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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1.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太原市清徐县·事故调查(清徐县人民政府) 地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 发布:2026-01-17 等级:一般 类型: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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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东于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1·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9 时 51 分,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
限公司在位于清徐县东于镇的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内发
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30
万元。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林红玉作出批示,
要求清徐县安全处理好后续事宜。清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
委书记李京京作出批示,要求稳步推进善后处置,组织事故调查
处理,严密监控网络舆情。2025 年 11 月 19 日,经清徐县人民
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卫
健局、清徐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东于镇人民政府组成的清徐东
于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1·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
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监督事故
调查工作。2025 年 11 月 28 日,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分析论证和调阅资料、询问谈话、
调查取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及
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并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针对性整改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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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清徐东于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1·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用工
单位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 年 11 月8 日,
注册资本五亿元,法定代表人谢某松,注册地址位于清徐经济开
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公司主要从事煤焦化工生
产与销售业务,建有 3×65+55孔 7m 单热式顶装焦炉及配套备煤
系统、焦炉机械、干熄焦设施、煤气净化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
拥有 280 万吨/年焦炭、2×35MW 余热发电、10万吨/年焦油、3.6
万吨/年粗笨,配套 30 万吨/年甲醇并联产 10 万吨/年合成氨等
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公司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三种:
氧化工艺、加氢工艺、合成氨工艺。公司重大危险源有 5 个:其
中一级1 个(液氨罐区),二级 2 两(甲醇罐区、粗笨罐区),
四级 3 个(净化单元氨合成装置、甲醇氨合成装置、煤气柜)。
公司依法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晋)WH 安许
证[2023]**号,有效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
2.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 年 8 月27
日,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某,注册地址位于山
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401**,所属行业
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承担了集团维护领域的业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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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针对总公司生产的设备(堆取料设备、焦炉机械、翻车机及港
口机械)的运行维护服务。公司的业务领域涵盖能源、化工、钢
铁、港口、电力等行业重型设备的运行维护等;业务地域横跨山
西、河南、湖南、贵州、云南、新疆等地区,公司目前在执行焦
炉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13 个(亚鑫焦炉机车及地面协调系统维护
检修项目是其中之一),焦炉操检一体项目 1 个,电厂运行维护
项目 1 个。
3.合同签订情况。
2024 年 1 月 30日,委托方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同服
务方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焦炉机车及地面协调
系统维护检修协议合同》,委托方将本公司焦炉机车及地面协调
系统设备及相关的电气、仪表、PLC、通讯、液压系统的维护检
修工作发包给服务方,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维护检修范围、界限、
工作内容、服务方式、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并单独签订《安
全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
2025 年 9 月 1 日,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同海口
联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岗位外包合同》,名义上将部分岗
位服务外包给海口联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实际合同履行中,
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员工的实际使用管理单位,对
员工实施工作安排、任务分配、考勤考核、技能培训及安全管理
等全部实际用工管理,海口联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仅负责完成员
工参保登记和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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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24 日,海口联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同郭某廷
签订《用工劳动合同》,约定郭某廷在设备维护中担任钳工,实
际工作地点为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亚鑫项目。
(二)事故现场情况
1.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清徐县东于镇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
司炼焦车间焦炉焦侧平台处。
焦炉焦侧平台呈东西走向,北侧为焦炉炉体,南侧为拦焦车。
事故发生时,2#拦焦车停放于一号煤塔偏东处,事故具体发生位
置位于2#拦焦车头尾焦盘和服务车导向轮支架之间。
服务车导向轮支架为固定于拦焦车北侧墙面的U 型钢,距离
北墙102厘米,支架上缘距离地面139厘米,下缘距离地面131.5
厘米,用于支撑服务车导向轮,支架南立面涂有黄黑警示线。
2.有关设备情况
2#拦焦车头尾焦盘位于拦焦车北侧、司机室东侧,距离司机
室4 米,前宽后窄呈簸箕状,前端宽 1.49 米。
拦焦车运行时或非作业时焦盘处于收起状态,当焦炉出焦前
头尾焦盘会放下,用于收集并处理出焦时散落的焦炭。头尾焦盘
升起距地面 129 厘米时,前端距服务车导向轮支架仅 6.2 厘米。
头尾焦盘东西两侧分别有两个监控摄像头,东侧摄像头命名
为“2#拦焦车看炉号”,西侧摄像头命名为“Camera 01”。
2#拦焦车司机室位于拦焦车北侧,司机在司机室内坐南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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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焦炉,头顶上方有两块显示屏,拦焦车四周及司机室内部的
视频画面在显示屏上均可看到。司机室东侧和北侧设有玻璃窗,
司机也可以通过玻璃窗观察拦焦车前进方向和焦炉炉体的情况。
2#拦焦车设置有声光报警装置,车辆运行或头尾焦盘升降时
报警器会自动发出警报声,现场勘查时所有的声光报警装置及联
