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安委办〔2016〕135号
关于对韶关市仁化县“8.3”机械伤害
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仁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你县《关于审核〈韶关市仁化县“8.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仁安字〔201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经审核,同意仁化县“8•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