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关于万柏林区东社街道个体从业者苗建民“2·18”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太原市万柏林区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太原市万柏林区·事故调查(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地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发布:2023-12-05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 下载原件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万柏林区东社街道个体从业者苗建民
“2·18”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调查报告
万柏林区政府“2·18”事故调查组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2
(一)涉事单位情况 ..............................................2
(二)庙会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3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医疗救治、善后情况 ............................... 3
(一)事故发生经过 ..............................................3
(二)事故信息上报情况 ..........................................4
(三)医疗救治、善后情况 ........................................5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 6
(一)司法鉴定情况 ..............................................6
(二)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6
(三)事故当天天气情况 ..........................................7
(四)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7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7
(一)事故伤亡情况 ..............................................7
(二)直接经济损失 ..............................................8
(三)事故类别: ................................................8
五、事故原因分析 ................................................... 8
(一)直接原因 ..................................................8
(二)间接原因 ..................................................8
六、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9
(一)建议追究责任人员 ..........................................9
(二)建议追究责任单位 ..........................................9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 10
(一)东社社区 .................................................10
(二)东社街道办事处 ............................................10
(三)区公安、市场、卫健体、应急等部门 .........................11

1
万柏林区东社街道个体从业者苗建民
“2·18”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调查报告
2023 年 2 月 18 日 10 时许,万柏林区东社街道东社社区赶
庙会期间,个体从业者苗建民在经营儿童游乐设施-充气城堡时,
突遇大风掀翻造成 1 名儿童死亡,4 人不同程度受伤的生产安全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80 万元。
鉴于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赔付资金筹措困难,伤者
治疗时间较长等多重因素影响无法及时开展事故调查。2023 年9
月 20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万柏林区政府成立了“2·1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成
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万柏林分局、区卫健体局、区工会等部
门人员组成,并邀请区监委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
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针对事故原
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2
经调查认定,“2·18”事故是一起因个体从业者违法违规
从事经营活动,组织单位现场安全巡查、提醒告知不到位等原因
造成的一起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涉事单位情况
1.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柏林第二分公司(以下简
称新大田物业万柏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9MA0LNHJQ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马伟生
成立日期:2021 年12 月 09日
营业期限:2021 年12 月 09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西街 117 号东升苑北区高
二楼东侧物业楼 1 层 101-103 号
经营范围: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个体从业者情况
2020 年,个体从业者苗建民通过网络购买河南安德利公司
生产的儿童游乐设施-充气城堡,2020 年 5 月至今在太原市内流
动经营。其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经营儿童游乐设施相关资质,未
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日常未配备引导、监护人员,独自负
责运营、维护。

3
(二)庙会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1.2023年 2 月 14日-17 日,为东社社区多年来传承约定俗
成的传统庙会活动,庙会内容:唱戏、文艺表演。东社社区举办
活动前向东社街办、东社派出所进行了报备,并制定有相应消防、
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所有商贩自发免费来赶庙会,充气城堡是
其中之一。根据前期东社社区会议要求和安排,由新大田物业万
柏林分公司在庙会活动期间负责场地清洁、垃圾清运、维持车辆
通行秩序等工作,与所有商贩无合同、安全协议,仅委托部分东
社社区义务志愿者收取一些用于庙会活动期间的卫生费。
2.2023年2月14日,苗建民在得知东社社区有赶庙会活动,
便托同行介绍,在给东社社区义务志愿者曹亚俊缴纳了 2600 元
卫生费后,租赁一辆货车将充气城堡拉运至庙会现场,使用配备
的气泵充起固定营业,期限:因庙会后连接周六、日,因此计划
经营日期为 2 月 14 日-19日,为期 5 天。每日收工前将充气城
堡泄了气后存放在庙会现场,期间未经过公安、市场、文化、应
急、城管等部门审批,属违法违规经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医疗救治、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 2 月 18 日上午,苗建民独自从家中到达东社庙会
现场使用气泵给城堡充气,当天天气不好刮着较大风,充气过程
中城堡有些摇晃,因庙会活动已结束,周边部分进行游乐器材收
尾的经营者提醒苗建民注意大风先不要干了,但苗建民为了多挣

