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山东济南章丘相公庄街道中心社区3号楼9·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pdf
8 济南章丘相公庄街道中心社区 3 号楼“9·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12 月
— 1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2
(一)起火小区情况..................................................3
(二)事故发生经过..................................................4
(三)事故现场情况..................................................4
(四)起火车辆情况..................................................5
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6
(一)事故信息报告..................................................6
(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6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7
(四)事故善后情况..................................................7
三、事故原因分析....................................................7
(一)直接原因......................................................7
(二)间接原因......................................................7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8
四、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8
(一)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8
(二)相公庄街道办事处..............................................9
(三)相公庄派出所.................................................10
(四)章丘区消防救援大队...........................................11
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11
(一)对涉事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11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处理建议.......................................12
(三)对属地及有关部门处理建议.....................................13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3
(一)完善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13
(二)提升基层消防治理和物业管理水平................................14
(三)强化消防宣传引导和素质能力建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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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章丘相公庄街道中心社区 3号楼“9·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9 月 13 日 22 时 17分许,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中心社区东区(以下简称中心社区东区)3 号楼一地上储藏室(车库)发生火灾,造成 3 人死亡,过火面积 21 ㎡,直接经济损失
- 7 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后事,查明原因,依法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济南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济政办字〔2023〕49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25年 9 月 16 日,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消防救援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章丘区政府派员组成的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中心社区 3号楼“9·1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视频分析、检验鉴定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
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由住宅储藏室(车库)燃油汽车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直接引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不足,当事人应急处置不当而导致的较大火灾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起火小区情况
起火小区为中心社区东区,位于济南市章丘区中心大街与平普路交叉口东北侧,共有四栋多层住宅楼,砖混结构,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 17425 平方米,2012 年 3 月,由章丘市相公庄镇建筑工程公司开发建设,2013 年 3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开放式小区。小区住宅楼采用统一设计标准,地上一层设计用途为储藏室,二至六层为住宅。事故发生时,小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图〕相公幼儿园务水大明想公中心社区相公中学相公庄街道中心社区3号楼必教师公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平普路手普路\n
图1 起火小区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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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 9月 13日 21时 56分,韩式帅驾驶车牌号为鲁 A22SE7的宝马轿车抵达中心社区 3 号楼南侧;21 时 59 分,韩式帅将宝马轿车停放在 3 号楼南侧东数第四间储藏室(车库)内,随后关闭车灯和卷帘门;22时 06 分,该储藏室(车库)卷帘门东侧上方由内向外冒出烟气且浓度不断升高;22 时 14 分,4 单元 102室住户发现起火并通知韩式帅;22时 17 分,韩式帅下楼查看,打开通向楼梯间的储藏室(车库)门后,发现已充满浓烟无法进入,匆忙撤离时未将门关闭,随后大量烟气快速向楼梯间内蔓延。
(三)事故现场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中心社区东区 3 号楼 4 单元,一梯两户结构布局,设有一部直通室外的步梯,4 单元 1 层南北两侧各设有 4 间储藏室(车库)。事故现场为 3 号楼建筑南侧东数第 4 间储藏室(车库),面积 21 ㎡,储藏室(车库)外侧设有卷帘门与室外连通,内侧设有一个直通单元内部楼梯间的金属门。该储藏室(车库)由 4 单元 402 室业主韩昭华购置,实际居住人韩式帅使用。
事故发生时,储藏室(车库)内停放有 1 辆宝马燃油轿车(鲁 A22SE7)、1 辆电动自行车(济南 2218356),并放置有少量杂物。
〔图〕①2739002620290290029002900290020302907900290029002500290029002902900360029002900143001740单元三单元四单元二单元80350036003600350035
图2 事故现场平面图
(四)起火车辆情况
宝马燃油轿车为韩式帅2024年12月26日从菏泽二手车市场购置,购置价格21.8万元。车辆出厂时间为2019年8月2日,长5087mm,宽1868mm,高1500mm,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首任车主为张云峰,登记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2022年7月28日,张云峰将车辆转让给张亭朋。2024年12月26日,张亭朋将车辆转让给韩式帅,登记车牌号为鲁A22SE7。
〔图〕插图
图3 起火车辆现场图
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 事故信息报告
2025年9月13日22时17分,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确定火灾等级,立即调派辖区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处置,章丘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人员遂行出动,赶赴现场指挥灭火救援工作。发现被困人员后,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报告了事故信息。
(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2025年9月13日22时17分,章丘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119指挥中心调派信息,立即出动古城消防救援站2辆消防车、14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22时30分,消防救援队伍到场后,立即同步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搜寻、开窗排烟。22时45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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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被扑灭;23 时 31 分,现场发现 3 名被困人员,后经 120 送
医抢救无效死亡。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 3 人死亡,现场一至二层楼梯发现 2 人,二至三层楼梯发现 1 人,均为 3 号楼 4 单元 502 室住户。经公安机关检验鉴定[1],3 人均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核定,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为 319.7 万元。
(四)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章丘区委、区政府立即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善后处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2025 年 11 月 21 日,善后处置工作结束。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视频分析、检验鉴定,综合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3日 22 时 04 分许;起火部位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庄街道中心社区东区 3 号楼南侧东数第四间储藏室(车库)内停放的宝马轿车处;起火点位于宝马轿车内部主驾座椅前方右侧区域;起火原因为宝马轿车内部主驾座椅前方右侧区域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
(二)间接原因
[1]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技术中队《检验报告》(章公(刑)鉴(尸)字[2025]270 号、271 号、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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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火灾荷载大。宝马轿车电气线路短路后,引燃其周围座椅、内饰、塑料配件等易燃可燃物,燃烧速度快、热值高,短时间内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二是发现时间晚。火灾发生在夜间,起火车辆位于密闭的储藏室(车库)内,早期不易被人发现,报警时火灾已蔓延扩大。三是初期处置不当。得知储藏室(车库)起火后,韩式帅下楼查看火情,将通向楼梯间的储藏室(车库)门打开后,发现已充满浓烟无法进入,匆忙离开时未将门关闭,致使大量高温有毒烟气迅速蔓延至楼梯间内。四是自防自救能力不足。502室住户在楼梯间内有烟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冒险逃生,导致吸入有毒烟气死亡。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编号 SX20251341),对汽车驾驶区右侧下方区域提取的检材中的熔痕进行提取、镶嵌、抛光、侵蚀和显微组织观察分析,鉴定意见为熔痕中有一次短路熔痕。