锁功能完好。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9 时 30 分左右,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
限公司炼焦车间 2#拦焦车司机郝某慧发现 2#拦焦车存在设备故
障,用对讲机通知维保单位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维保
人员过来进行故障排查。19 点48 分左右,郝某慧将 2#拦焦车停
到 1、2 号焦炉之间的一号煤塔下方,然后将头尾焦盘放下,便
离开司机室下车进行查看。几分钟后前来进行故障排查的维保人
员郭某廷、张某兵到达现场,郝某慧告知二人具体故障位置。经
维保人员排查,具体故障是拦焦车唇板变形,需将拦焦车开到检
修站更换唇板。随后司机郝某慧告知郭某廷和张某兵远离设备,
他要收起焦盘准备开车了。张某兵在焦盘东侧远离头尾焦盘、郭
某廷在司机告知后跨过焦盘向西,站立于头尾焦盘西侧。
19 时 51 分 23 秒,司机郝某慧进入 2#拦焦车司机室,看了
一下司机室监控屏幕确认头尾焦盘两侧无人,随后在操作界面上
操作头尾焦盘收起,设备发出的“嘀嗒嘀嗒”的警报声。
19 时 51分 28 秒,操作完设备后郝某慧发现外面有人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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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车内操作界面显示紧急急停的报警,向外观察发现郭某廷
颈部被挤在头尾焦盘和导向轮支架之间,赶紧点设备停止键,想
将头尾焦盘放下。但是由于设备已被炉门工郭某财从外部按了急
停开关,无法被操控,司机立马按复位键。19 时 52 分 00 秒,
头尾焦盘被放下,被挤伤的郭某廷已没有意识,身体瘫软,张某
兵将其扶起躺在自己腿上。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 1 死亡,死者郭某廷;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
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130
万元。
(五)其他情况
2025 年 11 月18 日当天气象、环境对事故发生无影响。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以后,2025 年 11 月 18 日 19 时 53 分,现场工人
张某兵通过手机给维修班长李某华报告;现场工人郭某财通过
2#拦焦车司机室车载对讲机联系 1#拦焦车司机,让其向领导报
告事故,班长刘某生接到报告后立即拨打了120。
20 时许,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山西亚鑫新能
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启动公司应急处置,组织
人员现场处置并拨打110,同步各自汇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现
场工人将受伤的郭某廷妥善安置在平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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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时 50分,清徐县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接到县公安局 110接
警中心电话信息推送,称亚鑫厂区内一工人修车时死亡。清徐县
应急管理局接到该信息后,立即会同县公安局、东于镇人民政府、
清徐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3 时 00分,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焕峰通过
电话向清徐县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报告详细事故情况。
11 月 19 日 0 时 16 分,清徐县应急管理局通过传真向清徐
县委、县政府、太原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企业现场人员、清徐县应急管理局事故信息上报内容及
时限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事故企业事故信息上报时限不符合《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相关规定,存在迟报行为。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2025 年 11 月 18 日 20 时 10 分许,清徐县人民医院 120 医
护人员到达现场。郭某廷随救护车于 20 时36 分到达清徐县人民
医院急诊科。郭某廷经抢救无效,于21 时 38分临床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妥善做好善
后工作。在东于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协调下,山西华锐重工机
电设备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善后处理。2025 年 11 月 20 日,山西
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郭某廷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书》,
并及时对死者家属进行赔付。目前,善后工作已经处理结束,未
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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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处置由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
司、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处置,及时拨打 120,并将
伤员妥善安置,现场未发生次生事故,应急处置总体有效。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
关监管部门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长效运行
工作。公司借力先进安全管理理念与模式优化升级,持续深耕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托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契机,常态化抓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从
严管控特殊作业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全面强化人员安全专业
能力培养,稳步推进双重预防数字化转型落地,多措并举筑牢安
全管理防线、夯实安全发展根基。
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安全主管、专职安
全员等岗位,设立由总经理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年
度安全管理计划,针对年度计划和项目实际情况,逐月下发月度
计划,各项目依照月度计划进行落实及反馈。每月召开安全例会,
对项目反馈的月度工作进行分析并制定下一步的措施;每季度召
开安委会例会,针对上一季度工作开展进行总结分析,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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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季度安全重点工作及计划。逐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
排查治理,形成隐患台账实施闭环管理。深入开展全员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
现场作业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安全意识未得到有效提升。二
是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就设备现场检维修制定专门的操作规
程或者作业流程,夜间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未配备或指定现场安全
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执行挂牌作业管理。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
位,对拦焦车临时故障处置过程中的风险辨识不足,未及时发现
和纠正员工穿行拦焦车间隙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二)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存在
的主要问题
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证照齐全、经营规范,配置了健
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持证
上岗,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1 名,符合《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有关规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2 名,占全体从业人员 2.11%,
数量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企
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应急危化二〔2021〕