4
钱心存侥幸,充好气后苗建民使用麻绳穿过城堡的固定环与停放
在城堡四角的汽车轮胎连接固定,在进行固定过程中开始正常招
揽游客。10 时许,现场游玩人员苏东莲带着 3 岁的外孙女赵梓
萱,赵二妮带着 6 岁的外孙张泽成、4 岁的外孙女张泽欣,贾海
英带着 4 岁的儿子马贾懿等总共3 个成人,4 个儿童在给苗建民
缴费后进入充气城堡内玩耍,当时苏东莲将赵梓萱放到高约 4
米的充气城堡顶端准备从上往下滑,自己站在充气城堡底座内准
备接住往下滑的赵梓萱,赵二妮与贾海英在充气城堡底座内聊天,
2 个儿童赵梓萱、张泽成在充气城堡顶端,2 个儿童马贾懿、张
泽欣在多次滑上滑下后计划再次往充气城堡顶端爬。此时突然刮
来一阵狂风,将还未完全固定牢靠的充气城堡掀翻,朝着旁边菜
市场的屋顶飞去并被挂住,底座离地朝天斜向上翻转,将城堡顶
端的赵梓萱甩出充气城堡摔至地面头部着地,张泽成被狂风带到
对面菜市场的平房屋顶上,其余人员均被困在充气城堡底座下面。
(二)事故信息上报情况
事故发生后,被困在充气城堡中的赵二妮紧急拨打了 120,
后周边人员又拨打了 119、110。正在捆绑固定城堡的苗建民、
东社社区、新大田物业万柏林分公司及热心群众立即展开救援,
将被压在充气城堡底座下面的赵二妮、贾海英等人救出,随后救
护车、消防车、警车陆续赶到。万柏林区应急管理局接事故信息
后,立即与公安万柏林分局、东社街办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核实,
并对事故相关单位和作业现场采取了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庙

5
会现场一切游乐设施活动,对现场周围布置警戒、封锁,保护事
发现场,设专人看管。2、看望伤者,做好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
并安排人员陪护。3、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进行隐
患排查。4、相关人员不许外出,配合事故调查。区应急管理局
向市应急管理局和万柏林区委、区政府进行了上报,同时录入国
家事故直报系统,随后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医疗救治、善后情况
三辆 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一辆 120 将赵二妮、张泽成、
张泽欣拉往万柏林中心医院,后赵二妮转往山西大医院留观室住
院治疗,经诊断造成:盆骨骨折、腰椎部骨折、颈椎错位、右胳
膊脱臼。张泽成、张泽欣转往山西省儿童医院,经诊断:张泽成
轻微擦伤,张泽欣后背、臀部擦伤、腰部淤青,于当日出院回家
休养。一辆 120将贾海英、马贾懿送往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后转
往山西医科大西院区检查,贾海英轻微皮外伤,马贾懿受到惊吓,
经简单包扎无大碍后回家休养。一辆 120 将伤情最重的赵梓萱用
担架抬上救护车,转往山西省儿童医院晋源院区进行急救,2 月
20 日凌晨3 时 44 分,赵梓萱经抢救无效死亡。3 月 10 日在东社
社区积极督促下,苗建民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与其他受伤者也陆续达成赔偿事宜,善后工作顺利完成,未对社
会稳定造成影响。

6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事故发生后,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兴华责任区刑警队委
托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梓萱的死因作了司法
鉴定,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指挥中心指派技术中队对事故现
场进行了勘查检测。
(一)司法鉴定情况
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兴华责任区刑警队委托太原市万
柏林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并公万鉴
通字【2023】000114 号)对死者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赵梓
萱系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二)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根据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技术中队出具的《现场勘验笔
录》(勘验号:K1401090000002023020367):现场位于山西省
太原市万柏林区东社为民综合菜市场,该市场位于西中环路东昇
家园小区北侧,市场主体为一排平房,平房南侧为空地,平房顶
部立一牌匾“东社为民综合菜市场”,该牌匾可见上边框弯曲变
形,该牌匾南侧地面上可见一个泄了气的充气堡,充气堡原先充
气状态下的固定位置已不详,只见固定用的麻绳均脱落地面,充
气堡西侧地面可见一个铁质框架(作用不详)及两根粗麻绳,麻
绳与充气堡已脱开,麻绳一端连接有蓝色、橙色的塑料布片,充
气堡东南侧可见一条麻绳一端系蓝色塑料布片与充气堡主体断
开。