四、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
(一)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有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设置消防宣传教育设施,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针对性消防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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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等职责[2]。
调查认为,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能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年联合消防、公安、综合执法和街道应急、物业办等部门组织开展楼道杂物集中清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主要通过社区安全员在微信群内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警示视频开展;线下主要通过楼道张贴消防宣传材料、入户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
调查发现,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检查不够细致专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针对性不强。
(二)相公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消防工作,负有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等职责[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山东省消防条例》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下列群众性消防工作:(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并公布实施;(二)建立志愿消防队,根据需要配备消防器材、战备;(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四)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山东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在村庄、住宅区设置消防宣传教育设施,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山东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所属人员、师生、村民、居民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村民委员会和住宅区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以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为内容的消防演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山东省消防条例》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消防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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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认为,相公庄街道办事处能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预案和应急演练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指导社区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督促社区安全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和公益岗人员定期对社区开展一次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和应急演练。
调查发现,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对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检查、指导不到位,未能有效推动社区扎实开展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有针对性消防演练活动。
(三)相公庄派出所
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安派出所负有对村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4]。
调查认为,相公庄派出所能够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由社区民警具体负责实施。今年以来,先后采用单独组织和与街道、消防联合检查的方式,共对相公庄街道中
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七条: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4] 《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九条: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规模较小场所和村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 11 —心社区开展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8 次。
调查发现,相公庄派出所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不全面,督促社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力度不足,消防安全宣传、隐患排查不深不细。
(四)章丘区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消防救援大队负有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期对民警进行业务培训的职责[5]。
调查认为,章丘区消防救援大队能够按规定落实对公安派出所培训指导职责。今年以来,先后对公安派出所指导培训 3 次,结合联合执法指导公安派出所 4 次,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1 次。
调查发现,章丘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指导针对性不强,在推动全民消防宣传工作走深走实方面仍有差距。
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涉事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韩某某,男,起火车辆车主,起火储藏室(车库)实际使用人。火灾发生后,韩式帅将通向楼梯间的储藏室(车库)门打开查看火情后,离开时未将门关闭,致使有毒烟气迅速蔓延至楼梯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5]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120 号)第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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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有关公职人员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6名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三)对属地及有关部门处理建议
责成相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向相公庄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检查;责成相公庄派出所向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作出深刻检查;责成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向章丘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章丘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向章丘区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深刻检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完善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统筹抓好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乡镇(街道)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社区做好消防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与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动配合,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持续加大全市居民小区“防消联勤”工作力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提示、消防熟悉及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派出所的指导,切实履行好住宅小区、“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等职责。住建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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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工作,依法严格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建设项目,加大对物业企业履行消防职责的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提升基层消防治理和物业管理水平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消防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装备配备,规范运行乡镇(街道)应急联防救援站和消防工作站,发挥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网格等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常态化网格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入户走访、提示提醒,及时劝阻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行为,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行动,协查清理身边风险隐患。要进一步规范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合同约束,将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考核标准及违约退出机制纳入合同条款,切实督促物业企业对小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同时,逐步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纳入监管视线,填补管理空白。
(三)强化消防宣传引导和素质能力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居民社区、“九小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设置灭火、模拟逃生等活动,强化实战演练;要实施精准化、沉浸式宣传教育,通过“敲门行动”入户面对面宣讲火灾防控和自救逃生常识,重点针对老弱病残等群体,做到消防安全知识全覆盖。要加强街道和社区“两委”成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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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员、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梳理近年的典型火灾制作警示教育资料,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发布,向社区居民集中推送,提高全民火灾防范意识。要常态化组织消防演练活动,切实通过实操体验,提升居民自救逃生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