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昌吉市榆树沟镇前进村六片区7·23亡人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md
昌吉市“7·23”榆树沟镇前进村六片区亡人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在该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昌吉市人民政府批复结案满一年内,组织开展本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7月23日19时49分,昌吉市榆树沟镇前进村六片区北152米居民自住房屋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45498.6元。本次火灾为居民居家生活用火不慎自身引发,不涉及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事故发生后,昌吉市人民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形成《昌吉市榆树沟镇前进村六片区玉买·艾买提房屋“7.23”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9月10日,昌吉市人民政府对该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结案。
按照规定,本次由昌吉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成员由宣传部、网信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局、民政局、卫健委、国家电网、榆树沟镇政府等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参与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照政府批复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通过查阅案卷资料、座谈问询辖区居民、实地现场核查、抽查农村自建房、居民住宅等同类居住房场所等方式开展评估,重点核查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独居特殊群体管控、居家防火宣传教育、农村住宅隐患治理等内容,全面检验事故调查报告各项要求落实成效,梳理存在短板弱项,形成本次评估报告。
二、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市委、市政府深刻汲取本次居民住宅亡人火灾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专题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居民居家火灾防控为核心细化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二)压实行业与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农村自建房、居民住宅等居住房场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全面摸排辖区鳏寡孤独、长期酗酒、精神障碍患者等居家高风险特殊人群,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因人施策制定居家防火针对性管控措施。同步督促住建局、公安派出所、榆树沟镇等属地单位加强村(居)委会消防业务指导,压实村级末端防火管理责任,明确凡因消防安全履职缺位、管控不力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快基层消防应急基础建设。抢抓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契机,持续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站标准化建设,完善农村住宅火灾应急救援体系,缩短农村区域消防响应时间,扩大救援覆盖范围,提升初起居民住宅火灾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居家火灾伤亡风险。
(四)加强特殊人群动态管控。榆树沟镇以本次居民自身用火引发亡人火灾为警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覆盖特殊人群摸排登记,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各村开展居民住宅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落实村级常态化防火巡查,定期上门提醒独居、高危居民规范用火吸烟行为,及时清理住宅内火灾隐患。
三、精准化居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围绕居民自身用火不慎引发火灾这一核心诱因,消防救援局、榆树沟镇及各村组靶向开展警示教育和入户宣传工作。组织村干部、网格员、消防宣传员对鳏寡孤独、长期酗酒、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开展一对一入户宣传,重点警示卧床吸烟、沙发吸烟、醉酒吸烟、随手乱扔烟头四类极易引发居民住宅火灾的危险行为,普及居家用火用电规范。通过本次“7·23”居民亡人火灾事故经过及惨痛后果,向全体居民普及居家隐患自查、初期小火处置、火场自救逃生技能,告知群众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全面提升农村居民居家防火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
四、长效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全市进一步细化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晰各部门、乡镇、村(社区)居民住宅防火工作职责分工,健全住宅隐患日常排查、风险人群信息动态更新、多部门联合入户指导、火情预警处置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农村居民住宅火灾风险常态化管控。
五、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严格对照昌吉市人民政府批复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追究处理意见,本次火灾起火原因为居民个人居家用火用电不当,不予追究相关单位及公职人员责任。榆树沟镇人民政府日常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讲工作;事故发生后,榆树沟镇人民政府积极主动落实后续处置与隐患整治,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事故检讨,部署开展全镇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同时运用乡村大喇叭、微信工作群等宣传阵地,持续拓宽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
六、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家庭自我防火主体意识存在短板。部分农村居民对居家吸烟、电气线路乱接、杂物堆积等火灾风险重视不足,日常用火行为不规范,缺乏主动自查整改家中火灾隐患的意识。
(二)基层网格化监管力量专业能力薄弱。乡镇、村级网格员消防专业知识不足,难以识别住宅内深层次隐蔽火灾隐患,对居民不规范用火行为仅能口头劝导,缺乏强制约束处置手段,部分住宅隐患整改跟踪不到位,难以形成长效闭环。
(三)部门协同居家防火治理效能不足。部分行业部门重本业务、轻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入户排查深度不足;部门间特殊人群信息共享、联合上门劝导、隐患协同整治工作机制运转不够顺畅,未能形成治理合力。
(四)群众火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多数农村居民缺乏初起火灾扑救、疏散逃生实操知识,火灾报警、自救互救能力薄弱,一旦起火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五)住宅火灾隐患反弹风险突出。经过集中专项入户整治,显性居家隐患已完成整改,但居民吸烟陋习、私拉电线等习惯性危险行为易反复,农村居民住宅常态化防火管控压力长期存在。
七、工作建议
(一)持续强化居民家庭防火自主管控。常态化开展农村住宅入户隐患劝导,引导居民自觉规范吸烟、用电、用火行为;针对酗酒、独居等高危居民家庭增加上门提醒频次,从源头减少居民自身原因引发火灾。加大居家火灾违法行为警示曝光力度,对拒不整改重大居家隐患的住户联合劝导处置。
(二)全面提升基层农村防火治理能力。定期组织乡镇、村级网格员开展居民住宅消防业务专项培训,提升居家隐患识别、劝导整改能力;完善农村住宅、特殊人群两套管理台账,建立隐患排查、交办、整改、销号全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农村住宅火灾源头常态化管控。
(三)完善多部门协同居家防火监管机制。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立足职能开展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入户排查;搭建民政、公安、消防、乡镇信息共享平台,常态化开展联合入户宣传、联合隐患整治,凝聚农村居家火灾防控合力。
(四)持续深化居民住宅靶向警示教育。坚持以本次“7·23”居民亡人火灾为典型案例长期开展全民警示宣传,面向全体农村居民重点普及吸烟防火、电气隐患排查、火场逃生自救知识,持续提升农村群众居家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五)常态化开展农村居民住宅专项整治。紧盯居民吸烟、违规用火等核心风险诱因,持续对各村自建房、散户住宅开展滚动式入户排查,动态清零存量居家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同类居民自身用火引发亡人火灾事故重复发生。
八、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综合核查:该起居民住宅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提出的隐患整改、居家防火防范措施已落实到位,火灾隐患已消除。属地、各相关部门围绕居民自身用火引发火灾的教训,全面开展农村住宅专项排查、特殊人群管控、入户防火宣传等系列整治工作,居家火灾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建议昌吉市人民政府持续聚焦农村居民住宅火灾风险防控,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对应工作建议,建立居民居家防火常态化管控机制,紧盯鳏寡孤独、长期酗酒、精神障碍等高风险人群,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宣传劝导、预警防控工作,坚决遏制因居民自身用火不慎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