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人员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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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人员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二 0 二三年三月 “3·6”人员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事发工程是中铁·诺德城 06 地块施工工程,该工程建设单 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宏迅劳务有限公司, 双方签订有劳务分包合同。死者李乃平为四川宏迅劳务有限公司 施工工人。 二、事故描述 2023 年 3 月 6 日上午,工人李乃平在迎泽区郝庄镇松庄村 委中铁·诺德城 06 地块地下一层 1 区车库砌体施工。9 点 50 分 左右,附近工友发现李乃平平躺在地面,脚对着墙体方向,右耳 和鼻腔有血迹,身旁有 1.7 米高门式架,身体离门式架约 1 米, 呼唤李乃平时已没有反应。工友当场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把李 乃平从地下室抬至工地北面大门口,约 20 分钟 120 到达现场后 确认李乃平已经死亡。 三、现场勘查和调查了解情况 1.2023 年 3 月 8 日,迎泽区政府成立了太原市公安局迎泽 分局郝庄派出所、太原市迎泽区应急管理局、太原市迎泽区住建 局、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立即对现场 进行实地勘察。经现场勘查和多方面调查了解,死者李乃平患有 高血压,并经常有头晕、心慌的症状。 2.据死者亲属陈述:死者生前患有高血压病,曾出现高血压 引起的晕厥、胸前区疼痛的症状和体征,平时服用降压类药物 3.四川宏迅劳务有限公司委托山西万衡司法鉴定中心对李 乃平的死亡原因进行司法鉴定,山西万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 “1.考虑为坠落形成的颅脑损伤;2.李乃平生前应患有高血压等 基础病变,不排除由于基础病变的急性发作(如心脑血管疾病) 成为导致坠落的前提因素;3.综合考虑死因系坠落导致的急性闭 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四、调查结果 依据山西万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 被鉴定人李乃平死因考虑不排除为基础病变的急性发作(如心脑 血管疾病)成为导致坠落的前提因素。调查结果已上报迎泽区政 府,迎泽区政府对该认定意见无异议。 五、整改意见 调查组要求四川宏迅劳务有限公司立即全面停工,加强工程 安全管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对可能 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并举一 反三,强化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 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管理, 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问题彻底解决再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