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贵州贵阳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18住宅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观山湖区"1·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1月18日,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刘*富租住房(业主:眭胜道)发生火灾,受灾户1户,过火面积约12平方米,事故造成2人死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208776.21元。
2026年5月6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1·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视频分析等技术手段查明了事故原因,并提出了责任认定与防范建议。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1月18日15时许,701租户刘*富大女儿(14岁)同妹妹(9岁)在家,发现其奶奶房间(701室次卧1)有异常遂打开卧室门查看,浓烟迅速蔓延至其他区域,姐妹俩随即带妹妹走出户门并乘电梯至一楼脱险。
15时10分起,801室业主徐陆续闻到烧焦味;15时18分在业主群通知物业;15时19分监控显示701租户两名女孩乘电梯到达一楼;15时24分徐拨打119报警。物业消防控制室接警后仅将报警信息拍照发至工作群;15时25分物业人员到达701门口开门利用灭火器、消火栓处置;15时31分许,外卖员秦与住户王芬分别乘电梯前往8楼、7楼;15时34分电梯到达7楼王*芬走出轿厢发现浓烟涌入后又返回轿厢,电梯门关闭继续运行至8楼,轿厢被浓烟笼罩。消防人员到场后营救出两名被困人员并送医,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调查情况
(一)起火原因
综合认定:2026年1月18日15时05分许,701号次卧1西南侧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堆放的可燃物(衣物、被褥等)所致。依据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意见书》(应急消川研司鉴中心〔2026〕物检字第0080号),多股铜芯线(2号证物)存在电热熔痕。
(二)蔓延原因
- 卧室火灾荷载大且物品易燃可燃。起火卧室堆放被褥、衣物等,另有木质衣柜,可燃物为涤纶、腈纶、尼龙、棉纤维、木制品等。
- 高温烟气扩散影响救援。起火卧室窗户关闭,户门打开后新空气涌入加剧全室燃烧,烟气蔓延至楼梯间及电梯内形成烟囱效应。
- 报警晚。发现火灾人员未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仅在物业群拍照反映,延误初起火灾处置。
(三)伤亡原因
- 居民及外卖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能力不足。两人乘电梯到达7楼,浓烟涌入仍乘坐电梯,未选择楼梯间疏散,最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 物业管理责任缺失。微型消防站空转,消防控制室形同虚设:安排无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人员且仅一人值班,未将系统由手动转自动,仅拍照发群,导致系统未联动、电梯未迫降,且物业处置人员使用电梯辅助疏散、未有效引导撤离、未及时关闭701户门。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追究刑事责任
- 谢*,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履行职责,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
- 梁*,项目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隐患未闭环、培训演练流于形式,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
(二)给予行政处罚
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谢、项目经理梁、秩序部主管吕玮、消防班长何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张*;单位: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贵州贵和祥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三)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金阳街道办事处平安办负责人李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周松、云海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甘、观山湖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王帆。
(四)行政问责单位
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事故防范建议
(一)严禁火灾时乘坐电梯逃生。电梯井易形成烟囱效应,断电易困人,应走疏散楼梯。
(二)物业消防控制室必须双人持证上岗,火警后第一时间将系统转自动、迫降电梯、组织疏散。
(三)居民家中减少易燃可燃物堆积,规范电气线路,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四)加强消防宣传"五进",提升群众报警、逃生、初期处置能力。
观山湖区"1·18"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6年5月6日
