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惠民李庄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4·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惠民李庄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4·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 11371621MB2863416A/2026-02564 组配分类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惠民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6-08-13 标 题惠民李庄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4·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6-08-13 惠民李庄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4·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惠民县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8月12日对《惠民李庄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4·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现将报告公布如下: 惠民李庄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4·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4月6日19时15分,惠民县李庄镇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75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513.53万元,无人员伤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组成的惠民县李庄镇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4·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询问人员、调阅资料、检测鉴定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而造成的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事单位基本情况
- 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升体育”),法定代表人李华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4月1日;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李庄镇李朝阳村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13346256923。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山东滨州龙宇化纤绳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化纤”),法定代表人李克俭,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日;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李庄镇府前路东首,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不含大型游乐设施);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厂房租赁及规划许可情况
奥升体育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李庄镇金冠路北,李华刚于2024年12月1日租赁李克校所属车间,租赁期为三年(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1日)。 奥升体育所租赁的李克校厂房,于2007年9月24日由惠民县李庄镇建设委员会分别制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2007-17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17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172)。《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单位:李克校,建设项目名称:绳网厂,建筑规模:200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建设单位:李克校,用地项目名称:绳网厂,用地面积:4886㎡。 龙宇化纤所属厂房,2007年1月11日取得由惠民县李庄镇建设委员会制发的《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2007-010;建设单位:李克俭;建设项目名称:绳网厂;建筑规模:200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010;用地单位:李克俭;用地项目名称:绳网厂;用地面积:10933㎡)由惠民县李庄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010;建设单位:李庄龙宇化纤绳网厂;建设项目名称:厂房;建筑规模:3100㎡)。2009年9月9日取得由惠民县人民政府制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惠民县房权证惠字hsp200909028号;房屋所有权人:惠民县龙宇化纤绳网厂)。
(三)事故发生时段天气情况
惠民县境内2026年4月6日18时至21时无雷电活动。惠民李庄气象观测站监测到的极大风向、极大风速、温度:18时-19时极大风向东北风,极大风速1.3m/s;19时-20时极大风向北风,极大风速1.8m/s;20时-21时极大风向东风,极大风速3.9m/s。18时温度17.2℃,19时温度15.3℃,20时温度13.6℃,21时温度13.3℃。
(四)事发后现场情况
奥升体育所属设备和原料半成品以及龙宇化纤所属原料、设备、厂房部分在火灾中烧损。过火面积约750平方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经调查走访、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回溯火灾前有关经过,具体如下: 2026年4月6日19时2分21秒,最后离开人员潘尊英(奥升体育车间主任)用遥控钥匙关闭车间卷帘门离开;19时15分58秒,奥升体育使用的北侧车间内出现火苗,火势持续发展,由于车间放有成品网布、原料、设备,火灾负荷大,蔓延速度快;20时12分,厂外街上行人看到烟雾,遂拨打119报警电话。
(二)应急处置情况
2026年4月6日20时12分,滨州市消防救援局接到报警:惠民县李庄镇奥升体育发生火灾。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李庄消防救援站4车18人、孙武消防救援站2车10人赶赴现场处置。20时19分,辖区李庄消防救援站到场,经侦察:起火建筑为单层钢结构、彩钢棚顶厂房,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初步确定过火面积约750平方米。厂房内储存尼龙制品,主要燃烧物质为尼龙塑料绳网,无人员被困,无人员伤亡。20时21分开始灭火工作,23时41分现场火势被控制,4月7日0时50分,明火被扑灭,4月7日1时20分,现场处置完毕,消防救援力量返回。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县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全力开展火灾现场扑救处置工作,消防救援结束后,立即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就火灾事故调查、现场管控、舆情监测、善后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确保火灾事故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三)事故报告情况
20时30分许,李华刚将有关情况分别向李庄镇和县应急局进行报告。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本事故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李庄镇政府、应急、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经评估,本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到位。
三、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根据调查组认定,奥升体育整经机东侧烫角工序区域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 企业方面:
奥升体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仅有日常口头安全教育,对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掌握安全生产技能[1];未制定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间放有成品网布、原料、设备,火灾荷载大;电气线路靠近可燃物;未安排人员开展防火巡查检查[3];起火车间耐火等级不足,无防火间距。 2.地方党委政府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李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不清。分管负责同志虽有明确分工,但实际不分管应急管理工作。未能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4],未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活动方案,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未能及时发现本辖区风险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存在“重理念、轻技能”“重警示、轻方法”“重宣传、轻教育”的误区。对火灾隐患的识别、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的技能、消防产品质量把关等知识则缺乏足够的教育培训。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惠民县李庄镇山东奥升体育有限公司“4·6”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李华刚,奥升体育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5],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电气线路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惠民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6]进行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奥升体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公司员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制定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议由惠民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7]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有关单位和公职人员追责问责建议
根据县纪委监委成立的责任追究小组提出的人员处理建议, 做出以下处理建议: 1.任洪超,李庄镇李庄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作为第二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格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不力,督促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不到位,未及时督促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及时督促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制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对其批评教育。 2.张光平,惠民县李庄镇安监办主任。作为李庄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不力,组织第二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格督促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未及时督促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及时督促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制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谈话提醒。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其他处理建议
- 李庄镇人民政府未能很好地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日常巡查工作不细致,对事故发生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建议李庄镇人民政府向惠民县政府作书面检查。
- 建议由李庄镇人民政府对李庄镇安监站、李庄镇李庄新村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五、事故主要教训
本次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方面,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风险防范意识存在短板相关责任人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倾向,未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真正把安全风险预判前置。另一方面,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未能全面、精准识别作业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日常隐患排查浮于表面,隐患管控未能形成闭环。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属地监管责任,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筑牢安全防线,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常态化安全工作研判机制,针对涉及全局性安全工作及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提出工作意见与解决方案,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效,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安全屏障。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统筹推进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环节的安全风险,开展针对性培训与应急演练,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应急处置方法;三是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制度,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同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各镇街、开发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已投产投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抓紧组织排查、摸清底数,尽快研究制定系统性方案。强化帮扶指导,组织安全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先进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平台、渠道,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绳网企业安全知识,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管理。 惠民李庄山东滨州奥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4·6”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