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石岐街道张溪西二直街一巷三号A座"5·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中山市石岐街道张溪西二直街一巷三号A座"5·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6-09-24(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石岐街道应急管理专栏) 发布单位:石岐街道办事处"5·5"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5年5月5日0时58分许,中山市石岐街道张溪西二直街一巷三号A座住宅发生火灾事故致2人死亡,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9794元。
事故发生后,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故处置工作组,组织各部门、村社区负责同志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及《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266号)和市政府关于《中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石岐街道办事处成立"5·5"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走访调查、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场所的基本情况
起火住宅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张溪西二直街一巷三号A座,该建筑为一幢三层钢混结构住宅,建筑面积为264平方米。坐南朝北,东面为西二直街一巷二号A座自建房,北面为西二直街一巷3号B栋自建房、西面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30之三,南面为湖滨北路西二大街。该住宅建筑共居住2人,分别为郑某某和林某某,2人为夫妻关系。
(二)死者身份信息
郑某某,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份:1950年11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620**********,广东中山人。
林某某,性别:女,民族:汉族,出生年份:1954年3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620***********,广东中山人。
二、火灾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
监控视频显示:2025年5月5日00时51分许,首层视频监控画面内出现时长为3秒的光面闪烁;00时57分许路人陈某枝在附近经过时发现住宅冒烟并前往住宅门口查看情况,并于00时58分许打电话报警;00时57分许,旁边商铺工作人员陈某佳发现火情后实施施救,无果。00时58分许,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调集石岐专职消防队、民生消防救援站共2个中队6台消防车32名消防员前往现场处置。01时20分许被扑灭。火灾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火灾现场搜救出二名被困人员郑某明、林某莲,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送医院后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三、事故原因
(一)起火原因
经现场勘验、监控视频分析、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报告、调查询问等证据资料,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5月5日00时51分许,起火部位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张溪西二直街一巷三号A座住宅一层南面吧台位置处;起火点为吧台区域距离东墙0.50米处,距南墙0.55米的地面位置;起火原因为遗留火种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公安机关调查鉴定意见
因家属申请不进行尸体解剖检验,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调取监控视频及对尸表检验,排除他杀可能。
四、灾害成因分析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石岐街道张溪西二直街一巷三号A座住宅"5·5"火灾事故是一起居民住宅建筑内的非生产经营性一般火灾事故。
(一)直接原因
一层客厅吧台南面地上遗留火种引燃家居生活用品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 死者郑某某、林某某发现火情时间晚,错失火灾前期扑救机会,在火灾事故时,房间没有配备防毒面具等火场自救设施设备,未能及时将房间门关闭防止烟气进入,造成悲剧发生。
- 该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层室内装修有大量木质易燃材质,起火区域放置纸箱杂物多,导致火灾燃烧猛烈,烟气蔓延迅速。
五、日常监管履职情况
(一)石岐街道办事处康华社区
经走访调查,康华社区工作人员能组织安全巡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对场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向群众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基本常识。
(二)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区大队
城区消防大队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门明确消防监督员定期对康华社区开展帮扶指导、督导考核,指导督促社区开展敲门行动,多形式多渠道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培训,通过电视、广播、自媒体、标语、横幅、户外显示屏等,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居家消防"三清三关"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六、消防产品
火灾事故发生的居民住宅建筑内未使用消防产品。
七、事故善后情况及处理建议
事故发生后,石岐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依法合理回应亡者家属诉求,积极帮助家属渡过难关,相关善后工作得到了死者家属认可。同时,结合实际,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梳理独居老人、患有残疾和行动不便人员所在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但事故的发生,仍反映了基层末端工作措施还不够细、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日常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建议康华社区就此次事故,向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检讨,同时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排查检查,持续提升居民群众安全意识。
八、预防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事故调查组建议:张溪西二直街一巷三号A座住宅"5·5"火灾事故作为一起居住住宅建筑内的非生产经营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了2人死亡,必须高度重视,深入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隐患整治
聚焦独居老人、患有残疾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及其住宅建筑等易造成火灾亡人的重点场所和重点群体,公服办协助统筹全区独居老人、患有残疾和行动不便的人员清单;城建局对独居老人、患有残疾和行动不便的人员住宅结构安全性作评估;消防大队对独居老人、患有残疾和行动不便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排查责任,对有困难的老人给予支持配置消防设施。
(三)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扎实推进消防安全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对老弱病残、外来人口等开展"敲门宣传",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网格员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扑救初起火灾、火场疏散逃生等消防技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火灾事故中的自救逃生能力,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