1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考核,制定了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了涵盖全岗位的《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方针,每年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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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公司、车间、班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设定专职安全管理
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取得了二
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依托杜邦最佳实践文化体系,委托第三
方培植安全文化体系;建立安全信息化平台,实现人员定位、承
包商管理、特殊作业电子作业票、培训教育、双预控体系、视频
监控、安全承诺、电子围栏及聚集报警等功能;每季度组织召开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讨论和解决重大安全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和工作督办卡,由专人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每月组织综合安全检
查,由总经理带队分管副总、安全总监、副总工程师、职能部门
和生产车间一把手参加,发现的隐患分类整理登记造册,下达隐
患整改通知,专人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每年定期组织综合应急演
练和专项应急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由各车间组织开展,形成
应急演练记录和评估报告等记录;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
度,开展新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年度再培训教育,并登记
造册形成“一人一档”;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
生产车间职责,设定了承包商全流程管理:从资质业绩审核、安
全能力评价、承包商入厂培训考试、施工方案审批、风险辨识、
人员资格审查、承包商过程管理(特殊作业管理、安全检查、三
违查处、培训辅导、月度沟通会议、杜邦行动项落实)、问责考
核机制、年度评价绩效评级等多维度的管理体系。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外包工队的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未制定同场地作业过程中的协同机制,未将外包工队的临时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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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作业纳入生产环节统一实施管理。二是生产现场隐患排查不到
位,未辨识到服务车导向轮支架设计安装上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
公司内的生产经营行为,应当纳入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所
属行业和所在属地统一安全生产监管范围。
(一)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行业监管
部门是清徐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监管部门是清徐县应急管理执法
队东于中队。根据省市县各级的要求,东于中队将山西亚鑫新能
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多次入企开展指导帮扶和
执法检查,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25 年以来,东于中队组织专家到该公司开展入企服务 2 次,
按计划完成执法检查1 次,配合省市两级开展重点企业检查各2
次,下达执法文书 3 份。
东于中队对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符合有
关要求,但存在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问题。
(二)属地镇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于镇,东于镇人民政府是
该企业的属地政府,具体执行安全生产入企宣传和管理工作的部
门是东于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企业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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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按照年度计划,多次到该公司进行入企宣传帮扶,督促
企业做好安全及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没有及时发现企业
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化工园区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清徐经济开发区内,纳入化
工园区统一实施管理,具体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是清徐县应
急管理执法队东于中队,由清徐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实施领导。
2025 年以来,综合执法局领导东于中队开展了一系列行政活动
和入企服务,包括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公司各类人员依
托教培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带领东于中队入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组织专家开展入企服务,对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在重要时段或重
点时节开展专项检查,进行入园项目安全研判,化工园区安全等
级提升,组织化工园区应急演练等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没有
及时发现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维保员郭某廷抱有侥幸心理,明知设备即将
启动,违反操作规程从即将启动的头尾焦盘前方穿行,设备突然
启动后来不及作出反应进行避让,被挤在头尾焦盘与服务车导向
轮支架之间,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一)直接原因分析
2#拦焦车编号为“2#拦焦车看炉号”的监控视频显示,监控
画面时间 19:53:46(北京时间 19:51:08),司机郝某慧向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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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走去,准备将 2#拦焦车开到检修站,此时他告知郭某廷和张
某兵,离开头尾焦盘。
随后死者郭某廷于监控画面时间19:53:49(北京时间19:51:
11)起身从导向轮支架下方钻过向西走去。监控画面时间
19:53:54(北京时间 19:51:16)郭某廷与放在地面的头尾焦盘
保持一定距离。(见图 9)
根据张某兵笔录,他向东离开头尾焦盘后,掏出手机准备拍
摄故障位置的照片,发现有点看不清就打开了手机的照明灯,此
时郭某廷问张某兵能不能看清,从监控视频中可看到,郭某廷站
在头尾焦盘西侧一直看着东侧,随后摘下左手手套,嘴里一边说
话一边从口袋掏出一个手电筒,望了一眼司机室,随后边点亮手
电筒,弯腰再次从导向轮支架下方钻过往东走去,分析此时郭某
廷是想到焦盘东侧帮拍照的张某兵打光增加亮度。郭某廷穿越的
同时,头尾焦盘启动。(见图10)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当郭某廷走到头尾焦盘中部位置时,
焦盘已经升起到郭某廷大腿高度,来不及反应的郭某廷被挤在头
尾焦盘和导向轮支撑架中间。(见图10)
根据上述内容分析,死者郭某廷抱有侥幸心理,违章作业,
从已经启动的设备前方穿行,违反了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炼焦车间拦焦车司机岗位操作规程》6.7 注意事项(8)“车
辆停在炉区时,严禁从导焦栅、尾焦盘前穿行,应从拦焦车后绕
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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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无证据显示作业现场存在人为故意破坏作业环境因素。
(三)间接原因分析
1.对拦焦车进行检查、维修,是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
公司维修工的常态化工作,未就生产期间的设备检维修作业专门
制定操作规程或作业流程,未制定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控,郭某
廷、张某兵二名工人到达故障现场后,未按要求挂牌作业,也未
要求拦焦车司机将拦焦车停放在检修区域后再行检查,反映出山
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设备检维修作业流程缺乏规范
化管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根据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和承包合同附件1《安全协议书》,炼焦车间拦焦车出现故障后,
“承包商对设备检修全过程的人员安全、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安
全承担全面管理责任,独立履行检修作业的安全管控义务。”山
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两名夜班维修工到达故障现场后,