7
(三)事故当天天气情况
2023 年 2 月18 日(星期六 )万柏林区
晴,西北风,风向角度:315°,风力 3-4 级,风速:24km/h,
全天气温-4℃~5℃,气压值:917,相对湿度:36%。
通过查询当天历史记录,当天 7 时-14 时左右,北风转东北
风,瞬时风速达 79.2km/h,可见当天天气状况对本次事故有较
大影响。
(四)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事故现场勘察、现场人员及社区、物业管理人员询问笔
录和事故现场视频监控分析,排除人为故意破坏因素影响。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该起事故造成1 人死亡,4 人受伤。
1.死者:赵梓萱,女,3 岁;身份证号码:140109******130205;
户籍地: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东风小区5-1-602,系现场游
玩人员苏东莲的外孙女。
2.伤者 1:赵二妮,女,57 岁;
身份证号码:14012219******3820;户籍地:太原市阳曲县
北小店村。系现场游玩人员。
3.伤者 2、3:张泽成,张泽欣,系现场游玩人员赵二妮的
外孙、外孙女。

8
4.伤者 4:贾海英,女,32 岁,
身份证号码:14092919******0026,户籍地:山西省忻州市
岢岚县北道坡,系现场游玩人员。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86)的有关规定,核定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80 万元。
(三)事故类别: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对事故
的分类,本次事故类别为高处坠落事故。
五、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个体从业者苗建民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由于现场麻绳数量
不足,30余个固定环只绑扎了 12个,突遇狂风时麻绳与充气城
堡脱开,将未完全固定牢靠的充气城堡掀翻,导致正在上面游玩
的无任何防护能力的儿童发生高处坠落,游玩人员被困。
(二)间接原因
1.苗建民违法从事游乐设施经营,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
2.东社社区对组织的大型集会活动未做到全过程监管,收尾
现场未安排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出现恶劣天气未尽到及时提醒告
知义务。

9
六、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责任人员
1.苗建民:男,55岁,系儿童游乐设施-充气城堡个体从业
者。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现场安全防护
措施未落实,对现场安全状况监督检查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建议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
究其刑事责任。
2.曹亚俊:男,39 岁,系东社社区义务志愿者,社区庙会
活动期间义务治安维保人员,具体负责维持庙会现场秩序,虽然
庙会已结束但未尽到从始至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
议东社社区依据社区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内部处分。
(二)建议追究责任单位
1.东社社区对组织的大型集会活动全过程安排不周密、安全
监护不明确,出现恶劣天气未尽到及时提醒告知义务,建议由东
社街道办事处对东社社区主任张璐进行安全约谈,并向东社街道
办事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东社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区域内大型集会活动监管不力,未
能深入落实区安委办文件要求,建议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对街办行政主要领导进行安全约谈,对东社街道办事处挂“黄牌”
警告。

10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
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底线思维和红
线意识,进一步压实责任,以最严厉的措施强化安全综合治理和
其他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防控化解全过程安全风险作为安
全生产第一重点抓紧抓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
决守住安全红线。
(一)东社社区
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吸取本起事故的深
刻教训,加强对大型集会活动全流程的安全检查、协调,进一步
排查工作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
措施,加大对活动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
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对参与商贩、义务治安维保人员的安
全培训教育,规范人员作业行为,督促其严格履责尽责。
(二)东社街道办事处
要进一步压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与区各分
管业务局的联动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大检查大排查,
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宣传力度,让各单位从事故中吸
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区公安、市场、卫健体、应急等部门
要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全区游乐设施、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
监管执法力度,坚持做到对事故隐患“零容忍”,按照区安委办

11
下发的文件要求,根据各自安全职责立即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
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全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