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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株洲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分类:火灾调查报告(更新) / 2026 年份:2026 大小:7.7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18 17:04:55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0:33

关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芦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10时50分许,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3室发生火灾,火灾烧毁家具、家用电器、家装家饰、个人衣物物品等,过火面积约20平方,火灾造成1人死亡(伍某某、男、63岁、身份证号码:430204******51),经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56025元,为一般火灾事故。根据《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湘政办发〔2023)27号)的有关要求,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3室“1.8”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小组。 调查小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核实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对事故责任人(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基本情况和灭火救援情况 (一)火灾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位于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该建筑共5层,起火部位位于荷叶三村6栋3室。根据首次报警人伍某某(死亡)报警显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0时50分,第二位报警人周某某的叙述,2026年1月8日上午10时54分左右在小区前坪晒太阳聊天时发现3室北侧窗户有火苗冒出,于是拨打119报警电话。 (二)灭火救援情况 2026年1月8日10时50分,株洲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3室发生火灾的警情后,立即调派芦淞区鑫盛路消防救援消防站、芦淞市场群消防救援站、龙泉街道专职消防救援站共7车31人赶赴现场。11时01分许,鑫盛路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经侦查发现,起火部位位于6栋3室,现场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指挥员立即命令铺设水带干线,设置外部水枪阵地防止火势向上蔓延,同时组织人员进行内攻灭火、控制火势向室内周边蔓延。11时15分许,火势基本被扑灭。11时16分许3室西侧杂物间发现一名被困人员,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二 、事故原因及成因分析 (一)火灾事故调查情况 火灾发生后,芦淞区消防救援局第一时间依法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封闭。经过现场勘验、火灾损失统计、走访调查、物证鉴定等工作,对火灾事故认定如下: 起火时间为2026年1月8日10时10分许;起火部位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3室西侧1号套间西侧卧室区域内;起火点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3室西侧1号套间西侧卧室距南侧墙面0m-1.5m,距东侧墙面0m-1m区域内;起火原因为使用电烤火炉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火灾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 综合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等情况,该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使用电烤火炉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的火灾,6栋3室户主伍某某长期单独居住,由于对用电安全的疏忽,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无任何逃生常识,在发现起火后再次进入房间内抢救财产物质是造成人员死亡的直接原因。 (三)消防设施、消防产品调查情况 起火建筑为职工生活区用房,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荷叶三村6栋,建筑于199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坐东朝西,砖混结构,无需配备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三、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情况 (一)消防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长期以来,芦淞区消防救援局多次组织对龙泉街道、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指导和宣传工作,先后多次针对辖区特点联合开展了敲门行动、老旧小区集中整治、发放消防安全宣传手册等工作。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员深入街道、村(社区)组织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应急站长及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仓储物流场所、自建房仓库等专项整治火灾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业务指导。利用芦淞区应安委会、消安委会微信工作群,适时发布火灾警示信息,要求街道、社区加强防火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等。 (二)基层组织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经对龙泉街道办事处、荷叶冲社区进行调查走访,荷叶三村属于塑料八厂生活区,目前为老旧小区属于自治管理。龙泉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会议部署消防工作,开展了消防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荷叶冲社区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居民消防志愿队伍,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虽然龙泉街道、荷叶冲社区履行了消防安全职责,但街道只部署未抓落实,社区网格员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深不细。特别是对荷叶三村未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问题。 四、责任追究处理建议 (一)火灾直接责任人处理建议 火灾直接责任人处理建议:鉴于火灾直接责任人伍某某已死亡、建议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街道、村(社区)及其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鉴于龙泉街道、荷叶冲社区在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工作不彻底,消防隐患排查不全面,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宣传工作不全面的情况,建议龙泉街道向芦淞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讨,荷叶冲社区向龙泉街道做出书面检讨,给予社区网格员王子阳诫勉谈话处理。 五、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事故调查小组提出以下针对性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应安委成员单位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分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应急、消防、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部门依职责分工严格监管执法,列出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责任人。乡镇街道加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明确1到2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村社区建立消防工作小组,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各级各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过程中,相关信息主动共享,建立健全管控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从源头上推动责任落实。 (三)集中开展警示宣传培训。各应安委成员单位要把此次老旧小区火灾作为典型案例,开展集中警示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居民家庭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提醒群众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主动检查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掌握正确的疏散逃生方式方法,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1.8”火灾事故调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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