互联互保的二人没有尽到现场管理责任,现场出现人员穿行拦焦
车、人员靠近启动的拦焦车等违规行为却无人制止,现场安全管
理不足,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3.根据对事故现场的勘察,服务车导向轮支撑架距离地面
1.315米,当焦侧平台通道被拦焦车设备占用时,作业人员采取
从支撑架下方钻行通过的方式较为常见。支撑架常态化处于拦焦
车头尾焦盘提升范围周边,未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和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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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焦化安全规范》(GB 12710-2024) 4.17“转动设备和提
升设备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或其他隔离设施;自动或遥控的设备,
其周围应有防止人员接近的措施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山
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作业现场设施设置不规范,也是导
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原因之一。
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遇难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郭某廷,男,群众,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维修工,
心存侥幸、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
遇难,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人员
1.杨某忠,男,民革党员,清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领导东于中队工作,未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管企业存在的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依
法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2.逯某红,男,中共党员,东于镇人民政府,包联山西亚鑫
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入企宣传及安全管理工作,未及时发现
包联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由
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3.司某珠,男,中共党员,清徐经济开发区,分管开发区范
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由
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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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行政处罚人员
1.时某如,男,群众,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亚鑫
项目安全员,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和
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
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2.吴某鹏,男,群众,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亚鑫
项目负责人,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和
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
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3.王某程,男,群众,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全
主管,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和纠正违
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第五、六项,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
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4.王某亮,男,中共党员,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部长,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
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生
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5.汪某,男,中共党员,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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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事故发生后存在迟报行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七
项,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四)对有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事故主体单位,对事故
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第二项,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五)其他处理建议
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包工队的现场安全管理不
到位,未制定同场地作业过程中的协同机制,未将外包工队的临
时性检查作业纳入生产环节统一实施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对其负责
的主管人员,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全部经理陈某峰依法
予以行政处罚。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故企
业和有关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切实保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
个生产环节、各个工作岗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习惯性违
章行为的发生,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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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要进一步结合岗位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
育,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提高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能力,杜绝因人的
不安全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风险全过程管控。山西华锐重工机电设备有限公
司要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为重点,有效开展危险辨
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工作,进一
步规范检维修作业流程和现场管理,就生产期间的设备检维修作
业制定专门的现场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制定现场负责人加强现
场安全挂历。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要切实对设施设备安装
设置是否规范进行自查自纠,对服务车导向轮支撑架设置不规范
的问题举一反三,同时从技术上强化拦焦车活动机构运行时的紧
急停止措施,使用红外、雷达、视频分析等技术实现活动机构范
围内有人时的安全保障手段。
(四)进一步加大对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提
升履职尽责能力。清徐县应急管理局东于中队、东于镇人民政府、
清徐经济开发区要督促危化企业强化作业现场风险管控,精准分
析识别拦焦车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引发人员伤害的环节,针对性制
定防控措施。加大对对所管辖企业的服务指导力度,特别是加强
外包单位、“厂中厂”的摸排梳理,指导企业加强在统一区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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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严厉打击“三违”行为,充分发挥监管
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持惩治违法的高压态势,维护危化
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