资料、整改现场隐患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员全
覆盖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对用水、用电、用气、消防、
特种设备等所有环节进行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
3、山西索联达冷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针对直燃机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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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专门培训,要脱产培训,有培训记录,参培人员签
字确认;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涉事各方明确各自安全职责,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杜绝出现安全管理漏洞。
(三)事故防范措施
1、区应急局在上澜酒店全部隐患整改完成后,聘请相
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
营。
2、闫家沟社区、小井峪街道要落实好属地安全责任,
开展辖区内酒店、旅店及餐饮行业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杜
绝出现类似事故。
3、区公安、市场、商务、消防、生态环境、城管、卫
健、应急等部门要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区安委办下发的文件
要求,根据各自安全职责立即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
治专项行动,确保全区安全稳定。
4、万柏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此
类事故再次发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使用中央空调
等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